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0日,四平监狱主管人员来通化找大法学员王贵明的妻子韩凤霞,说王贵明在狱中有危险,要求家属到狱中做工作。家人于3月13日前往,但这时又不允许探监了,家人极其恐慌,怕王贵明有不测。
3月20日,韩凤霞又来到四平监狱,也未能探监。下午两点,狱政科科长李志强,教育大队队长尹首东等四人在门卫见韩凤霞,说王贵明违背监规,不准接见,如果“转化”并解除处罚才允许接见。
下午4点钟,韩凤霞又前往四平市平东检察院,向侦察科科长李毅反映了王贵明的现处境,李毅与住监狱检察官费某了解此事,并说次日早八点向检察长汇报后给明确答复。次日(21日)早八时,韩凤霞准时到达并得知当日王贵明已被解除处罚。
3月28日是探监日,妻子韩凤霞与母亲仍未见到王贵明。之后韩凤霞找到监狱检察官费某,说明担心王贵明在狱中遭遇不测,要求见人。费某回答:“如果他不在了,也是自己造成的。”之后韩凤霞再次找到李毅,要求见人。李毅说:“我们已经尽力了,监狱不许见,我们没办法。”而此时监狱长助理兰立军告诉家属:“王贵明已经绝食一个多月了,如果有事你们找省610办公室去吧。”
因此韩凤霞找到了省610,但610不给任何答复。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韩凤霞只好回到了通化。2006年4月4日下午4点左右,吉林省610和通化市公安局相互勾结,令东昌区国保大队荆贵泉为首的邪恶之徒3人到韩凤霞家非法抄家,并将韩凤霞强行绑架。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6/4/26/724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