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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妈妈 |
【明慧网2006年7月26日】 叔叔、阿姨,你们好: 我叫马天骄,今年17岁,是佳木斯第八中学(原铁路3中)高中二年级学生。当我提笔给你们写信时,我已经是泪流满面了。 本应该享受父爱和母爱的我,此时却遇到如此难以承受的磨难,我该求谁帮我呢?如果人都能想到每个人都是父母所生、人人都有子女的话,都能把自己的良心放正,能让我如此悲伤吗? 我只有一个纯朴的想法:努力学习,拿优异成绩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让他们开心、快乐、幸福。在社会上做一个真心为别人好的善良人。因此,我的学习成绩一直领先,而且连年减免学费,还得到了奖学金。当然,每当我得到荣誉的时候,我都会想起这与妈妈的教育是分不开的,每一次也都为自己有一个好妈妈而自豪。 然而当我这次接到“市级三好学生”荣誉证书时,我不但高兴不起来,我倒对我应不应该做这样的好孩子、好学生以及我做个好学生将来干什么等等,产生了一系列的疑问,甚至我不想上学了。 我曾有过幸福、温暖的家,有爸爸和妈妈。但从我记事起,不幸就开始侵袭我的家。妈妈得了子宫肌瘤,严重的贫血使妈妈经常卧床不起,每次月经来潮的大流血,都是让妈妈生不如死的煎熬。妈妈经常对我说:“妈妈要出远门不回来,你就到大姨家去住。”大姨家有哥哥和姐姐,所以我每次都在无知、高兴中答应妈妈,同时还会天真的说:“妈妈早点回来,大姨不会给我梳“金鱼”头,欣欣会想妈妈的。” 后来我才渐渐的明白了妈妈的话外音。也许就是这份母女骨肉情牵着,让妈妈放弃了轻生。那时幼年的我每当看到妈妈痛苦的表情,我总是轻手轻脚,小心翼翼不敢出声。 不知是哪一年,妈妈修炼了法轮功,从此改变了妈妈的人生。很快妈妈的身体恢复了健康,温柔的笑容又回到了妈妈脸上,而我也从妈妈的痛苦和压抑的环境中解放出来。 就在我象小鱼儿一样自由遨游在幸福海洋中的时候,一个晴天劈雷在我头顶炸响。2003年5月17日爸爸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因突发脑溢血病故。妈妈痛不欲生,精神几近崩溃。这突如其来的噩耗使我真切的感受到了骨肉分离的剧痛,仿佛我一夜之间长大了许多。每当别的孩子提起他的爸爸时,我都会很痛苦,我已经是一个没有爸爸的孩子了,可我每当这时,我又会安慰自己,天娇不能愁,我还有一个好妈妈呢。学习之余我也尽量尽我所能劝慰妈妈,我也深知天娇不能再没有妈妈。 就在爸爸去世的一年后,家住外地的大姨因修大法,被非法判了三年劳教关押在佳木斯劳教所,妈妈曾多次去劳教所看望姨妈。但每去一次都因不肯念佳木斯劳教所非法制定的骂大法、骂大法师父的“问卷调查”,不但见不到姨妈,还要遭到警察的恐吓,精神多次受到刺激。 2005年冬,被迫害的骨瘦如柴,行动完全不能自理的姨妈从劳教所(保外就医)接到我家。姨妈的身体经医院检查是脑血栓,内脏器官都严重病变,最严重的是肾占位(即癌症)。姨妈在我家近四个月中,通过学法、炼功,加上妈妈的精心护理,身体大有好转。当家人把姨妈接走后,妈妈的精神一直很紧张,担心姨妈再次被绑架。 近期妈妈看到一张小报有关“中共集中营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报导,在这种残暴、惨烈的恐怖压力,妈妈精神彻底崩溃了,她在家里常告诉我:“今天警察又把某某某抓走了,摘器官去了!”或者“咱家被公安局监控了,你看到处是监控器!”妈妈白天整天在街上游走…… 那些天我一边上着学,一边惦记着妈妈,就怕有一天回家见不到妈妈。然而,担心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而且比我想象的还要坏。 2006年5月30日上午,妈妈在佳市百隆市场附近,看见一个卖瓜子的老太太,妈妈因神志不清,想要拿100元买老太太的包,老太太不肯,双方正在为此包拉扯之际,被正在巡逻的安庆派出所包片民警王化成看到,妈妈在13点左右被带到安庆派出所,在妈妈神志不清情况下,警察对我家非法抄家,搜走了几本大法书和录音带,并把亲属为我学习用而买的电脑也打开检查,在没发现任何问题的情况下,强行将电脑搬走,说是回去研究研究。 