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3/124182p.html |
关于苏家屯集中营的调查报告(2) |
【明慧网2006年4月3日】 概述 追查国际经调查确认,“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医院”(以下简称:血栓医院)非法私设焚尸炉,涉嫌焚尸灭迹;沈阳地区存在一个异常庞大的活体器官供体群;苏家屯式集中营不止一个,在全国许多地区发现大量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以供移植的案件。 一、再次确认苏家屯血栓医院用医院锅炉房充当焚尸炉 血栓医院是目击者指证的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场所[1]。经调查核实,尽管苏家屯区就有殡仪馆[2],血栓医院确实使用医院的锅炉房焚烧尸体,参与焚烧尸体的人员存有从尸体上收集来的戒指等物品[3]。根据中国国务院1997年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殡葬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4]。血栓医院公然违反国务院法规擅自用本单位锅炉焚烧尸体,涉嫌有相当数量尸体需要避开公众视线自行处理。 二、沈阳地区存在一个异常庞大的活体器官供体群 沈阳是全国少数几个器官移植规模特别大的城市 据调查,沈阳开展器官移植的医院有10家左右,2005年公布的肾移植手术250例,肝移植70多例。沈阳军区总医院(其泌尿外科是军区肾移植中心):截止2006年1月,已完成肾移植1500多例[5]。位于沈阳市的解放军463医院(空军医院)的同种异体肾移植手术量位居辽沈地区前列。沈阳的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器官移植科到2005年,已完成肾移植手术600多例,肝移植120例[6]。根据器官移植的特点,只有在有充足器官供体的地区才有可能大力发展器官移植。 供体器官的来源 因传统观念的限制和影响,中国人在捐献身体器官的问题上一般很保守。因此,在中国捐赠器官者寥寥无几。根据国际上广泛报道和证人的证词,中国大陆普遍使用死囚的脏器作器官移植的来源[7]。这在国际上已是不争的事实。由于各地普遍开展器官移植,除了少数例外,死囚器官只能提供死刑执行地附近医院使用。按照国际大赦的数字,中国每年处决的犯人2000人左右[8],而最高的估计则是每年约1万人。在医学上,直系亲属之间做活体肾移植的匹配率是50%,而两个亲属之外的人完全符合配型却只有几百万分之一的机会[9]。因此,如果考虑到组织配型的因素,即使是不完全配型,死囚器官的实际使用率也会低得多。这个数字落实到沈阳这样的城市,即使把全部经组织配型可使用的死囚器官都用上,也不能满足沈阳市实际每年完成的移植手术。然而,中国医科大学一院器官移植科副教授吴刚却说,“目前沈阳市肾源是完全充足的!”[10] 器官移植等待时间 由于肾源的缺乏,即使在有捐赠器官意识的美国,医疗单位云集的新英格兰地区平均等待肾移植手术的时间是3到7年。而根据国外组团到中国进行器官移植提供的消息和追查国际调查员的调查结果,中国肾脏移植包括配型在内的等待时间仅为一个星期到一个月[11]。位于沈阳的中国医科大学中国国际移植网援助中心(China International Transplantation Network Assistance Center(CITNAC))保证在一个月内找到合适的肝脏供体,最多不超过2个月。而找到肾脏的时间是一个星期,最多不超过一个月。如果在手术时发现供体肾有问题,则保证提供另一个肾源,时间不超过一个星期[12]。由于这个紧急肾源同样存在组织配型问题,因此几乎不可能来自另一个死刑犯或是意外事故死亡者,只可能取自一个备用的器官库。考虑到肾脏必须在24小时内移植,这个备用的器官库只能是活人。如果再加上组织配型的因素,显示至少在沈阳地区有一个相当庞大基数的随时可以配型摘取器官的备用的活人器官库。 为外国人提供器官移植手术 2003年,在沈阳建立了“中国国际移植网援助中心(CITNAC)”。该中心的网站用五种语言(日语、韩语、英语、俄语和中文)面向世界招揽移植病人,并称每年有超过100例肾移植和20例肝移植在该中心完成。 2004年以来,中国器官移植机构仅仅在沈阳就接受了100多名日本病人。[13] “美国之音”报导,温哥华一名从事肾脏移植国际贸易的商人安排了不少加拿大肾脏病患到中国接受手术。 三、苏家屯式集中营不止一个,至少有八个省市以法轮功学员作活体器官供体 根据中国官方统计,1991年到1998年,8年间全国施行肝脏移植数仅78例。1999年(开始迫害法轮功)以后,肝脏移植数开始成倍增长。1999年、2000年和2001年分别施行了118、254和486例,到2001年的统计累计996例次[14]。到2003年,肝移植飙升为3000多例[15]。显示1999年以后全国器官供体明显增加。这里以肝脏移植为例是因为肝脏是单一器官,移植后供体不能存活。 追查国际的调查记录显示,至少在河南、山东、上海、广州、北京、天津、辽宁和湖北,都有医院工作人员或直接参加移植的医生向调查员表示可以提供法轮功学员的器官[16]。综合初步调查结果,可以判定:以法轮功学员作活体器官供体的苏家屯式集中营在中国不止一个,且遍布大半个中国。 (这里仅举几个案例。详细情况将另拟单独报告公布) 案例1(湖南某医科大附属医院) 案例2(山东某医院) 案例3(广州某医院) 案例4(天津某医科大学)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参考文献: |
成文:2006年03月30日 发稿:2006年04月03日 更新:2006年04月02日 23:1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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