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22/125841p.html


修炼人中没有英雄(2)
—— 走出误区


文/静远

【明慧网2006年4月22日】(接前文)从常人层面可称之为“英雄”和“伟大”的言行,不能同等的搬到修炼人中来,因为修炼的要求比对常人中的好人要求更高。从修炼的角度来说,任何激進、过于强调个人认识的行为,都是不符合大法弟子心性标准的。修炼人必须要反迫害和讲真相救人,但同时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修炼人都应该保持理智、清醒和智慧,这个要求的确很高,因为修炼是超常的,要求自然也是高于常人层面的;那么既然身为修炼人,我们还是要在同时做三件事中努力做到。

关于正法口诀的正确使用问题。在2001年5月全球大法弟子刚开始发正念的那段时间,一些学员或出于一些常人心,或因没能及时了解发正念的要领和要求,曾把他作为一种标语和口号面向常人。到今天对这方面法理还没理解好的同修,真的应该重视起来了。

另外,在此事发生后有些学员看到众多西方媒体和世人开始关注,竟说出“我们这么多年游行、发传单等等活动都不如某某这一嗓子,该好好检讨检讨大法弟子讲真相的方法了”这类的话,还有相当一部份学员认为弟子中出了个英雄、如何如何了不起,很崇拜。如果大家及时冷静下来好好学学法,回到一个修炼人应有的心态上来,相信有这类想法的同修会很快认识到自己思路和看问题基点出了问题。越快归正越好,否则会影响到大法弟子作为一个整体救度世人的效果。

我们大法弟子修炼到今天,做事情一定要学会在法上看问题,才够得上师父要我们成熟起来的要求。讲真相的事该做,并不等于就可以用不恰当的方法去做;一件事有了正面效果,不等于其中不符合大法弟子心性要求的部份就合理化了。

修炼人中是没有什么榜样和英雄的,只有心性修炼和以法为师。我们作为个人也好、作为一个项目组也好、民间团体也好,做出的任何事如果有正面效果,都是符合了法理的那部份起作用的结果,都是大法弟子的努力的合成,都是师父和大法的威力。对于不够冷静的行为,周围的修炼人如果真的善待同修、真的珍惜我们的修炼环境,应该做的不是恭维、崇拜,而是理性的提醒和更理性的对待三件事,这也是每个学员自己首先能够理智的从修炼的角度在法上看问题才能做到的。

记得同修以前交流过如何看待用情讲真相这个问题的例子。说大法弟子写的一篇文章如果主要是从情的角度去打动读者,因为常人生活在情中,所以这样的文章很容易引起常人的共鸣,那么常人能共鸣,也就容易把文章看進去,文章又是揭露迫害的,所以这篇文章也就能起到讲真相救世人的正面效果。可是这样的文章大法弟子是否也在读呢?如果是,就等于同时在大法学员中宣扬情,是会干扰很多人的修炼的。作者本人是否那么清醒的只是流露出“情”以引起世人共鸣呢?如果不是,就会加大个人在这方面的执著,是会影响个人修炼的。

同理,激進的东西在常人中可能不是什么大错,在现代人中还有一定市场,所以如果我们靠激進的方式、带着争斗的心、或者用激动的喊口号这些常人层面的东西去打动世人,也会有一定效果,但这和修炼人在真正知道和时刻牢记自己和常人的本质区别的前提下所做出的事相比,效果就会差别太大。而且大法弟子行为中不理智的部份会带来负面作用,这要很多学员再花代价才能弥补。为了不在做好事的同时产生负面作用,我们做什么都要牢记“以法为师”、“比学比修”、“做到是修”。

最近在《洛杉矶市讲法》中提到大法弟子在今天证实法中“还得需要一点人的勇气”这个问题时,师父指出:“……大法弟子有错误不愿意让人说,谁也不能说,一说就炸。对时不高兴别人提意见,错了也不高兴别人说,”“什么意见也听不了了,善意的恶意的、有意的无意的一概不接受,更不向内找,相当的严重了。”师父说以前不怪我们,是因为师父给我们留了那么一点,但现在就必须要改了,因为师父已经说了。那么作为弟子,面对常人社会中的说好、说不好,面对同修做的圆容或者不够圆容,我们自己首先都需要找自己、让自己在各方面都做的更好,以圆容大法弟子的整体,这样我们才能抓住瞬间即逝的时机,更好的讲清真相、救度众生。

一点想法,还不够成熟,也未来的及更好的整理。先写出来,希望至少能及时起到一点大家相互提醒的作用。不妥的地方,烦请各位同修补充和指正。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6/4/23/72354p.html)

成文:2006年04月22日  发稿:2006年04月22日  更新:2006年04月30日 03:36:28


意见建议请寄 feedback@minghui.org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6 MINGHUI.ORG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