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7月16日】我于1996年得法。2000年4月,我去北京信访办上访,在北京信访办门口被非法抓捕,被张家口南站派出所接回,非法拘留十五天,并罚款500元。我丈夫2001年4月去同修家修电视,因这位同修家的电话被恶警监听,丈夫当晚被抓,被劫持到宣化说要劳教三年。家人老去要人,不知花了多少钱(家里人不告诉),拘留三个月后,家人接回,恶警再让他母亲交了一万元保证金。
邪恶绑架我丈夫几天后,我就去了北京天安门证实法,被抓后恶警问我是什么地方的,因我老家是唐山,我就说是唐山的,我就被唐山驻京办事处接去,他们一查没有我这个人,一50多岁的矮胖恶警,用电棍打我的双腿,把我打昏死过去,恶警再用冷水往我头上泼,掐我人中,等我醒来后接着再打,我被打的昏死过去三次。
我被逼说出了是张家口的,后来南站派出所把我接回南站派出所已是深夜2点多。刚把我铐到约束椅上,原南站办事处主任王云,一进门就骂,并把正抽着的烟往我嘴里塞,说让我吃掉,我把嘴闭上,他把我嘴唇立刻烫伤一块,然后他用双手猛打我的头和脸,20多下,把我打昏过去。王云走后,派出所所长张玉问我:你知道打你的人是谁吗?我说:不认识。张玉告诉我说:打你的人是办事处主任王云。
上午,警察刘红波做笔录,我左耳被打聋,听不见声音。下午,恶警要罚我钱,我没有,法院来了好多人说要抄我的家,并要封门。我婆婆只好借了5000元给他们,他们才没抄家。恶警把我关入宣化看守所,企图非法劳教我三年。到宣化看守所第三天,我腿疼的无法走路,肿的很厉害,把裤子脱下一看,双腿全是黑的。后来南站派出所把我送宣化医院检查,并拍了片子,说是肌肉坏死,必须住院治疗,否则双腿截肢。我小姑子和婆婆花5000元给我办了保外就医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