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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永宁县大法弟子姜涛等被非法判刑 |
【明慧网2006年3月29日】宁夏永宁县邪恶约于2006年3月16日对姜涛等四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大法弟子姜涛被判6年,姜涛的妻子朱海燕被判3年半,曹桂兰被判4年、苏庆玲被判3年。目前,正在上诉期间。 2006年2月28日,邪恶的永宁县法院曾试图对以上四位大法弟子进行非法审判,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有力的抵制了邪恶。在法庭上,大法弟子姜涛一直高呼“法轮大法好”,他妻子朱海燕从容走到观众席前给观众鞠躬后说:“我没有错,我要求释放我回家,我要领我的娃娃。” 大法弟子曹桂兰彻底否定了在压力面前的所有供词。大法弟子苏庆玲由于当天已绝食第十天,体力不支一直趴在地上。 望宁夏全体大法弟子及时向周围人揭露邪恶、讲清真相,并发正念铲除邪恶,正念加持同修,全面否定判刑的假相,继续加大力度正念营救同修,邪恶不放人,我们正念不停。 相关责任单位与责任人电话(区号0951): |
成文:2006年03月28日 发稿:2006年03月29日 更新:2006年03月28日 23:3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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