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7月13日】我是河北涿州一个孤寡残疾老人,住在敬老院。为祛病健身,我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成为一名法轮功学员。2001年5月份的一天夜里,以东仙坡乡党委书记王东维及司法所长王锐为首一伙6人闯到我的住处开始抄家,抢走现金500元,说什么这是“法轮功罚款”,没有给任何收据。当夜我被绑架到东仙坡乡政府。他们夜间把我铐在暖气管上,白天罚我抱大树。对我迫害了两天。
第二次是在2001年9月26日夜里,还是以王东维、王锐为首的6个暴徒闯入我的房间,进行搜查、搜身,将我身上的500元现金抢走,还抢了一个钱包,里面大概有2500元钱,也没有给任何手续和收据。他们把我带到大乡之后,王东维领头打我,唆使两个打手将我按倒跪下,先是拳打脚踢,打累了用笤帚轮流打我,将笤帚打烂了,王东维又用竹竿戳我的肩背。邪恶一边打我一边问我有没有存折。王东维说不拿出你的存折不放你。在暴力下,我无奈只好将存折给他们。存折上原有2900元,只给我剩下900元。他们折磨我,打我,白天抱大树,夜间还是把我铐在暖气上,后来几个夜晚铐在床头上。共折磨了我18天才放我回家。
我现年67岁了。这点钱是我多年捡破烂一分一分钱积攒下来的。他们这些人竟然以我练为借口,对我这个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又抢又夺。这就是当今的“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