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3月31日】(明慧记者吴思静编译报道)名为“柏林媒体工厂”的新闻社在2006年3月17日一篇关于一个中国文化展览的文章中报道了中共苏家屯集中营残害法轮功学员并盗取器官的事件。记者在文章中建议读者,“看中国艺术家的作品的同时,也应该同时看这件事(苏家屯集中营),从而明白他们(中国艺术家)的立场和处境。”文中引用了德文大纪元的文字:比噩梦还要可怕——法轮功学员的器官在秘密集中营被盗取。一位记者透露,在沈阳市苏家屯,中共建了一个集中营,关押了6000名法轮功学员。“这个集中营有一个焚烧炉和很多医生。在尸体焚烧之前,所有的器官都被摘取、贩卖。到现在没有人能活着离开这个集中营。”
文章中指出,在德文大纪元的报道中说,在中国没有法律条文能够用来给法轮功学员判刑。所以(很多)法轮功学员就被关在这个秘密集中营里。这名记者还说:“抱歉我得直接的说出来:为了摘取器官,法轮功学员被杀害,(器官)被交给医疗单位。现在在中国,买卖人体器官是能获取暴利的。很多死在手术台上的人的器官都被摘走了。没有人过问,甚至医生也卷入了此事。通过死刑犯他们无法得到足够的‘捐献器官’,学员身上就好打主意了。”
新闻社记者评论道:“如果这些令人震惊的描述是真的,那么我们必须认识到,中国的人权侵犯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对于一个能够胜任自己工作的,经常见到一些疯狂事情的记者来说,这也是不可想象的,同时也是令人厌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