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26/126130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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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基隆市议员吁制止中共活剖器官(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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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4月26日】台湾基隆市议会本会期开议的头一天(2006年4月24日),多位议员听到了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利这种极不人道的行为,纷纷表示关注与谴责。 游祥耀、张锦煌、施世明等3位议员一致认为,中共在不经当事人同意下活体摘取器官,违反人权、人身自由,并严厉谴责医疗团体的不道德和仲介为了牟取利益而草菅人命。 韩良圻议员也表示:器官是不能以价值做衡量和买卖,更呼吁全世界不要做出这种利己害人的行为。 蔡适应议员更提出不只是呼吁,相关单位更应重视此问题,要求医疗团体自我约束,并制定法律条文规范杜绝此事持续发生。 当场有游祥耀、张锦煌、韩良圻、詹春阳、蓝敏煌、陈东财、吕美玲、张芳丽、宋玮莉、庄锦田、郑怡信、蔡适应等多位议员向议会提出提案书。 内容如下: 谴责中共活体摘卖器官之不人道行为并呼吁国际人权组织等派员赴大陆实地调查,公布事实真相以维护基本人权,并促使中共停止上述不当行为。 请市府(卫生局)行文督导并协助市内医疗团体,对仲介大陆地区器官移植订立相关伦理规范,以免造成医疗界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参与了邪恶的人权迫害。 请市府尽速启动各式官方及民间宣导网路,广泛告知民众大陆器官移植涉及非法活体摘取以及安全堪虑的问题,以维护民众医疗品质和生命安全。 附: 基隆市议会提案 案由: 本会议员等人,针对中共在大陆各地集中营活体摘卖法轮功学员器官并且焚尸灭迹暴行,严重侵害人类安全、人权自由及人身自由权等违反国际人权公约之不人道行为,予以最严厉的谴责,并敦请议会作成决议: 1. 呼吁联合国、国际人权组织及世界卫生组织等派员赴大陆实地调查,公布事实真相以维护基本人权,并使中共停止上述不当行为。 2. 敦请 市府(卫生局)行文督导并协助市内医疗团体,对仲介大陆地区器官移植订立相关伦理规范,以免造成医疗界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参与了邪恶的人权迫害。 3. 敦请 市府尽速启动各式官方及民间宣导网路,广泛告知民众大陆器官移植涉及非法活体摘取以及安全堪虑的问题,以维护民众医疗品质和生命安全。 是否有当?敬请公决。 说明: 1. 2006 年3月以来,已有多位证人向媒体公开指证中共在各地设立秘密集中营,关押数千名法轮功学员,活体摘取器官牟利并秘设焚尸炉焚尸灭迹。同时,目前已有许多直接和间接的相关证据,包括中共自己的媒体也报导沈阳地区活体器官移植来源充裕,等待时间很短(请见附件:中共秘密设立集中营盗采活体器官证据),均指向这些杀人牟利移植器官集中营存在的高度事实。 2. 在国际媒体揭露此事后三周,中共当局对所指控证据并无提供任何明白解释,而匆匆抛出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却又把施行时间定在3个月后的2006年7月1日,此恐有湮灭证据、大量屠杀集中营内所关押人士之虞。(请参见附件:紧急公告:中共大屠杀在即)。 3. 根据非官方数字统计,邻近中国地区的韩国近年到中国大陆医院施行器官移植手术的人次已超过三千人,另还有全球各地的患者到中国接受手术,而中国卫生部宣称器官来源为死刑犯者,但有案可稽者只有一千多件。我们促请各国及台湾政府有效执法,在大陆建立透明的器官移植管理制度之前,不应贸然开放人民到大陆地区进行器官移植,以避免病患自身感染,甚至间接成为买卖器官、不人道活体摘取器官行为之帮凶。 4. 发表临时提案决议文,以表达议会成员共同之立场,促使行政部门在政策拟定与执行上能符合民意、时代趋势与公平正义,是世界各国议会之惯例。本席深感法轮功学员自由、人权问题及附近区域医疗人权问题之改善实刻不容缓,为提高本市议会对于国际人权议题及公共事务之关怀与参与,并加强保障市民与各国器官移植之医疗品质与人权伦理,特拟此临时提案,敬请公决。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6/5/3/72778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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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2006年04月25日 发稿:2006年04月26日 更新:2006年04月25日 20:21: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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