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6月13日】从99年7月以来,广西桂平国安恶人:陆钊明、黄得胜等人一直在秘密绑架、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超过500多人次。为此江氏邪恶集团“奖赏”了他们大量钱财。恶人们也亲口承认每一个法轮功学员,就收入1万元。广西恶人窜到全国各地,绑架在外打工的法轮功学员,在广东省绑架比较多,广州、中山、深圳、珠海、佛山、江门、顺德都有广西恶人行恶的足迹,其中2001年1月在中山和顺德,2名法轮功学员被广西恶警绑架,至今下落不明。
恶人把学员绑架后,把学员各个分开、秘密非法关押在荒郊野外没人住的旧房里。每个被非法关押的学员都不是同一个地方,所以谁也不知道谁在哪里,被迫害的怎么样了。日夜不停的迫害,不让睡觉,不让吃饭、不让喝水,加上酷刑的折磨,还用家属做人质,要挟、威胁、恐吓,几乎没人能承受得了。在极不情愿情况下,被迫签字,承认恶人写好的“”。
一个经几个月洗脑迫害不“转化”的学员因此而下落不明。
2001年从北京被绑架回来的一位学员现在还不知道被关在什么地方。家属被告知,他们没有“转化”,不能告知他们在哪里,是生是死不得而知。
广西桂平恶党政府有一个规定:一个人炼法轮功,全家遭殃。比如升学权、生育权等等都会因为有人炼功而被剥夺。
对学员系统周密而殘酷迫害决不是几个国安恶人能操控得了的,而是整个邪党政府的主要领导都进行参与,他们罪责难逃。
更详细待查证后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