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7/10/132636p.html |
山东省监狱李伟等恶警的罪行 |
【明慧网2006年7月10日】山东省监狱位于济南市工业南路,分为男监和女监两部份,是关押全省重刑犯的地方。被非法判五年以上刑期的大法弟子都被分别关押在山东省监狱的男女监狱。到目前为止,这里已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600余人,其中男监狱关押法轮功学员约200人,女监狱关押学员约400人。监狱恶警对他们进行各种方式的迫害,逼迫放弃信仰。这里恶警的罪恶罄竹难书。 监狱恶警表面上伪善,背地里指使刑事犯对大法弟子严加看管,对法轮功学员百般刁难,连上厕所都受到严格控制,不准写东西。对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更是残酷折磨,长期不让睡觉,不准法轮功学员接触任何人,实行隔离封闭式“转化”;逼迫大法弟子每天写所谓的“思想汇报”,只要不符合邪恶的要求就让一天不停的写,还不符合邪恶要求的就被“严管”,受到严重的精神折磨,身心受到极大伤害。若仍坚定信仰,就派两个犹大,每天灌输荒谬言论,强行洗脑;坐板凳从早上5点直到深夜3点,只要不“转化”,天天如此。有的法轮功学员臀部被磨得血淋淋的。再不“转化”,恶警就指使刑事犯们一齐拳打脚踢,用尽了各种酷刑(明慧网以前有类似报道,都是千真万确的)。 省监狱的邪恶迫害尽管是由监狱长、狱政科背后直接操纵指使的,但需要特别揭露的是,十一监区的恶警李伟在直接暴力“转化”学员方面起了极其邪恶的作用。 恶警李伟,40岁左右,中年,油头粉面,貌似和善,是个“笑面虎”。他有一个儿子上中学。李伟极其迷信共产党,开始在狱政科工作,后来调到入监队直接参与暴力“转化”学员。由于他的伪善的表演,致使众多的大法弟子还对其真实面目知之甚少,甚至很多学员包括学员家属被其迷惑。李伟在狱政科靠迫害大法弟子不断升迁、发财。他收取刑事犯财物让此犯当入监队的班长,并利用刑事犯迫害大法弟子。李伟这张画皮应该被揭开了。 从2001年以来,恶警李伟担任了十一监区邪恶“转化队”的头子。他利用被“转化”的邪悟者当帮凶,来“转化”未“转化”的学员。曾被他利用过的邪悟者有:宋素广,杜念波;厉延廷,姜东生等等,他们企图从师父的经文中“挑骨头”来迷惑学员,他们自称这是所谓“以法破法”转化方式;后来李伟又采用“揭批有神论”的方法“转化”大法弟子,整天放焦点谎谈,王志刚、宋剑锋的批判大法的VCD,并让学员学《法轮功面面观》、《真相VS真相》等邪恶书籍。 李伟指使“转化”帮凶戴上白牌(刚入监的犯人戴白牌,后戴红牌表示一级严管、黄牌表示普管)混入监室冒充新来的大法弟子,探听其他大法弟子的情况,报告给邪党,再由邪党成员李伟安排他们如何“转化”学员。邪悟者姜东生就是这样被利用的人。大法弟子都知道,师父说过太极拳也是气功,不能练。李伟利用被“转化”的邪悟者强迫每个学员习练太极拳、八段锦等,不认真练习即被严管,破坏“不二法门”。现在省监大院每天都有练习太极拳的,周末还有教太极拳的。 山东省监狱的恶警对家属探视划分等级,已经“转化”的可以和家属一起吃饭、半个月打一次电话,家属送的物品也不受严格检查;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家属送的物品监狱恶警要一再的严格检查,接见室检查了,队上还检查,要过三道关,如果发现物品中有信件或留言什么的,就借机罚法轮功学员蹲禁闭一个月。家属探视时,他们既监视又监听并做笔录,这不准说、那不准说,一旦发现了任何迹象马上向大队长报告。如果他们认为哪句话不对口味,就要罚学员蹲禁闭一个月。 济南平阴大法弟子苏树征,患了肺结核,省监狱内还有几名大法弟子如吕济智也患了肺病,按狱规患严重传染性疾病应该保外就医,可是恶警不但不放人,还禁止家属接见,怕他们的恶行曝光。 老年大法学员,每天都处在强行“转化”中,不“转化”就一步步加重迫害。如佳木斯大法学员黄敏,62岁,被非法判刑20年,在十一监区一级严管,被监视、监听,没有任何人身自由。还有明慧网报道过的大法弟子宋素广被非法判有期徒刑10年,王明祥8年,梁绍波8年,杜念海8年,宋吉龙7年;被非法判20年的还有张乐金、姜鲁广。蒙阴宋丙法、吕济智,魏瑞清,王文强、马连风,类成勇,李树森,等等还继续在省监狱遭受非人的迫害。 山东省监狱的邪恶之徒对即将到期的法轮功学员实行了更加严厉的迫害。每个即将到期的法轮功学员都要被进行1-3个月的强行“洗脑”,灌输“无神论”、“痛恨法轮功”、“保证与以前的炼功人不再来往、并举报”等等,都是违背良知道义的歪理邪说并以此作为是否“转化”“达标”的重要标志,逼迫每个出监的人写“出监总结”,当众宣读,并录相制成VCD片,来欺骗后来的大法学员。每星期,李伟都拿出几天时间将所有的法轮功学员召集到一起,当众给学员“讲课”,实际是灌输邪恶理论,事后让学员写心得体会。几年来,狱政科给恶警李伟、陈岩拨了大量资金购买了大量用来“转化”学员的书籍、VCD、DVD,强行给学员灌输司马南和崔永元的《实话实说》的DVD。 每一个即将到期的法轮功学员必须经过四个部门的审批后才能被释放:省监狱、省法院、户口所在地“610”、户口所在地法院。减刑时,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到省监和被减刑人员谈话审查,他们认为不合格的即使够减刑的条件的也不能减,利用这些手段进一步加重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并企图以此动摇大法弟子的正念和正信。 每一个被非法关押进来的学员,都要先到“入监队”十一监区强制“转化”,被“转化”的分散到各个监区,没“转化”的或恶警认为“转化”的不好的分到四监区。然后在各个监区经常进行巩固“转化”的学习。其中二监区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最多,其它监区人数比较平均。 由于被非法关押在这里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刑期较长的学员,被邪恶“洗脑”迫害的相对来讲也比较重,出监后,对监狱的暴行曝光的不及时,致使邪恶至今还在继续行恶。 四监区 |
成文:2006年07月09日 发稿:2006年07月10日 更新:2006年07月09日 23: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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