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7月24日】2006年6月14日,河北省丰宁县国保大队办公室人员张鹏飞等人伙同黑山嘴镇派出所恶警十几人非法闯入坝洲营村大法弟子邓桂兰家中。邓桂兰家中没有人,他们非法抄走大法书籍和物品。之后,又闯到同村大法弟子毕春艳家中,恰巧毕春艳当时也不在家,他们抢走大法书籍和其他物品。恶警的恶行侵犯了他人合法权利,执法犯法。同天上午11时,张鹏飞等人又窜到黑山嘴镇菠菜沟村大法弟子于淑云家中将其绑架,关进丰宁县看守所。在场围观的村民无不愤慨。之后,恶警要挟于淑云家人交出1万元现金,否则就将此大法弟子送去劳教。收入有限的一家人只好忍受冤屈,到亲戚朋友家中东拼西凑勉强凑够了10000元钱,才把于淑云从看守所中赎回。
2006年6月26日,丰宁县国保大队“610”人员伙同黑山嘴镇派出所恶警一同到小营子村大法弟子刘保峰家中,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并且偷偷拿走了刘保峰珍藏多年的古文物--一枚古印。
如此不法之徒,光天化日之下为所欲为,置道德与国法于不顾,而恶党与国家各级政府竟视而不见。一群无辜百姓,学炼,修身养性,只因为他们诚心要做一个真正的好人,难道这也错了吗?!
天理昭昭,善恶必报。为善者必得善果,作恶者必遭恶报。
请看看曾经极力迫害大法弟子的丰宁恶警遭恶报的事例:
王志刚,原国保大队队长,多次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现已遭报--身患糖尿病在家治疗。李春华,原国保大队指导员,多次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在一次骑车外出被撞至股骨头粉碎性骨折,现在治疗之中。
奉劝现在还在继续为恶之徒,及早醒悟,真心向善,弥补过失。只有如此才能为自己和家人留下一个未来,否则,就只能作为恶党的陪葬品而被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