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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女子劳教所经历和见闻的迫害


【明慧网2006年8月31日】以下是我在北京女子劳教所亲身经历的迫害及所见所闻:

威胁家属

劳教所规定,对所有被非法送进劳教所的大法学员都得先进行一轮“单独转化”。大法学员的家属如果有工作,他们就找到家属所在单位,强迫其单位帮助做“转化”工作。学员坚持不“转化”的,就逼迫学员家属的工作单位将家属调到最不好的工作岗位,还逼家属写对法轮功的“认识”。家属忍受不了精神折磨,被迫离婚。

坐板、不让睡觉。

对坚决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他们采取一种非常残忍的手段,就是坐儿童塑料椅。有的竟然一天只让睡一、两个小时。后来在法轮功学员和家属的强烈抗议下,睡眠时间增加到每天四、五个小时。其余时间都是强迫坐板,并且由包夹(吸毒、卖淫、盗窃犯)看着。这种酷刑是一种软折磨。凡是坐过的人都知道,它带给人肉体上的伤害远远超过某些暴力。坐板造成的是看不见的伤痛,损伤腰肌、骨盆、脊柱和颈椎。我的姐姐也被劳教过,受过这种折磨。回家一年后脊椎、腰椎还经常疼痛难忍。而且,每个坐过的人屁股上都留下了两块厚厚的老茧。

恐怖的小黑屋

这是一种精神和肉体双重折磨。黑屋的地上放一个小板凳,强迫被关的人坐在小板凳上。恶警还在地上泼上凉水,这样,即使你再疲劳也不敢在地上躺,只能坐在小板凳上。几十天下来,胯股就会造成行动障碍,一个健康的人很快瘦的脱了像。

不让吃饱

我们中有一个是农村大法学员。恶警觉得农村来的人好欺负,就不让她吃饱,一顿只给四分之一个馒头和一口咸菜,很少给粥。如果因为吃不饱而不吃的话,恶警就又说她“绝食”,“自伤自残”。恶管教李艳更是经常用“自伤自残”之类的话给法轮功学员扣帽子。

指使吸毒、卖淫犯打骂法轮功学员

北京女子劳教所里面吸毒、卖淫的犯人经常被恶警指使打骂法轮功学员。这也是一种很残酷的行为。因为这些犯人就在你身边,为讨好恶警,犯人打、骂学员的这种事情随时都可能发生,所以它就能给人造成大的心理上的压力和严重恐惧,是一种持久的精神和肉体折磨。管教为了让吸毒、卖淫犯能顺从她们,还经常为这些犯人传递淫秽信件。

强迫超时、超体力奴役

现在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中多数是到达退休年龄的老年人,却被恶警强迫搬运一百斤包装的白糖和绿豆等。还有些活就在宿舍干,可是很多原料是有毒的,严重影响身体健康。大法学员干活没有任何劳动保护措施。例如,我们曾经卷过河北远翔牌硬脂酸铅胶皮手套,手套上有一种白色粉末,造成很多大法学员严重过敏,眼角发痒、呕吐、手指掉皮等等;做工艺品使用的胶导致很多人头晕。“中国联通”的133卡宣传单很多是在北京女子劳教所制作的。中国铁路系统下属企业中有个叫做“兰英斋”牌子的绿豆、白糖、茶叶等食、饮类产品,都是在劳教所没有任何卫生条件的空厂房中包装的。一旦有人来检查和采访,就喝令把东西从宿舍搬到另外的地方藏起来。

精神强奸

这是最残酷的折磨。逼迫大法学员看侮辱大法的录象,看辱骂大法的分类教材,再强迫写所谓“认识”。经常强迫法轮功学员参加所里、队里举办的所谓揭批大会,强迫写认识。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反复“洗脑”。朱金华对坚决不“转化”的学员威胁说:你是不是想家破人亡啊?

侮辱性搜查

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进行一次大搜查。宿舍和身体都要遭到搜查。甚至连正在使用的卫生护垫都要揭开看看。

造假蒙骗

遇到外国记者来采访,她们就让吸毒、卖淫、盗窃犯冒充法轮功学员接受采访,欺骗国际社会;遇到上级单位或社会调查,管教选取大法学员填所谓的调查表,且由多名管教看着填写,根本无法了解真实情况。其实这些调查本身也都是做样子的。

恶警名录:李维纺、金鸣、李守芬、苏向荣、李艳、张然、刘素珍、朱金华、孙丽华等

成文:2006年08月30日  发稿:2006年08月31日  更新:2006年08月31日 00: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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