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4/126851p.html |
曝光潍坊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酷刑 |
【明慧网2006年5月4日】山东潍坊昌乐劳教所连续6年以种种酷刑迫害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刑罚之残忍,手段之恶劣令人发指。现将其几种主要酷刑曝光,让世人知道中共恶党是如何残酷迫害法轮功的。 1、不许睡觉。用以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被害者少则3至7天、长达14天连续不被允许睡觉,被害者超过7天面色蜡黄鼻子流血,超过10天者已被折磨得奄奄一息。 2、蹲刑。与“不许睡觉”并用。法轮功学员被限定在30厘米见方范围内,双脚并拢两手平扶膝盖,时间一次性长达几天、十几天。此刑表面看不出什么,实质极为残酷,有的被害者几个小时就腿脚麻木,不由自主的倒地时,立刻遭到毒打,再强行蹲着。 3、长期铐刑。法轮功学员被长期戴着手铐此刑多与以上两种刑罚并用,昼夜铐着,吃饭、大小便、睡觉也全铐着,短则半个月、一个月、长则几个月最长达半年。因无法脱衣,睡觉都是穿着衣服,衣服再脏也不能洗换。时间一长,手腕红肿,因出汗导致手铐生锈无法打开,最后只好用钢锯拉开,被害者受尽折磨。 4、电击。恶警同时用几支高压电棍电击法轮功学员,时间最短半小时,多数达一至二个小时,电击面部、头部、背部和胸部,被害者大部份当场被毁容,皮肤被烧焦,皮下积水。恶警马学峰曾用几万伏高压电棍电击大法弟子唐连宏的睾丸。 5、凉水冻。恶警把法轮功学员按倒在厕所地板上用水管冲,或把人丢在水缸里冻泡,冬季零下几度十几度气温照样动用此刑,被害者被折磨得死去活来。大法弟子刘述春就是被此刑(冷水冻)折磨致死。 6、强捆强压。恶人强行将法轮功学员双盘腿,用细尼绳捆住两脚腕,再围腰捆一圈再把两臂反背捆住两手腕或两大拇指,这样强行打坐达二至三小时。被害者不到半小时就浑身哆嗦,头上脸上大汗淋漓。更甚者恶人用一木板压住被害人头顶和颈部,恶人坐在木板上,被害者骨肉麻木,疼痛难忍,直到晕过去几次恶人才罢休。 7、鞋底打。恶人用鞋底打冻的头顶、脸腮及臀部。主要打头顶,一次打几十下多则几百下,被害者有的留下脑震荡后遗症,有的头顶头皮坏死,头发脱落不再生发。法轮功学员窦金宝被打得至今头顶光秃无发。 8、另外还有夹棍(指缝放上圆珠笔恶人用力攥)、拨算盘(用竹批拨肋骨)敲鼓(即用木棍或铁棒敲打脚踝)等等刑罚,真是罄竹难书。 邪恶害怕暴露酷刑真相,恶警下令把所有严管室门上玻璃全部用纸糊住,门紧闭。只有来人参观学习或部、省厅来人检查时,就暂停动刑,门一律开着,被害者也坐上了马扎,一派太平盛世的假相,等来人走完,又变成了地狱。 潍坊劳教所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恶警有:丁贵华(大队长)、韩会月(中队长)、刘安兴(中队长、副大队长)、马学峰(中队长)、傅光波(副大队长)等。 潍坊劳教所是全省10个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先进单位,在全国300余个劳教所中属于最邪恶的劳教所。潍坊劳教所还向外输出酷刑,在2003年下半年曾将绳捆酷刑带到济南劳教所强暴“转化”法轮功人员。 我们紧急呼吁国际社会关注并谴责中共恶党对法轮功群众的群体虐杀暴行,揭露邪恶,制止迫害,严惩凶手。 |
成文:2006年05月03日 发稿:2006年05月04日 更新:2006年05月04日 12:1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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