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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泰汶南煤矿迫害大法弟子遭恶报


【明慧网2006年8月5日】新矿集团汶南煤矿公安科一贯紧随中共、610旨意,把迫害大法当作发迹的资本,卖力的打压法轮功,迫害大法弟子。从1999年7月20日以来分别对大法弟子进行跟踪、关押、罚款、监视、毒打、办洗脑班等一系列迫害。

几十名大法弟子上了黑名单,有一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三年,三名大法弟子在济南女子劳教所洗脑非法劳教三个月,十五名大法弟子被巨额罚款。特别是2001年6月7日由汶南矿党委副书记吕效谦、公安科书记陈云良、科员张树千、李振海、高慎忠组成“迫害法轮功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矿招待所,举办邪恶洗脑班,对大法弟子刘贞福、包培平、朱树忠进行抄家后,停止工作,强行罚款三千元,强迫看侮辱大法和师父的录像,强迫写“三书”,按手印等迫害,直到6月底才结束洗脑班。然后又让三人分别在公安科、供应站打扫卫生两个月。

由于迫害大法弟子严重,该矿遭到恶报。于2001年12月27日发生特大煤尘爆炸,死伤计42人,该矿矿长、书记、总工程师被撤职,近100人受到不同成度的处分,迫害法轮功班子被撤消并降职使用。

2006年正月初九,年还没过完,汶南矿公安科又对两名老年女大法弟子进行迫害,对宋某、高某进行抄家后,在公安科关押一宿,并向宋某家人敲诈勒索1200元,向高某家人敲诈勒索500元。

元宵节刚过,阴历十八日该矿处理过期炸药发生爆炸事件,当场炸死四人伤两人,仅公安科人员三亡一伤,长期监视大法弟子的刘丙礼被炸得粉碎,该矿矿长张圣国被迫辞职,多次毒打大法弟子的公安科科长高磊、书记杨斌、副科长赵洪波被撤职,610恶人张传玉提前退休。

目前新任科长李栋、书记纪某某仍很邪恶,高磊、赵洪波被撤职后仍不醒悟,仍继续积极迫害大法弟子,2006年7月初将大法弟子刘芹迫害的流离失所后,又将刘芹的儿子、儿媳停止工作,目的是给刘芹的家人施加压力,找回刘芹,送到王村劳教所迫害。

善恶有报是天理。汶南矿公安科全部恶人如再迫害大法必将得到更大的报应。

成文:2006年08月04日  发稿:2006年08月05日  更新:2006年08月04日 22: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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