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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不可欺、作恶必遭报 |
【明慧网2006年3月8日】 1.辽河油田锦州采油厂热注二公司经理赵增山参与迫害、绑架本单位法轮功学员到抚顺洗脑班,2005年因涉及“经济案”,贪污公款,被撤销经理职务。调到别的部门任一般职员。 辽河油田锦州采油厂原热注一公司经理肖更新,因参与迫害本单位法轮功学员戴凤珍等,祸及到亲人。2006年元月,他的侄儿因一点小事,想不开,在盘锦市兴隆台跳楼身亡。年龄24岁左右。 2.贺贵:男,涿鹿县张家镇张家堡村支部书记。7.20以来,充当邪恶迫害大法急先锋,不断骚扰迫害大法弟子。2001-2002两年时间与涿鹿县610、县公安局、镇派出所合伙绑架大法弟子5人,进行洗脑班(宋氏山庄、张家口片地)洗脑迫害和非法劳教迫害。还经常安排人对大法弟子盯梢、蹲坑、看守,连串门、走亲戚都要向镇派出所汇报,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权。大法弟子杨桂连被迫害到奄奄一息,随时有生命危险,还强迫人家交1300元钱后才放回家。仍命令家人对其限制自由、打骂、不让修炼“真善忍”,家人无奈逼迫妻子外出打工,流离在外。 人们劝他不要迫害大法弟子做恶,他却说:“上边叫干的。”请问,当迫害大法遭天谴时,你还能找上边谁呢?大法弟子慈悲希望贺贵早日明白真相,脱离中共邪党控制,停止做恶,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为自己赎回未来。 3. 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局长刘和祥,此前在望都县当公安局长,在1999年7月20日以后紧随江××残酷迫害大法弟子,对大法弟子采用蹲坑、跟踪、监视、监控电话、骚扰、绑架、罚款、拘留、劳教、判刑等无所不用其极,并赤膊上阵多次亲手毒打大法弟子,打的惨不忍睹,一边打,一边骂,骂的连他的属下都私下说:这哪象个局长,纯粹一个“二百五”。 2005年12月31日,刘和祥在恶党团中央工作的独子刘谦(24岁),开着自己的汽车从北京回家,行至徐水路段时和前面正在行驶的大货车追尾,汽车立刻起火,将刘谦上半身烧焦。 善恶有报,这是迫害大法弟子得到恶报的又一见证。 4.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庭庭长张晖,男,45岁,于2006年3月3日突发脑出血死于单位。此人是由于中午外出喝酒后引发死亡,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对外统一口径,谎说此人中午向人大汇报工作,晚上加班劳累过度死亡,属因工殉职,申报“烈士称号”。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非法审判过多名大法弟子,致使他们在狱中遭到残酷迫害。张晖现已遭恶报,警告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停止迫害大法弟子,并无条件释放所有非法关押及审判的大法弟子,不要做恶党的陪葬品。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 张晖 8558609 7690991 刑事审判一庭 庭长(已死亡) |
成文:2006年03月07日 发稿:2006年03月08日 更新:2006年03月07日 23:4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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