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6月24日】听到很多同修说我为大法做什么什么了,感到很欣慰、很高兴;也有的同修做点大法工作很不情愿,好象给别人做一样。那么这种想法的背后是为了什么?不是有目地的吗?从另一个角度讲,是不是还在为别人或什么而做,而不是为自己做、大法弟子就应该做,那么这不正说明了我们有这种想法、认识的同修还把自己放在大法之外吗?内心深处没有达到与大法同化为一体。打个比方说:自己的手或脚有个伤口,自己把伤口包扎起来,自己不会觉的为自己做了什么贡献之类的而感到欣慰、高兴等……,更不会觉的自己为自己付出了吧?如果是自己职责应该做的事情,做完后,会有为了别人或为了什么做后的欣慰等所谓感受吗?……
今天,作为我们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都是我们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