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3/126768p.html |
湖北宜昌张永红、贺敬燕被非法判刑七年 |
【明慧网2006年5月3日】湖北宜昌大法弟子张永红、贺敬燕被非法判刑七年,目前正在上诉。 2005年9月23日晚上,宜昌市西陵区葛洲坝工区大法弟子张永红、贺敬燕被宜昌市平湖公安分局非法抄家以后,(明慧曾报道,追查国际当时立案调查)一直被长期非法关押在宜昌市第一看守所。 最近,据知情人透露,张永红、贺敬燕两人已于2006年3月在葛洲坝法院秘密开庭。当时,宜昌市610、国安不法官员曾到庭旁听。由于邪恶心虚,不敢将开庭时间通知双方家属,致使外界大法弟子不知道。据悉当时开庭不久就草草宣布对她们两人判七年徒刑,但两人均表示这是非法判决,坚决不服从,上诉书已送至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据透露5月两人的终审判决将下来。 望宜昌同修形成整体,破除邪恶的阴谋,解体另外空间企图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的一切邪恶安排。望宜昌同修搜集参与迫害大法的恶人的个人资料,以曝光邪恶,救度世人。 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单位及电话 (区号 0717) 葛洲坝法院院长:赖平哲 0717-6713293(办) 6722089(宅) 13907202062(手机)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兴儒 主任:张玲 副院长:李兰芳 其它讲真相电话: 宜昌市委办公室 6252999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6/5/17/73383p.html) |
成文:2006年05月02日 发稿:2006年05月03日 更新:2006年05月02日 22:0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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