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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乱法行为从自我做起


文/大陆大法弟子

【明慧网2006年7月6日】最近外地一位同修,每次来我市,都和一部份同修在一起谈一些她所在层次看到、悟到的东西。有部份同修觉得很新鲜很神奇,开始崇拜她了。她一来就有同修找她看看自己的情况或是家里人的情况,自然那位同修也就夸夸其谈起来。

其实静下心来看一看便知是两方面的学员都有放不下的人心才会出现此现象:在不同层次能看到或听到什么的同修没能按照师父对在一定层次开了天目的学员如何把握的要求去修,而去听去问的同修也带着不同成度的求心去让开天目的同修给看看、说说。有甚者在学员中到处宣说,其实是被自己那“形成自然”、“觉察不到”的显示心所带动。“他传他,她传她,津津乐道的在那儿讲”(《转法轮》)。

其实如果我们平时用心的学好法,静下心来用大法衡量一下就不难分辨自己或同修的言行是否符合法或是偏离法。在此仅说三例与同修切磋:

1、这位同修告诉其他同修背诵《转法轮》的方法时,一个逗号一个逗号的背,每个逗号背三遍,然后再把整段读二、三遍就背下一段。说这样背的快而且效果不错,当有同修说用此方法不一定能背会时,他说:“你是用人的方法背,我这是用神的方法背”。

其实《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中师父早针对此事有过讲法:
“问:……发明一套背诵《论语》若干次、加上某些手印动作,说发挥了很强的效果,(师:你看,我说他不止是糊涂问题吧。)(众笑)还默默的到处教其他学员。

师:这就是干扰嘛。这就是已经被魔利用了,只是还不那么太严重而已。作为学员来讲层次已经掉得很厉害了,和大法弟子们堂堂正正的证实法相比显得多么渺小,唉,差得太远了。其实他也干扰不了学员,很多学员都会看出来他不对头,只极少数执著心很强的人被带动。”

2、这位同修告诉部份同修发正念时连用三个“炸”字,而不用师父教我们的“灭”字。当同修问为何不用“灭”而用“炸”时,她说用“炸”字(邪恶因素)才炸的干净。

《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中师父针对此事也有过讲法:
“问:在铲除邪恶时想一个“灭”字之前清理自己时,可不可以想一个“除”字?
师:我叫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不管你怎么想,我叫你做的事一定是最强大的。(鼓掌)有的学员总是正念不足,一起了什么欢喜心了就想另来一套,你就会被魔利用,你就会走偏出现问题。那些出现问题的,不是说他一下子就出现问题了,他就是渐渐这样开始的。 ”

“问:最近那位大姐因坚持改变发正念方式,更改五分钟结合顺序,把前面五分钟清除自己思想中所有不好的念头改为先铲除黑手,强迫学员依照她的口诀做。

师:你看,说来就来了。(众笑)这就造成了她起了心了,这不就来了吗?你们促使她要另来一套了。所以我讲啊,要多学法,以法为准。哪个人哪一方面修得好,是因为她在法中修得好,并不是她比法还好,所以你不学法你学人,人没修成之前总是有漏的嘛,哪方面好并不等于全面都好啊,这下好,把学员弄出执著来了。这些事注意吧。 ”

3、这位同修还常给与她接触的同修看谁谁身上黑气、谁谁身上有洞、有漏、谁修的好,修的不好等等,可悲的是真有同修被她干扰带动了。此同修还将自己修炼中的体悟整理成文稿在学员中私下传(注:明慧网从未发过此稿),并让同修印发,说是希望对同修修炼提高有所帮助。

师父为了避免学员私下里传师父在小范围的讲法:比如山上的讲法,师父都不再在小范围讲法了。那请这位同修想一想,你的修炼经过的文章怎么可以在学员中传呢?不管出于什么目地,都是乱法的开始,都应该严肃对待了。

“坚决抵制破坏大法内涵的行为,任何弟子不得用自己所在的低层次、所看到、听到、悟到的感受当作法轮大法的内涵来讲,和所谓传法。就是讲善行也不行,因为那不是法,是常人劝善之言,不带有度人的法力,一切用自己的感受讲道者视为严重乱法行为。”《法轮佛法大圆满法》附一:对法轮大法辅导站的要求。

师父在《转法轮》这本天书中把我们所有众生修炼中所能遇到、会出现的一切的一切早就指给了我们,并教给了我们如何正念对待、解决它。比如没开天目的学员如何对待开天目的学员和开天目的学员自己如何把握的问题。正法已進行到今天,大法弟子都在日渐成熟,如果我们还能被此事带动,那与那些堂堂正正一心一意为救众生而圆满完成史前大愿的未来的大觉们相比差之何等大呀!

在此我们没有指责哪位同修的心,只是希望我们无论遇到任何事时都静下心来用法来衡量衡量。要“稳舵航不迷”呀!(《洪吟(二)》)。希望同修能尽快的从误区中走出,别再被别人干扰、也别再干扰别人。当你去听同修说、让同修看的同时,你也是在害同修,你在帮同修起执著心哪!你所能做的就是帮助同修怎样正念对待自己的这一功能走正助师正法、救度众生的路,而不是助长学员的执著心和更远的偏离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走好的修炼的路。

不足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合十。请各地有与我们有类似现象的同修都来重温师父的《再论衡量标准》。

成文:2006年07月05日  发稿:2006年07月06日  更新:2007年04月10日 17: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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