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6月16日】我们家三口人在2000年底去北京证实大法,被北京恶警非法抓捕关押,当天被头子李春波带回到乡政府。由李春波安排乡政府恶警和雇用当地流氓20多人,用电棍、橡胶棍、烟火等刑具从接回的晚上8点一直轮流打到第二天早四点。直到把我儿子打昏身体不能动才住手。在一群恶徒毒打我们的时候,李春波带一部份人去抄家,搜大法书籍和用品,搜去师父法像一张,一面洪法旗子,一本书,到第二天早八点把我们都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15天后释放回家。
李春波和孙玉贵带着恶警進家要每人罚款一万元,共罚款三万元。我们家根本就没钱给不了,他们查信用社、银行,没有我们存款,他们没有别的办法只是天天骚扰。他们又把我们新盖的三间房(价值陆万元)封锁,抢走一辆刚买回7天、价值4700元的摩托车,后来我们把房的封条拆掉又住上,摩托车至今也没归还,从2000年至2003年共计勒索走两万元。
我在2001年4月,因为被乡610迫害我就写稿曝光他们,我正在写着被李春波、孙玉贵发现又把我和老伴送進看守所,非法关押我47天,关押我老伴6个月,又跟我们每人要伙食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