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6月16日】那天在网上看到于莲春被迫害致死,不由的心中一震,再看照片,那熟悉的面容,确信就是和我短暂相处过的那位学员。那是2000年9月份,我被非法关押在济南浆水泉第一女子劳教所四大队,于莲春从一大队被转到四大队,年近50岁的她看上去很年轻,据说在一大队遭受了不少迫害,因不放弃修炼,多次被恶警和劳教人员毒打。
在四大队期间,由于她不放弃大法,恶警王淑贞将她关在仓库中,20多天不允许她洗漱,不让她吃菜。每顿饭只给她一个馒头一块咸菜,每天只能睡4个多小时的觉,等所有人都睡觉之后才让她睡觉。早晨没起床之前就先让她上仓库,每天强迫洗脑,不断的威胁,致使她被折磨的精神恍惚,渐渐的目光呆滞,有时自言自语,看到恶警王淑贞,吓的浑身颤抖,后来走路都吃力,周围的人几乎不认识,生活不能自理。
二十几天的时间,于莲春被折磨的判若两人,这是恶警们精神上的迫害和肉体摧残导致的结果。大家要求给她看病,恶警王淑贞却说她是装的。大法弟子们心里非常着急,有时,趁上厕所的时候,背着恶警们帮她洗洗澡,换换衣裤,她上有八十岁的老母亲,下有未成年的女儿。
2000年10月份,我被恶警转到五大队,再没有听到于莲春的消息,辗转打听四大队的同修,都不知她的下落,直到今天才证实她被劳教所迫害致死。
于莲春的死是恶警王淑贞一手导致的,恶警为了邀功请赏,不择手段的迫害大法弟子,漠视大法弟子的生命,这是江泽民集团犯下的又一罪行。
(注:于莲春,出生于1944年,山东省济南市人,生前是德州市发电厂的退休职工。因信仰“真、善、忍”修炼,在2000年2月初被非法劳教三年,被劫持到济南市女子劳教所。2000年12月份,于莲春在济南市女子劳教所四大队被迫害致死。此后不久,其女儿被劫持到王村劳教所遭受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