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8/129025p.html |
凌源市凌北镇派出所恶警李新海恶行录 |
【明慧网2006年5月28日】李新海现年42岁,辽宁凌源宋杖子乡人,现住在凌源市建行小区,在凌北镇派出所任外勤。在大法弟子无辜的被残酷迫害的七年中,李新海可以说是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急先锋,他积极带头抓捕大法弟子,打人、抄家、罚款、拘留、劳教、判刑以及送洗脑班。发生在凌北的大法弟子被迫害的几乎每一次恶性事件中都少不了他的踪影。 他无视国家宪法和法律,肆意践踏人权,公开剥夺公民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合法权利,大有“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恶党本性。亲自到大法弟子家蹲坑、监视,去窥探大法弟子什么时候炼功,借机勒索大法弟子钱财,当时说借着用用,以后再还,但至今不还。给凌源市凌北镇的大法弟子的生命和家庭及人权带来伤害和严重破坏。 在大法洪传世界、退党大潮风起云涌的今天,在凌北派出所所长换任三届的情况下,他仍不思悔改在继续非法绑架大法弟子。以下是李新海迫害大法弟子的部份恶行录: 1.大法弟子陈玉,2001年12月,被李新海、刘世文等绑架到第二看守所(洗脑班),非法关押20多天。2002年10月9日,所长刘俊臣、恶警李新海等十几人于晚上9点多钟翻墙進院,把他又一次强行绑架到拘留所。2003年1月9日,被送到朝阳教养院非法劳教。 2.宫玉荣,女,64岁,凌北镇庙西村五组。2002年11月的一天晚上,派出所恶警李新海与本村村委会的姚福田突然闯入家中,因惊吓过度,昏迷过去,十天未能起床,输液治疗未见好转,半个月后含冤离世。 3.2005年9月20日李新海又带人到凌北镇办砖厂,绑架了在此干活的戈沟大法弟子冯国富,非法关押在凌源市看守所。 4.大约在2006年5月14日前后,周万富去凌北派出所给女儿办身份证,当即被所长刘俊臣、李新海非法扣留,说是正少一个名额呢,于是被绑架至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5.凌北大法弟子李淑明被迫害至耳聋后,是李新海把她送去拘留后又被非法劳教的。 又有多少不知道姓名的大法弟子被他迫害过。 在此正告李新海:在全国已掀起了退党大潮。退出恶党组织的正义之士已达到1000多万。每日退党人数剧增。望你认清形势,为你的家人和未来负责。不要充当恶党的陪葬品。善恶有报是天理。 附:2005年10月12日明慧网报导凌北镇大法弟子遭迫害的事实概述:(在这些迫害事件过程中,多数都有李新海罪恶的身影) 凌北庙西村:非法劳教5人,总计10年;非法拘留23人、30次,计925天;被勒索罚款21人、48次,总计21390元。 凌北庙东村:非法劳教12人,总计25.5年;拘留34人、73次,计711天;被勒索罚款34人、54次,总计88610元。 凌北野岱沟村:非法劳教1人,3年;拘留8人、12次,共计136天;勒索罚款9人、18次,共计15020元。 其它村:非法拘留3人、3次,总计66天;勒索罚款7人、11次,总计18700元。 合计全乡被非法判刑(劳教)18人,计38.5年;非法拘留68人、128次,计1838天;非法罚款71人、131次,总计143720元人民币。 |
成文:2006年05月27日 发稿:2006年05月28日 更新:2006年05月27日 22:3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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