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5月12日】此文在《洛杉矶市讲法》发表之前就已完稿,直到现在才投稿,过程中出现不少干扰。虽然文中提起的一些事已经过去,但当见到5月7日明慧网报道青岛市一些同修被抓后,我知道我没有将这篇稿子及早的投向明慧,是我错了。这不是说这篇稿子能起到什么作用,而是说我没有尽到一个大法弟子应尽的责任。这次决定将此文从新修改后尽快投稿。* * * * * * * * *前段时间青岛市内及周边的一些地区出现了“全球维权反迫害绝食大接力”的活动,而这种活动的参与者与发起者均是大法弟子,而不是常人。
其中一位约30多岁的女学员(青岛市里人)与一位60多岁的女学员就绝食一事去过青岛、城阳、即墨一些地方,搞过征签。手里的相关资料并没有注明出处。不是来自于明慧网,大概是出自“大纪元”或“人民报”。此份资料的三大标题分别是:(一)“全球维权反迫害绝食大接力”专题报道;(二)“维权反迫害绝食進程记录”;(三)方式及联系方法。
很多的大法弟子认为这份材料是出自明慧网,并且认为此项活动也是明慧网的倡议。此事也波及到了即墨市及周边极少数大法弟子,据同修说还有什么“蓝丝带”标记(注:“蓝丝带”也是常人维权运动的内容)。
对事本身的追究与谴责都不是我们交流的目地,目地是通过此问题来查找每个大法弟子自身与整体的不足。就自己的一点认识借明慧这个大法弟子的交流的平台,真诚的与同修交流,认识不足的地方请同修慈悲指正。
一、关于真相资料的出处问题
在青岛市内与城阳地区的个别资料点,真相资料的选材不是来自于明慧网,这种情况愈演愈烈。特别是城阳地区个别协调人到“大纪元”网站或其它的网站摘取真相资料素材几乎成了惯例。对于这个问题,不少同修对其中一位协调人多次提过,但并没有引起那位协调人的重视。
那位协调人后来曾和青岛市里的一位老年女同修(协调人)在一次较大的法会交流中,谈及什么“邪党恶首得了癌症,什么新中国的国旗图案已制作出来了”等等。那次法会的目地就是让没跟上的同修走出来,而一些同修却被这些新鲜事“带起”来了。在场的很多的同修没有纠正这种不正的做法,却在事后“私下”议论。
或许同修有这样的疑问:《九评》不是也出自于“大纪元”网站,而且很多的明慧真相资料中的文章素材也有的摘取于大纪元或其它网站吗?
我是这样认识的:明慧网有时候真相资料中有大纪元的素材,但是真相资料的最终出处还是明慧网。每一份的真相资料,从某一层面与角度来看,都代表着大法与大法弟子的形像。在正法时期这个特殊的环境下,明慧网自然成了大法信息流通的窗口、大法弟子交流切磋的窗口、世人了解大法真相的窗口。所以作为每一位大法弟子对明慧网有责任去维护与不断圆容,这也是证实法。
出于明慧网的每一份真相资料当送到常人手里的时候,他就代表着大法的真相与整体大法弟子的形像与思想了。这与每一位大法弟子面对面的讲真相是有区别的,后者只是代表大法弟子个人的认识。大法弟子不是不可以自己编辑真相资料(或从其它一些网站取材),而是编辑成的真相资料必须在法上,同时以圆容的智慧的运用,达到证实法救度世人的目地。这不是对明慧网的崇拜。一个不一定恰当的比喻:如果明慧网就是一座庙宇,那么其中每个修炼人有什么问题不应该回庙堂和众同修商议一下吗?师父有什么问题不一定跟每一个和尚说,但有可能跟一些住持僧交待一下,那么这座庙宇能少了师父的看护与加持吗?
如果一些素材来源于常人的网站或常人的作品,就一定要严肃对待。往往一整篇文章只是因一句话或一个思想的不妥,就可能弄巧成拙,造成众生了解真相障碍,给法带来巨大损失。特别是对于一些新闻性的报道甚至是小道消息之类的更要谨之慎之,万万不可被常人的猎奇心理驱使而做一些后悔莫及的事。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几年前关于江魔坏死病一事的传闻造成的负面影响?
现在媒体上一些新闻记者或作者到了今天已忘记了职业道德与规范。有时候明慧网也有节选其它网站文章的情况,但是我想这是需要从法上考量与核实的才能酌情使用的。避免明慧而专门在其它网站搜索素材的同修,是否因为有一些常人或是常人中名人的思想很符合自己的执著?或是一颗不易觉察的证实自我的心在驱使?而九评选择在大纪元网站公开发表,也是为了给世人了解九评减少障碍。不知同修是否想过?
明慧网的各类讲真相的素材真的是很充足,很全面的,但因为需求多,工作量也很大。建议同修能否把这个精力用来圆容明慧网,如果发现有一些好的作品可以提供给明慧网来大家一起参考、把握与使用。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