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8月17日】2006年7月29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法院秘密开庭非法审判大法弟子周飞燕,非法判刑三年。为怕不法行径被曝光,连周飞燕的家人事先都未接到任何开庭通知,非法审判结果也是在其后几天家人才辗转得知。庭上,面对周飞燕质疑“为什么没有一个亲属到场”,主审法官王立文的回答:“你的丈夫和律师没有与法院联系”。而这之前,当周飞燕家人心急如焚、几次三番跑法院询问情况时,法官王立文曾允诺:“开庭一定通知家属到场”。
周飞燕于2006年3月被恶警从单位绑架,随后家中被抄。这是自1999年邪党迫害以来七年间周飞燕第四次被抓。直接参与绑架的长沙市公共交通分局先后三次整“莫须有”材料上报检察院,前两次检察院均以“理由不充分”退回,长沙市公共交通分局视良知与法律不顾,进行所谓“补充侦查”,第三次上报,在恶党强权下,检察院最终受理。
长沙市岳麓区法院本计划在2006年7月18日非法开庭。在国内外大法弟子共同配合讲真相、清除邪恶的强大威力下,非法开庭计划被取消。法院于7月29日开庭,法院方事前极力封锁消息,连周飞燕的家人都不通知,唯恐不法行径被曝光。
7月29日的非法庭审中,长沙市岳麓区法院以“《九评共产党》、法轮功传单和书籍共48份”的所谓 “物证”为由非法判周飞燕三年徒刑。周飞燕否认强加的无理迫害。日前,周飞燕已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
请长沙的大法弟子不要放松对同修的营救,用纯净的心态持之以恒的采取各种方式向当地民众揭露迫害,救度众生,营救同修,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同时呼吁各界正义人士关注正在对周飞燕的迫害。
主审法官:王立文
审判员:彭新智,张砾中
书记员:田新宇
当庭的岳麓区检察院公诉员:马达
相关电话:
长沙市岳麓区法院:
0731-8926102(刑庭办公室)
0731-8926156(办公室)
0731-8926128(值班室)
长沙市公共交通分局:
局长室:0731-5496459
法制办公室:0731-5490832
办公室:0731-5491502,5491505
值班室:0731-5496110
长沙市西站派出所:(直接参与绑架周飞燕)
所长:金华 13786181222
指导员:梁振培 13787141899
恶警:周德明
周飞燕所在单位:长沙市汽车西站
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杨民主 13875889857, 0731-8816339转8018(办公室)
站长:杨效 13037319495
副经理:汪洋(西站派出所属于他管理),13908476528
西站办公室:0731-8813201
以下电话由总机转 总机:0731-8816339
党委书记办:8028
副经理办:8068
工会主席办:8088
财务科:8888
稽查办:8148(周飞燕所在科室)
人劳科:8128
经警执勤室:8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