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7月23日】内蒙古多伦县恶报一例
山东省胶南市小学教师诽谤大法受惩戒
内蒙古多伦县恶报一例
内蒙古多伦县刘博在宣传部工作后调档案局任局长,在2004年9月份参与绑架本单位修炼学员去洗脑班二十多天,并且以各种理由强行扣此修炼人工资五千多元,说是给县“610”交学费。此修炼人从99年7月20日遭几次迫害。家中有老人,并且女儿上学,他们都需要关心和照顾,而刘博落井下石,与共产邪党一起迫害好人,结果于2005年7月8日游泳时溺水身亡。而刘博妻子殷立梅在多伦县公安局工作,参与抄家,抢走师父法像。迫害大法是天理不容的,这就是跟邪党走家庭遭报应的下场。
山东省胶南市小学教师诽谤大法受惩戒
2006年7月5日,山东省胶南市珠海办王家楼小学五年级课堂上,语文教师赵洪宝(男,家住珠海办芏子口村)攻击大法,污蔑师父,煽动学生不要看真相资料,不要信大法,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毒害了众多的学生。恶有恶报,赵洪宝已遭报应,现在已经肿嘴了。
去年胶南市城南中学一教师也曾经诽谤大法,结果嘴肿的老高,象兔子嘴。在此奉劝那些不明真相的教师们,不了解法轮功你可以去了解,法轮大法给予了无数人第二次生命,是真正福泽众生的高德大法,请不要紧跟政治形式、充当打手,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充当帮凶的人都没有好下场,真正报应在自己身上的时候,那受罪的还是自己,不要最后沦为恶党的陪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