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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百色市610绑架黄与轩,逼迫其充当特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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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广西百色市29岁法轮功学员黄与轩,于2006年9月13日晚11时在茶座喝茶时被当地610恶警劫持绑架并抄家,次日送到百色看守所,后以其患“肺结核”需要“隔离”为由送到百色市公安局院内招待所封闭起来逼供,8个人24小时轮流看守,每天只能睡1个小时。黄与轩被折磨到第6天时精神恍惚,写下了所谓“保证书”,又被逼迫乱说给他们几份假口供,违背良心的写了一份出来后要按他们的要求去动员其他法轮功学员上交有关法轮功的资料,同时按照他们的要求去暗中调查谁制作了有关法轮功资料等内容的“保证书”。


    黄与轩于2006年9月19日被放回了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发表严正声明表示“所写的两份保证书作废,是无效的,是不道德的。还有假的口供说的几个人的情况也是不存在的、编造的”(严正声明见下)。黄与轩出来的第二天,恶警通知其去公安局报到。为了避免再次遭到迫害,黄与轩于当天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而610恶警仍然在追找迫害。

    自从99年7.20邪党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后,百色市610恶徒开始迫害大法弟子,手段之残忍令人不寒而栗。

    2002年10月,百色大法弟子庞寿光、梁长英、苏小兰、蓝爱荣在散发真相资料时被610恶徒迫害,他们分别被吊铐,不许睡觉15天,庞寿光被铐住脖子站立、不许睡觉15天,期间还受各种酷刑折磨,如用黑塑料袋套住头勒紧袋口让其窒息,或把头浸泡在水中窒息,用手抓捻两侧大腿根部等令人无法承受的折磨。

    2000年7月,原百色市医院(更名“百色市右江区医院”)已怀身孕的药剂师陆秋习在百色中山桥头广场炼功,被非法关押在百色市拘留所,恶警每天半夜“提审”,不让她休息,且趁百色温差大,半夜天气凉,恶警再给陆秋习吹冷空调,这样“提审”约10天,致使怀孕了3个月的陆秋习在狱中流产,而610恶警非但不放人,也不让去医院,还转为刑事拘留,继续延长关押迫害,于2001年4月非法劳教她2年。陆秋习的丈夫邓子江,百色市人民医院医生,2000年初被非法关押在百色市戒毒所15天,7月被非法关押在百色市看守所,同年10月被非法劳教2年。

    在此正告百色追随江罗集团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之徒和还有良善之心的公安人员,法轮功经过7年多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极其邪恶的迫害,大法弟子没有倒下,相反越来越坚强理智和清醒,广大的中国民众越来越看清了这场对大法弟子迫害的真实血腥面目,世界各国人民对法轮功有了中肯的评价。中共恶党在全国各地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并出售牟取暴利的邪恶行径相继曝光,中共恶党的真实面目不是一句“流氓、土匪”所能形容的了的。人们纷纷选择良心和道义,汇聚成退党退团退队保平安的大潮流,上天正在解体沾满了中国人民鲜血的、集邪教流氓及黑帮于一身的中共。

    在此奉劝黄毅、黄志峰等人多想一想自己及家人的未来。善恶必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在给你们机会。不要再做中共的害人工具和陪葬品,法轮大法弟子是好人,你们为了自己眼前的一点蝇头小利或受唆使而迫害这些好人,所用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天理不容。上天给你们的时间和机会越来越少了。你们不相信轮回报应和地狱之灾,那看一看中共历史上时时在上演的打击─平反的闹剧,被利用的人最后被钉在耻辱柱上,被中共当替罪羊,枪毙坐牢、杀人灭口。中共从来没有向人民认过错,做错了事又找替罪羊。但是历史朝代的更替也是铁的规律,这一朝没落了,下一朝就来,想一想自己的将来和家人吧!希望你们有美好的未来,希望你们选择良善的行为。


    严正声明

    本人黄与轩,于2006年9月13日晚,被公安黄毅、黄志峰等约6、7人,带到百色市向阳派出所问话,我也做了回答,并做了笔录,第二天把我带到百色看守所,后因得知我患有“肺结核”,又把我带到了位于蘑菇亭(地名)旁边的百色市公安局院内的招待所301号房继续问话,当天我已表明原来说的已做了笔录,我也没什么可讲的了,可公安人员他们只是说不信,非让我再说不可,还对我说现在你不说也可以,反正我们8个人轮流来折磨你,看你能挺到什么时候,反正没有时间限制,不说你是出不了这个门的等等这样的话。而且他们不让我有足够的睡眠时间,每天允许我睡1个小时。

    在这样的几天中,我的神志开始出现了恍惚不清。而且我身体也不好,身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极度的疲劳。看不到任何的公正可言,又无能为力,所以在看不到任何希望的情况下想快点结束这场对我的迫害,所以做出了一个违背良心的决定,那就是编造一份假的口供材料,所以我到后来就开始乱说了,给他们公安人员几份假口供。后又违背良心的写了一份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和一份公安人员给我出来后要我按他们的要求去动员其他法轮功学员上交有关法轮功的(真相)资料,同时按照他们的要求去暗中调查谁制作了有关法轮功资料等内容的“保证书”。

    可这一切“保证”都是假的,是违背自己心愿的行为,所以我现在严正声明作废。我在2006年9月在向阳派出所所写的两份保证书作废,是无效的,是不道德的。还有假的口供说的几个人的情况也是不存在的编造的,其中包括一个姓梁的隆林(县),张素学,黄丽洁,邓子江和一个叫“老许”的几个人,还有说的有关学员给我钱用情况也是编造的,是为了做假的口供而已。因为我说别的公安人员就是不相信,我说假话他们倒是信了。在此我严正声明,我做的任何事与假的口供提到的人无关,没有那么回事。我只是违背良心的、无奈的,做了几份假的口供而已,特此声明。

    黄与轩
    2006年9月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6/10/14/78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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