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23/131167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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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台南市议会通过谴责中共暴行议案(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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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6月23日】台南市议会2006年6月22日通过了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暨非法贩卖人体器官”案,将促请各国政府、卫生组织,对赴中国大陆进行器官移植,应订立相关伦理规范;并呼吁相关单位告知民众赴大陆换器官将触法,因为器官来源可能属被非法虐杀的异议人士。 台南市议会22日举行第16届第一次定期大会,会中快速通过上项谴责案。这项议案由市议员李文正、姜沧源、陈亭妃、王定宇等4人提案,29位市议员联署支持。 陈亭妃表示,人权问题不分党派,是大家都应关心的议题,议会是民意机关,所以用议会之名代表人民发出尊重人权的声音,是一件好事。 她说,这次也对中国大陆执政当局提出诉求,要求中共政权同意法轮功学员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组成的真相调查团,进入中国大陆境内的劳教所进行调查,这是各地民意机关并未做过的事,但为了呼吁各国重视人权,可以从府城做起。 陈进益表示,对于中共侵犯人权,议会理应反映民意,发文给中共国务院和联合国表达谴责。 姜沧源则提议,台南市议会应串联台湾所有的地方议会,甚至结合立法院,向中共及联合国发声,这样的力量才会大。 为了制止中共继续残杀人民、盗取器官,台南市议会决定采取三项做法: 一、呼吁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修炼者,以及在人一息尚存未经同意下即强摘器官出售。 二、敦请政府及国际社会共同谴责(中共暴行),并促请联合国、国际红十字会、国际大赦、国际人权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各国政府观察员及允许法轮功学员之“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调查团”共同派员实地调查拘留法轮功学员的集中营、劳教所与医疗机构,并援助在其中遭受迫害、生命威胁之人民,提供妥善治疗与安置。 三、促请各国政府、卫生组织,对中介大陆地区器官移植订立相关伦理规范,并尽速广泛告知民众,大陆器官移植涉及活体摘取器官之非法行为。 主持会议的副议长郭信良当场宣布决议通过,由台南市议会发文给台湾所有县市议会,请各县市议会向全球发声谴责中共政权的暴行。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6/6/24/74763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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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2006年06月22日 发稿:2006年06月23日 更新:2006年06月23日 14:07: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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