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8月23日】吉林通化市东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原名东昌分局政保科,位于通化市新华大街299号,通化市医院正对面,东昌公安分局5楼。国保大队酷刑室:在东昌分局6楼,约3-4个刑讯室,设有铁笼子(约高1.6米,宽1米,长1.5米),,老虎凳,吊环,地环、手铐、电棍、塑料袋、芥末油、辣根、辣椒油、绳子、钢针、牙签等。
主要犯罪人员:荆贵泉(大队长)、田越楠、沈树恒、王作富(2006年初调离国保大队)、林太远(2006年初刚调入)东昌区国保大队以荆贵泉、田越楠、沈树恒、王作富、林太远等为首的邪恶警察,至1999年前后即开始对大法弟子进行卧底监视。每逢(如7.20,国庆节,两会)就开始亲自抓捕大法弟子充名额混政绩和奖金,并给各派出所下任务:完成指标开工资,超指标给奖金。
抓不着人就完不成指标,得不到工资奖金,没有证据把大法弟子送进监狱心理也有些胆怯。它们就使用流氓手段:如花钱雇人撬门别锁,打家劫舍,欲得到证据,绑架大法弟子;或使用酷刑诱供逼供。它们惯用的酷刑手段:
1、把人铐在水泥地上,绑住双腿,两手分开,分别铐在椅子腿上,用毛巾堵嘴,用黑塑料袋套头上憋,同时他们戴上塑料手套,用高压电棍从脚趾头到脚后跟不停的电击,轮班来逼供,直至休克;
2、拳打脚踢;不准上厕所;不让喝水;不让吃饭;不让睡觉;关在6楼铁笼里手铐在笼子横梁十几小时;整夜用手铐铐在床腿上,只能蹲着或坐地上一个姿势;用电棍长时间电击身体;打毒针;把辣根、芥末搅成牙膏状挤进鼻口深处,嘴里也灌进去,用布捂上;绑老虎凳上。
3、荆贵泉、田越楠、沈树恒、王作富四人,两个人先把大法学员按倒在地,把外衣、鞋、袜子扒下来,另外两个人把学员的双手分别铐在铁床腿上和一个凳腿上,头上两人脚下两人开始打、用电棍电。其中田越楠、沈树恒两人每人拿一根电棍,从上到下反复电击;荆贵泉、王作富就用脚踹拳头击打。
4、用电棍专门电击最敏感部位(如手心、脚心、乳房、头部、阴部)。田越楠借机大耍流氓,拿电棍往阴道里捅,因为学员拼命挣扎,才没得逞。田越楠还用辣椒油往学员嘴上、鼻子上抹。
5、它们把人按倒在地,把鞋、袜扒光,田越楠指着王作富说,“你不是学了一个‘猪蹄子扣’吗?咱们试验一天。”王作富就拿绳子把学员脚腕绑上“猪蹄子扣”,然后把两只手分别给铐在铁床脚上和木凳腿上,把人的胳膊腿拉到极限,开始电击脚腕、脚心。腿脚越动,脚上绑的那个猪蹄子扣就越拉越紧,当时脚腕、脚背都电破了,折磨到它们累了才罢休。
6、荆贵泉、田越楠、沈树恒、王作富等人把大法学员强迫按坐在铁椅子上,两腿绑在椅子腿上,两手分开铐在椅子背上,脖子用铁板做的卡环卡在椅子靠背上不能动弹,后用几层塑料袋套头上憋(或用纸蘸水贴脸上憋),同时用电棍电击,见昏死过去用烟头烫个眼,醒过来用胶带纸沾上再憋、再电击。
7、用脚狠踹胸部和小腹,用电棍当棍棒击打头部。
8、把人绑在桌子腿上,拿做活用的钢针往手指甲和脚趾甲缝里扎,等等。
2006年三月两会期间,2006年 3月9日-28日,通化国保大队沈树恒、田越楠、林太远亲自出动非法抓捕11名大法弟子。其中李世玲于3月26日被通化市五道江镇派出所迫害致死。它们给大法弟子判了劳教得到了工资奖金,同时向大法弟子家属勒索钱财,每人5千至1万元办理保外就医。
截止到2006年7月末,被东昌区国保大队迫害,(一)直接性致使肋骨骨折、肛肠脱落、乳房萎缩、下肢行走障碍、小便排尿困难、视力下降、身体残疾、心率过速、精神障碍、住进医院等上百人次;直接性逼迫流离失所、非法开除工作的大法弟子有十多人次;直接性被非法判重刑3-15年的近二十多人次;直接性被非法劳动教养的200多人次;直接性被非法抄家、绑架、强制关进转化班、拘留所的500多人次;直接性非法蹲坑、监控、跟踪、撬门别锁、打家劫舍的百人次;直接性非法从大法弟子家属勒索钱财几十万元。
(二)间接性致死(有据可查的)8人:
李喜芳(团结派出所)(在北京被劫访的警察害死)
倪金成(团结派出所)(被迫流离失所死亡)
李世玲(团结派出所)(被五道江镇派出所迫害致死)
夏利昆(民主派出所)(被非法关押在朝阳沟劳教所遭受迫害得了肺结核晚期,释放后不治死亡)
于冬华(老站派出所)(被非法关进看守所迫害至肝硬化警察还经常骚扰恐吓致死亡)
宋文华(老站派出所)(被非法关押朝阳沟劳教所迫害得了肺结核晚期释放不治死亡)
王殿仁(老站派出所)(被警察活活打死)
张德祥(光明派出所)(被警察、街道、社区逼迫不敢炼功,旧病复发死亡)
大法弟子给荆贵泉、田越楠、沈树恒、王作富、林太远写过信,打过电话,讲过真相,但是7年来,他们的恶行从没停止过。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恶是不可饶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