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22/125784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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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54名立法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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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4月22日】为关切中共盗摘法轮功学员活体器官的暴行,2006年4月18日下午台湾立法委员赖清德提出临时提案,敦请立法院做成决议文,促请国际人权组织及世界卫生组织,调查中共劳教所、监狱与医疗机构,并呼吁中共立即停止这类行为,公开可检验的器官移植相关制度。该提案获跨党派立委54席连署,经主席裁示将于下周二提请程序委员会列入讨论事项。 当天上午,立委赖清德、黄昭辉、田秋堇在立法院议场前举行“谴责中国盗摘活体器官暴行,促请联合国深入调查此一惨绝人寰事件”记者会。记者会现场还演示出一场怵目惊心的“法轮功学员被活体盗取器官”行动剧,血迹斑斑的被单,以及模拟法轮功学员的挣扎与抗议叫喊声、公安的残暴叫嚣,让现场陷入一片惊悚。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张清溪也在现场播放记者电话采访中国大陆各大医院的录音,电话中传来的声音,明确清楚且语带轻松的表示,现在20至30岁健康人体的活体器官很多,肝也都是全肝,并声称现在24小时、好几班加班轮流在做,要的话,赶快来,不然到五月可能就没有了。 举证历历的电话录音,让现场多位立法委员同声谴责。立委黄昭辉表示,在中国法令规范不完全的情况下,到中国换器官是很不安全的,奉劝民众还是三思而后行。 立委田秋堇一开始听到中共摘取法轮功学员活体器官,觉得太离奇、太残忍,几乎不可能,但是转念一想,这事情宣扬出来,谁敢在大陆炼法轮功呢?可是这事却是在由法轮功学员揭发。当年纳粹时代国际红十字总会也曾经到德国的集中营去调查,看到鲜花遍开、像花园一样美好的景象,现在大陆就是这般伪装、欺诳世人。 立委廖国栋表示,他强烈谴责执行摘取活体器官的医生,不仅违反人权,也违反从事医疗工作所宣誓的医生誓辞。 立委王昱婷表示,人权是普世的价值,在台湾需要换器官的民众虽然需要等待,但是比较安全且符合医疗伦理。如果到大陆去换器官,若真是摘自法轮功学员的活体器官,病人将一辈子良心难安。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6/4/23/72323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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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2006年04月21日 发稿:2006年04月22日 更新:2006年04月22日 01:34: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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