当日半夜,妈妈被送进佳市拘留所,据悉当时拘留所拒收,而派出所找人强行送入。次日,姨妈带着病痛从外地赶来带我去看望,妈妈已不认识家人了,面色苍白,食水不入,看守所出证明要求办案单位放人,而派出所警察要求姨妈在保证书上签字,姨妈因保证书有要求“随叫随到,不许离开当地”的字样,并且这种抓捕本身就是非法的,因而拒签,派出所以此为借口拒绝放人。 事后第六天,姨妈去看守所探望,看守所告知:已下通知,证明孟的精神有问题,要求“改变强制措施,放人”。次日家人先去派出所要人,派出所所长栾晓磊竟然拿着看守所的通知书,打电话找到公安局国保大队陈万友,当着我和姨妈的面就说:他们(看守所)说病危不收就不收了……等等。 当我和姨妈去公安局要人时,陈万友说:“拿钱来领人。像她这种情况得交一万多元钱,看她就娘俩挺困难的,就交五千元吧。”姨妈说:“她家里只有一个上高中的孩子,娘俩还在租房住呢,哪有钱呢。”陈说至少也得3000元,姨妈说:“她精神不好不能关押,为什么放人还交钱?”陈说:“光说有精神病不行,得有诊断证明。”在亲属的再三要求下,陈拿起电话让栾小磊通知家人自己去精神病院去开证明,姨妈去精神病院,接待的医生说:我们不对个人。医生出于职业道德,拨通了栾晓磊的电话,接电话的警察叫张国福,当医生对张说明检查所需材料包括病人家属证言、邻居证言、看守所管教证言等时,张蛮横的回绝说:“这不是我们负责的,不管。”当再次给陈万友打电话时,陈也是回避。当我和姨妈再度去派出所要求放人时,安庆派出所竟然出具一张对妈妈的刑事拘留证,并推卸说已把材料交市局处理。 妈妈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半,被送到西格木劳教所迫害,我因此而不能正常就学,并无人照看。 前几天老师找我谈话,鼓励我“明年就要高考了,一定要考出好成绩”。老师的关心,再一次触动了我去思考自妈妈被关押以来,通过跟姨妈到各级机构去要妈妈的经历,接触到的一些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妈妈是中等专业毕业的,可也算是知识份子,更何况妈妈从不占别人的便宜,如果不是被吓得精神不正常了,她能为要买一个卖瓜子的老太太的包而与人争执吗?为什么要不顾事实编造罪名非法关押呢?这些“警察叔叔”难道不懂什么叫“执法犯法”、“落井下石”吗? 为什么给钱就放人,没钱就劳教,我不懂法律,有这样一条规定吗?而且还可以象卖菜的小贩一样的讨价还价吗? 作为国家的公务员、执法者,张口就说“法轮功好,我也没办法,共产党让我干我就得干”,那共产党不是说为人民谋幸福吗?怎么不让做好人呢?再说共产党培养的干部都是没有头脑的,像机器一样的分不清好坏、对错、那样无理智吗? 努力学习,考出好成绩,到底为了什么?我如果将来当一个警察,也会去这样勒卡无辜的百姓吗? 那么我刻苦学习的前途是什么?我选择如果我所学的知识,不能用于建设我的国家,不能问心无愧的服务于那些善良的人们,不能为那些孤独无助的好人伸张正义,而成为一个暴政指挥下违背民心、残害忠良、搜刮民财、中饱私囊的工具,那我宁愿现在就放弃学业。做一个有人心的,有良心的普通民众, 我要我妈妈!我要我妈妈回家!!! 叔叔、阿姨,我相信一定会有良知正义的清官。请伸出您的正义之手救救我的好妈妈,帮助那些像我妈妈一样的那些无辜的人早日回到亲人的身边,早日回到自己的家吧。像我这样一个孤独的女孩不能没有妈妈,更不能没有与妈妈相依为命的家呀! 上访中我也亲眼目睹了一些善良的各级领导,迫于压力和无奈,有的歉疚的说“我们只能最大限度的做到这些,请理解”;还有的说“权力有限,虽然不能给你解决根本问题,但我们会帮助你”;特别是那些仗义执言的律师说“上边不让给法轮功做代理,但我们可以为你们提供法律援助”;等等。 在此谢谢各位叔叔、阿姨,虽然现在妈妈暂时没有回到我身边,但您的善念、正义、良知、对我的理解就是在帮助我,已经给了我要回妈妈的信心和勇气。众志成城,我愿象《宝莲灯》里的沉香那样救出妈妈。 我也常常对着夜空告诉妈妈:我的好妈妈,您一定挺住啊!您的女儿会尽全力讨回公道,妈妈一日不归,女儿上访的脚步就一刻不能停歇,终究会有正义的人为您伸张正义的。 我要妈妈!我要妈妈回家!!! 此致 孟宪英的女儿:马天骄 当你们看过马天骄这封发自内心深处的倾诉,不知你们有何感想。