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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涿鹿中学几位负责人诬蔑大法遭恶报


【明慧网2006年5月10日】河北省涿鹿县涿鹿中学校长兼书记吕常明、副书记田明、办公室主任武全勇、干事李树华等,于2005年4月伙同县610绑架其校市级优秀教师周建珍,到张家口市样台洗脑班迫害,达8个月之久。之后,还印发大量诬蔑法轮大法的签字表,强迫全校3000多名师生在上签字。

2006年1月按照王大磊(涿鹿县教育局副局长)的安排由田明(学校恶党副书记)亲自布置,印发破坏法轮大法的材料,在学校放寒假时硬性发放到全校教职工手中,对他们进行毒害。

2006年4月份,校领导强迫命令全校高二学生写歪曲法轮功事实的思想汇报,又召开全校学生的政治思想汇报会,唆使教师和学生上台发言,任意歪曲事,向全校师生散发着毒气,还录了像。30日在县电视台播放,毒害全县的父老乡亲们,以向邪党表功。

善恶有报是天理。吕常明等人不听善良人的劝善,为了自己的权利私欲跟从邪党昧着良心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毒害着3000多名无知的师生和全县民众。

吕常明于2005年9月份在教委开会期间,突然昏迷,后被送医院抢救才得以保命。

田明不知为什么,被调离涿鹿中学,一年少收入一万多元。

武全勇因不分是非,破坏大法遭报应,其老婆于2006年初突患半身不遂。

李树华因参与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遭恶报,其丈夫得上了白癜风。因婆媳关系不和造成儿媳和儿子闹离婚,把刚两三个月的孩子留给她抚养,李树华本人身体极度消瘦。 一家人的日子难熬。

整理这些恶报案例,绝非是因为仇恨,完全是为了避免类似的悲剧再度发生。有人可能说,这些都是偶然的事情,与报应不着边际。

中华民族五千年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古训。“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这可不是说词,而是真实不虚的。为生存,积极工作,无可厚非,但为什么要与迫害善良的邪恶为伍呢?

奉劝你们不要在无知中为共产邪党赔上性命。赶快停下罪恶的行径,赶快加倍弥补对大法弟子的伤害,也许还有一线希望。要知道,人做了多大的坏事就要偿还多大!

请谨记:
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平安幸福。
迫害大法,必遭恶报。
因为宇宙的法则对谁都是公正无私的,
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

成文:2006年05月09日  发稿:2006年05月10日  更新:2006年05月09日 22: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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