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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黑山县恶警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恶报四案 |
【明慧网2006年7月26日】自1999年7月20日江氏流氓集团发动这场对法轮功的邪恶迫害以来,辽宁省黑山县少数利欲薰心的不法警察,积极追随当权小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从中捞取政治资本和蝇头小利。但苍天有眼,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些行恶者无一能逃脱天理的惩罚。几年中先后有黑山县公安局副局长(第一任迫害法轮功主管)卢兴州、黑山县芳山镇(原李屯乡)“610”头目崔和配、黑山县绕阳河镇(原二道乡)派出所所长王佐恒、原黑山镇十街治保主任刘林,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肖忠影、毕诗君等先后遭恶报。今天上半年又有三例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恶徒遭天理的惩罚。 1.黑山县公安局原局长高海,男,50多岁。自1999年7.20以来,为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忠实执行恶党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在其任局长的几年间,我们地区众多学员遭受迫害,其中有多名学员被判刑,有数十位学员被劳教,100人次以上被拘留,被以罚(没收)款、交保证金等各种名目勒索的钱财总计超过50万。多位学员幸福美满的家庭被拆散、许多学员被逼的流离失所,可高某还是穷追不舍,上网通缉这些学员,学员家属不断被骚扰。这几年间,被迫害致死最少6人,高某因迫害法轮功恶报其身,于今年年初突发脑出血命丧黄泉。 2.黑山县绕阳河镇派出所所长郜文福,男,50多岁。自99年7.20江氏迫害法轮功以来,曾多次参与抓捕法轮功学员,2006年2月27日黑山县公安局召开全县各派出所所长大会,布置在“两会”期间怎样对法轮功進行新一轮迫害,他在会上还在扬言“要大干一场”,结果第二天,突发心梗死亡。 3.辽宁省黑山县新立屯分局副局长张世春(原黑山公安局国保大队干警),男,44岁。一直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经常上门骚扰、蹲坑、绑架、毒打法轮功学员。因张迫害法轮功积极、卖力,2005年年末被提升为黑山县下属的新立屯镇任分局副局长。张某到任后,对辖区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更是变本加厉,扬言“要把新立屯的法轮功都挖出来”。先后对新立屯镇内的几名法轮功学员進行非法抓捕,并敲诈勒索(其中有两名学员被罚款2000、2500元)。去年腊月二十六和今年正月十八,他曾两次带领手下去新立屯附近的农村,对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企图绑架学员(因有明白真相的世人保护而未能得逞)。今年3月8日,被一患精神病男子用木棒击中头部,当时倒地,险些丧命。 4. 黑山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马玉德,1999年“4.25”以后,曾从锦州抓回大批进京上访的大法弟子,并纳入黑名单,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之后不久,其大儿子出车祸造成腿骨骨折,然后其二儿子又被别人燃放的鞭炮,将眼睛炸伤,住进了沈阳医院。 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还有极个别的不法徒,比如被人称为“笑面虎”的肖忠影和流氓打手毕诗君,虽已恶报加身并殃及家人,但至今仍不思悔改,执意与法轮功为敌,继续参与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民众,真是坑人害己。赶快清醒吧!不要拿上天的慈悲开玩笑,不要拿自己的性命当儿戏! 在此正告那些仍执迷不悟还在参与迫害的行恶者:谁说善恶无报应,只争来早与来迟,这是天理。如果你们还有一丝良知、善念,请你们想一想,人民的血汗供养着你们,你们应该为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尽心尽力。你们怎么可以为了自己的名、利而不顾良心、道义,迫害、欺压那些善良无辜的好人哪! 恶党几十年来一直给中国人灌输“无神论”,破除人们对神的信仰,把中华民族几千年的道德良知彻底摧毁。把其残暴、专制的统治强加给人民。把人们善良的本性连根拔掉,把人变成鬼。你们该清醒了!不要做当权小人的替罪羊、成为恶党的牺牲品。以上这些事例还不足以使你们警醒吗?当厄运来临、恶报加身时,一切都悔之晚矣! |
成文:2006年07月25日 发稿:2006年07月26日 更新:2006年07月25日 23:1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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