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6月26日】在2004年某月,大庆市法轮功学员王国芳,女,40岁左右,在齐齐哈尔劳教所(原名双合劳教所)期间由于坚持炼功,不写“”,劳教所对王国芳采取了惨无人道的手段,用手铐上刑,用散热器烤脚心,使王国芳全身出汗,数天不给饭吃,导致死亡。劳教所怕亲属不容,通过齐齐哈尔市某医院作假证,说王国芳死于心肌梗死,其家属发现王国芳手脖上有印迹(手铐印)又发现胸部有外伤,问劳教所是什么原因,(劳教所)说是王闹狱,才戴手铐子,胸外伤是做人工呼吸所致。
以上情况我亲自在场,王国芳致死是看守人员迫害所致。
我是一名看守人员,实在看不下去了,她也是我们的姐妹,为什么共产党要残害法轮功学员呢?我实在不理解,她(他)们有什么错,难道修真、善、忍,做个好人还不好吗?所以我要揭穿共产党的丑恶面目,还的清白,让心善的人都得福报。
编辑注:王国芳,女,42岁,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南乐园小区大法弟子。2000年5月份被非法劳教一年,在齐市双合劳教所遭受了各种酷刑折磨:戴手铐、蹲小号、吊蹲五十多天,不让睡觉,不给吃饱;绝食期间被强行灌食,口腔被戳坏,牙齿被撬倒,还被加期四个月;2000年10月份左右,被转到哈尔滨女子戒毒所迫害。2002年在讷河老家被非法绑架,后被劫持到齐齐哈尔劳教所(原名齐齐哈尔市双合劳教所),2004年3月中旬被迫害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