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6月22日】1、张社官,冀庄村大队干部,2005年正月14日,引领周庄派出所不法警察马江臣、郭社仓到大法弟子家非法搜书,致使本村一女大法弟子遭绑架,被非法关进市看守所40天,被勒索2000元后才放出。
恶行招来了恶报。张社官三儿子张小辉于2004年冬天入伍,2005年秋天(10月份)发现身患败血症,2006年4月花费近30万元做了手术,至今没有出院。同为一村人,原本知道大法弟子是好人,却在一个“应付一下工作”的借口下,犯下了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罪,其罪祸及家人,不知张社官该做何感想。
2、王五的,原冀庄村支部书记,在任期间,上报大法弟子名单,配合周庄村派出所不法警察到大法弟子家中骚扰。2005年11月发现身患癌症,三个月后死亡,时年50岁左右。
3、杜广社,曾任冀庄村支部书记,江泽民集团迫害大法后,表现出极端仇视大法并极力干扰其弟媳修炼法轮功。2004年3月份,骑摩托车撞倒他人,自己摔在了马路上,虽经多方治疗,至今大脑仍不清醒,走路颠三倒四、颤颤歪歪。
4、杜景的(女),此人极端仇视大法,经常当众谩骂,把大法弟子给的真相资料做成鞋样,甚至扬言当手纸用。2005年秋天,杜景的死于癌症。
善恶有报是不变的天理,过去常说“三尺头上有神灵”,想来绝非虚言。一个个参与迫害大法、仇视“真、善、忍”的生命,给自己选择了最最可悲的结局和未来。希望人们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