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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学员呼吁国际社会关注新加坡人权问题(图)


    文/新加坡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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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6年8月28日】中国共产党灭绝人性迫害法轮功已经7年,新加坡法轮功学员也向民众讲了7年的真相。然而在这7年中,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却不得不同时面对新加坡政府对他们的不公正对待,包括无理的对待中国籍法轮功学员与驱逐出境,政府领导人、李光耀等在媒体上抹黑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活动的起诉等。

    2006年5月28日《联合早报》报导李光耀邀请中共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头子李岚清来新后,在此期间出现了新加坡警察到中使馆及各区如四马路观音庙、莱佛士等地收走学员讲真相展板、横幅,有时还拘押学员,中国籍法轮功学员被移民厅、人力部无理刁难,无故被驱逐出境,最后还出现了一系列的起诉案。特别是中使馆前的3人被起诉案中,73岁的中国籍学员陈培育,在被新加坡警察随意无理的以“蓄意骚扰”罪名起诉后,又莫名其妙的撤诉,5年(2010年到期)有效社交准证被取消,并急速的被移民厅驱逐出境。一个70多岁的老人,在此地有家有口,仅仅因为在自己国家的大使馆外抗议中共政权迫害法轮功,仅仅因为把法轮功被中共群体灭绝的真相告诉新加坡老百姓,竟遭到新加坡当局如此无理的对待。

    对此,法轮功学员黄才华表示,“一个政府只因为个人利益,为讨好中共,可以随意的起诉关押它的公民,并驱逐合法居住的居民,对中共的这场灭绝人性的迫害视而无睹,并助纣为虐,这是人性的悲哀与耻辱。其实法轮功学员被中共群体灭绝,这不仅仅是法轮功学员的事,是全人类的事。人类被自己的同类开膛剖腹,活体摘取器官,焚尸灭迹,去牟取暴利,那是对人类尊严的践踏。这种邪恶行为,每个人都要从维护人类基本道德出发点去行事。如何对待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衡量出每个人、每个国家政府基本的道德底线、真正的文明程度。”

    5月28日,《联合早报》报导李岚清受李光耀邀请将访新后,此前后在中使馆前及其它地区发生了一系列收展板、横幅之事。不少警察在收展板横幅时,对学员说,他们也不愿这样做,这是上面的命令。


    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在中使馆前和平抗议中共迫害法轮功

    新加坡民众要了解真相,却遭到警察查问


    便衣警察对着学员摄像及收走展板

    中使馆前的和平抗议,警察在收横幅


    法轮功学员仅仅在初级法庭外让记者拍照,过马路后被近十个便衣包围,收走展板

    多辆警车(包括抓人的警车)在中领馆外秘密守候,而领馆外共只有2、3个法轮功学员

    新加坡当局不应为讨好中共而参与迫害法轮功。对于新加坡政府一再无理驱逐中国籍法轮功学员并无理起诉、关押自己的公民,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呼吁世界各国政府、国际机构、人权组织、善良的人们能给予支持和帮助,解决目前在新加坡的人权危机,也呼吁新加坡政府个别人不要这样一再用所谓的法律、驱逐等手段无理对待法轮功学员。

    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在七年的讲真相中,广大群众已看到了迫害的残酷、法轮功学员努力讲真相的和平及救人之心,同时广大群众也看到了政府个别人在如何对待法轮功,如此一再无理的对待法轮功学员,将会使民众对新加坡政府失望!

    新加坡当局对法轮功的不公对待:

    (一)2000年12月31日,法轮功学员在麦里芝追悼107个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15个法轮功学员被警方以“非法集会”起诉。

    (二)2001年2月份李光耀在《联合早报》声称,法轮功与政治有关。

    (三)2004年,法轮功学员程吕金与黄才华被中央警察以“无准证”集会、拥有和分发无准证光碟起诉,2人共15条所谓罪名,并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判决。程吕金与黄才华上诉高庭,法官以“国小”的政治理由下判。

    (四)2006年7月,李岚清访新。九个月前在乌节路三三俩俩发传单的九名法轮功学员,被东陵警署以无准证集会起诉。3名学员在中使馆前抗议迫害,被警方以“蓄意骚扰与侮辱中领馆”起诉,其间还有中国法轮功学员聂歌、杨永利及陈培育等被无理要求离境。

    (五)2006年间,副总理黄根成把发资料、摆展板、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与犯罪的罪犯等同。大选期间,外交部杨荣文把法轮功学员与大选胡乱挂钩。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6/8/29/774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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