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7月5日】天津市大法弟子李宗明遭蓟县渔山劳教所种种酷刑折磨后身体受到严重损害,于2004年被释放,于2006年3月去世。其父母因恶党长期恐吓也相继离世。李宗明,男,37岁,东北人,随父母住在天津市北辰区王馨庄。2001年在双口讲真相被当地恶党综合办不法人员绑架,被非法劳教三年,在蓟县渔山劳教所(现已改戒毒所)遭受电刑、针刑、不让睡觉等酷刑折磨,出现长期咳嗽、胀肚,身体极度虚弱,2004年释放,于2006年3月去世。
天津市蓟县渔山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手段残忍:不让大法弟子休息,一分钟的觉都不让睡,整日挺直身子坐在小凳子上,谁坐不直就用针扎、用拳打、用电棒电;用大长针、锥子、电棍、木棒等扎、电、击打头颈、阴部等身体敏感部位。对绝食抗议的大法弟子更是大打出手,用刷厕所的刷子捅嘴、灌大便、灌辣子面,用烟头烧手指盖、脚趾盖;几个人按住,几根电棒同时电,有的被电的口吐白沫,有的被电死过去继续电。每个大法弟子都有几个犯人专门看管,不分昼夜,随时都会被毒打。更有甚者,它们还往肛门里塞电池。
渔山劳教所直接参与和发号施令迫害学员的部份恶警有:所长王贵福、陈政委、李芬、李占、李立新、李军、“小李队”、王宝东、王新征、王喜光、江永柳、张绪勇、吴志国等等。
参与迫害李宗明渔山劳教所恶警:
大队长:王宝东
小队长:张绪勇、李立新
教导员:李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