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5月21日】我叫郑薇,今年42岁,已下岗失业。现将我从1999年7月20日以后所遭受的迫害陈述如下:1999年10月份,为了说句公道话,我踏上了去北京上访的路上,可是到磐石火车站就被磐石公安局劫持(有人告密),将我送回吉林市,并被非法拘留15天,关在吉林市拘留所。非法拘留期间被强行交饭费150元。在拘留所里整天坐板(就是盘腿,上身直立着坐在硬铺上),我还经常因为炼功而遭到女警察(姓朴)的谩骂。
2000年10月份再次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亲眼目睹警察用警棍殴打大法弟子,并开出清洁车将地上的血迹擦干。后来我因用发传单的方式向周围的人讲真相,而被北京复兴门派出所绑架,收走了身上的150多元钱,之后又把我送到北京朝阳拘留所非法拘留。在此期间因绝食抗议,被朝阳拘留所男警察(别人好象叫他“马主任”)指挥男刑事犯将门卸下,强行把我绑在门板上,并强行输液,并用穿着皮鞋的脚使劲儿踩我的脸。10多天后,我被当时吉林驻京办事处的两个男警接走。3天后由长春路派出所警察倪志刚、王某和街道书记(女)将我押送回吉林市,并于当日非法送入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在此期间我绝食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被看守所的警察强行灌食,在玉米面里加了许多的盐,将鼻子用手掐住,因无法呼吸只好用嘴呼吸,他们就乘机用注射器往我嘴里射,因我反抗,便叫来四、五个男刑事犯人将我的手脚按住。后因灌食导致嘴、牙床子全都被玉米面里的盐卤坏了,并发烧。之后,我被非法判了二年劳教。12月份,长春路派出所警察张某等一行四、五个人把我送进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继续迫害。
刚到劳教所登记处,因我拒绝签劳动教养的票子,被黑嘴子一女警察大声训斥,并恶狠狠的当着送我的那些警察的面说:“不写是吧,打死你,死了你家属都不知道!”我被分到六大队,首先让我写认罪认错,只要不写,就把我叫到管教室,进去就打,当时此大队的刘大队长(女)用手扇我十多个耳光,(她打人的动作非常熟练)而且同时用尖刻的语言骂人,而朱大队长(女)用电棍电。因为我在的那屋离管教室近,所以每天都能听到电棍电人的声音,从早到晚几乎不停,因为那时正是大法弟子上京证实法的高峰期,每天都有大量的大法弟子被送往这里,多的时候一天就有200多人。
后来我被下放到一大队三小队,因坚持信仰,被三小队恶警王蕾、指导员李影(直接参与人)进行迫害,用电棍电,并罚站(立正站着)她们早上上班的时候就叫护廊(协助管教维持秩序的犯人,平时站在走廊上)把我叫到管教室,拿电棍电,中午吃饭我就回去,吃完饭我就得立正站着,说是让我反省,下午她们上班,我再到管教室接着被电,直到她们下班,我再回去,吃完晚饭,我接着站着,并派人看着我,站到半夜12点。接连好几天这样后,我的手脚都肿了,因为当时学法不深,动了人念,就产生了以死来抗议这种非人的折磨,导致胃大手术,在长春公安医院缝了十一针,出院后,我被罚在地上整天坐着(一楼)不让坐床,后来又开始对我所谓的帮教,我拒绝并以绝食的方式抗拒,被她们强行野蛮的进行了灌食,她们先用开口器强行地把我的嘴支开,卫生所所长郭某用胶皮管从鼻孔插入胃里,而这个胶皮管并不往里输送流食,而是不停地机械的来回抽动,这个鼻孔插完了,拔出来再插另一个鼻孔,再来回抽动,她拿个板凳坐在我身边,一边给我插管,还一边不停的用脚狠狠的踩我的手,然后由恶警苏桂英端碗从嘴里灌流食,胶皮管在胃里不停的搅拌,灌进去的食物引起呕吐,郭某说灌食两个小时,还不停的告诉我时间,正好两个小时,她们停止了,恶警郭某累的都站不起来了,让一警察把她拉了起来。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由于不决裂被加期八个多月,两年零八个多月的劳教生活,使我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那时劳教所里每天都加班加点的生产,开始由早晨4点到半夜12点,中午不休息,后虽有改变,也得十七、八个小时,管教室里经常不时传出电棍的声音,和恶警们的狂叫,使人长期处于恐惧,紧张状态,我的头发都白了,由于干活几乎都是坐着(坐塑料凳,很小,坐上去都得蜷个身子),除了上厕所和吃饭外,几乎天天都是坐着干活,屁股都磨出了一层硬皮,腿和脚已不适应长时间的站立和行走,从小腿到脚已麻木,末梢神经如手指尖、舌头尖已开始麻木,视力急剧下降,怕光,脚麻木到用烫手的开水烫都没有知觉。
回到家中时,给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我离婚带一女孩,正上学,小孩的父亲不给抚养费,没有一技之长的我全靠力气吃饭,而我的身体又被劳教所弄成了这个样子,至今双脚还没完全恢复。
在关押期间,大概是2001年六月份一天,由于和我在一起的大法弟子穆春梅不唱诬蔑的歌曲被叫到管教室,当时管教室有大队长严立峰,指导员李影,以及恶警王蕾。严立峰和王蕾每人手持一电棍电穆春梅,这是我亲眼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