作为姨妈的我,读完这封信后,真是悲痛万分,想不到她妈妈被关押一个多月对她的精神压力,竟使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的内心世界发生了这样的巨变。所以我不知道这是孩子成熟的象征,还是危险的信号?我庆幸的是:孩子能把你们作为父母官向你们倾诉心声。 天骄在妈妈被非法关押后的一天,手捧着“市级三好学生”荣誉证书回到家,一进门,就对我说:“我想妈妈。”说话间,泪如雨下。我理解孩子此时的部份心思:这份成绩里饱含着她妈妈的心血,也包含着天骄的付出。我忍痛安慰孩子:“择日我们去要妈妈,妈妈很快会回来的。” 接下来的一次又一次的上访,孩子的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后来她听说妈妈被非法劳教了,天骄心情更加沉重了,我安慰她:“我带你去看妈妈,把这喜讯告诉她。”当我带着孩子到劳教所去看望她妈妈时,却又是拒绝接见。距今已一个半月过去了,天骄也没见到妈妈。 天骄是个坚强,懂事的孩子。她从不在人前落泪,可是晚上我却经常被她轻轻的抽泣声惊醒。因她一直跟妈妈同床共寝,现在她身边不仅没有妈妈陪伴,而让她更加忧虑的是妈妈的身体,妈妈一旦精神分裂,天骄就是一个不仅失去了父爱,又得不到母爱的孤儿了。 天骄几次提出不上学了,要和我一起救妈妈。她说:“我已经失去了父爱,我不能再失去这唯一的母爱,不能失去与我相依为命的妈妈。”我劝她:“上学的年龄,就是把学习搞好。”孩子说:“大姨妈,通过这些天找各级组织要妈妈,我总是在想,我学习好到底为什么?这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那些政府官员不都是共产党培养的吗?他们不但不关心百姓的疾苦,而且还执法犯法,落井下石,我将来被培养出来就是像他们一样吗?要是那样我宁可不上学了。”这也就是她给你们写那封信的原因吧,我真的不愿不敢在往下想了。 在此我想向各位领导大声疾呼:请你们用“良知”与“正义”来制止这场对法轮功灭绝人性的迫害吧!这绝不止是一个马天骄、一个孩子的问题,而是一个人数众多的群体的迫害,更长远一点说关系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命运呀! 谁做了什么不好的事,都得为他的那个错念或错误的决定付出代价,人做什么事,都是给自己做的,善恶都有回报的。这是天理。并不是象佳木斯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陈万友说的那样“是共产党叫我干的”就可以推卸一切罪责。 回首当年文革时期国人的变态表演,现在的国人把其说成是精神病,就连我们亲身经历过的人,想一想又有多少感慨。文革结束后,参加打、砸、抢的造反派哪一个逃脱了关、押、杀、罢官、革职的厄运呢? 当这场对一群好人的迫害结束后,哪个杀过人的凶手就说一句“共产党叫我干的”就可以一推了之而不承担杀人之罪吗?我相信所有被迫害的大法弟子的亲人,他们都不会忘记是谁在关键时刻敢于伸张正义保护了自己的亲人,自古道:“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苍天有眼,神目如电.”当历史走过这一页时,看谁能说:我是一个匡扶正义的正人君子,看谁在正与邪的面前选择了真诚和善良。未来会证明这一切的。 为了使更多的人不再重演历史的悲剧,为了使迫害法轮功的闹剧尽早落幕,为了更多的还有良知的世人早日觉醒,为了给象马天骄一样更多的孩子一个圆满的答案,更是为亲人讨还公道,使马天骄有一个温暖的家,我将一如既往走下去。因为“一个人一旦知道真理和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为其舍命而不足惜的。” 在此恳请各级有关人员认真的看一看马天骄的这封信,发出你们正义的声音,伸出你们善良的援手,就从还马天骄一个温暖的家这里开始吧。 祝普天下的好人终有好报。 马天骄的姨妈 |
成文:2006年07月25日 发稿:2006年07月26日 更新:2006年07月26日 01:4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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