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8月19日】8月17日,韩国《周刊韩国》报导了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后将尸体火化的内容。文章说,国际人权律师麦塔斯和加拿大前国会议员乔高在“调查指控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告”中指出,中共当局命令大规模强行摘取法轮功修炼者的器官。
报告中特别公开了采访一名化名安妮的中国人的纪录:她的外科医生丈夫摘取了2000名活着的法轮功学员的眼角膜。她还透露,法轮功学员是在活着的状态下被强行麻醉后送到手术室的,然后医生们把他们的眼角膜、心脏、肾脏、肝脏等器官依序的摘取,然后将尸体缝合,送到火葬场烧毁。
安妮在记录中说,尸体送火葬场通常理由是“心跳停止”或者是“心脏麻痹”。他们在被捕入监时,姓名及出生地都不得而知,所以送往火葬场的时候也没有人去认领他们的尸体。
另外,报告说还电话采访了在中国国内进行器官移植的主要医院,从而证实了活体摘取器官的这一惨绝人寰的事实的存在。
据报导,器官移植中心的相关人员主动说,医院内目前有十多个“跳动的心脏”。调查团的人问,这是不是意味着“活体”,回答说,“是的,是这样的。”还有的医院也是一样,“我们希望肾脏供体是活人,比如说,从炼的人身上的。你们有可能做到吗?”医院的一名职员回复说“没问题”。
对此,(韩国)一国党朴宰完议员办公室负责人说,“从海外舆论媒体的报导来看,中共摘售活体器官的可能性很大,对此问题我国也不应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