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11/124957p.html


美法轮功学员传真布什总统
要求全面调查中共劳教所


【明慧网2006年4月11日】中共在劳教所、监狱和集中营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利并私设焚尸炉焚尸灭迹的暴行曝光以来,美国法轮功学员开始写信、发传真给美国总统布什,呼吁总统布什帮助国际社会对中共所有的劳教所和监狱进行调查,制止虐杀和其它各种形式的残酷迫害。

以下是一名美国法轮功学员致布什总统的信函(中英文),发表出来供大家给白宫总统热线打电话、发传真,也可以改为发给州议员、郡(County)议会主席的信函,这样可以从各个不同的层面,同时开展向政府官员的呼吁活动,请各级政府官员把我们的强烈呼声传达给白宫和布什总统,要求布什总统采取具体行动。还可以请自己身边的常人朋友签名,然后我们替他们发传真给白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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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尊敬的布什总统,

最近的报导揭示在中国的劳教所、监狱和集中营关押的数以万计的法轮功学员面临着生命危险,这一紧急情况,需要国际社会特别是美国行政部门的关注。根据多个消息渠道,为了拘留关押为数众多的法轮功学员,中国多省份已经建立了类似在沈阳苏家屯的地下集中营。在这些集中营里,中共当局一直在活体摘取学员器官并焚尸灭迹,然后销售器官牟利。明慧网和大纪元时报三月初向世界曝光了这些暴行,在中共出来答复之前的三周时间内,苏家屯等地下集中营中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已被迅速转移到各地劳教所和监狱等设施,但危险并未远离他们,被活摘器官然后焚尸灭迹的命运仍然随时和他们相伴,追查国际4月5日的紧急通告提供了一些详细的信息。

根据来自中国大陆的密报以及不同的调查,中共政权在苏家屯集中营曝光后匆匆抛出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却又把施行时间定在3个月后的2006年7月1日,涉嫌留下足够的时间给罪犯销毁证据。

已经调查过的部份地区结果证实,包括黑龙江、辽宁、吉林、北京、天津、河南、河北、湖北省暨武汉市、湖南、上海、浙江、云南、安徽、陕西、新疆等省市自治区的医院和移植中心正在加班加点成批的施行器官移植手术。医院方面向调查员表示要做器官移植就快点来,最快的一两天内就能完成配型找到合适的器官,并表示这一批器官供应过后以后就很难了。

从多项调查佐证的这一消息中我们得出一个结论:销毁集中营受害者和人证的大屠杀正在进行。有鉴于此紧急情况,法轮大法学会牵头成立了“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调查团”(CIPFG),目地是全面调查在中国的所有劳教所、监狱、医院和相关设施中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届时并将邀请信誉可靠的组织一同赴中国进行独立调查。

二战后,国际社会深刻痛悔未能制止浩劫并庄严的宣布“永不重蹈覆辙”(Never Again)。我们紧急的要求您立即行动,启动所有可能的机制制止在中国大陆这场新的大灭绝。特别是,美国政府拥有的卫星系统,是否可以提供过去和现在关于这些劳教所、集中营及其活动的证据?

同时,我们获悉本月下旬,您即将与胡锦涛会晤。我们希望您向胡锦涛提出以下几点:

一。 要求中共立即开放所有拘留法轮功学员的劳教所和监狱以接受国际调查。
二。 允许法轮功学员牵头组织的“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调查团”前往中国,调查在中国迫害法轮功的真相。

我们相信,在现在的紧急情势下,这些要求是十分公正、合理、必要和紧急的。每一分钟的延迟都会导致无辜生命不可弥补的损失,而且将是人类的耻辱!

诚挚的,
(发信人签名)
(发信人署名)
(发信人头衔)
(发信人联系信息)
一名美国法轮功学员



注:在美国,如果某一公众信息涌入白宫的数量每日达到一定程度,则表明此事有足够的公众呼声,需要得到白宫的重视,负责接收信息的相应部门有责任直接将该信息及时汇报给总统。希望每位关心大陆同修的美国大法弟子,也都及时给白宫发传真、发信,或者给白宫热线打电话留言给布什总统,并向周围的世人征签,以发出足够强大的呼吁之声。

以下英文信件,只要填上发信人的姓名、头衔和联系信息即可用发传真、发电子邮件、发信件等形式递达白宫。

白宫信息:
(1)传真:202-456-2461
(2)电话热线/Comments: 202-456-1111(注:给总统留言电话必须周一至周五,东部时间9AM - 5PM打。其它时间没有电话留言。)
(3)信址:
The White House
1600 Pennsylvania Avenue NW
Washington, DC 20500
(4)电子邮件:comments@whitehouse.gov

下载英文WORD文件(19KB,RTF格式)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6/4/14/71949p.html)

成文:2006年04月10日  发稿:2006年04月11日  更新:2006年04月12日 15: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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