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22/123433p.html


河北涞水县刘秀凤经7年迫害 要求起诉610头目


【明慧网2006年3月22日】河北省涞水县法轮功学员刘秀凤在历经7年的迫害后,于2006年2月底要求涞水县要求检察院对610办公室主任王福才提起公诉,要求依法追究王福才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现在涞水县检察院已经接受这份起诉书。

刘秀凤,原河北省保定地区涞水县永阳镇司法所副所长、法律服务所所长,丈夫刘君任永阳镇党委副书记。刘秀凤从1995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1999年7.20之后,因坚定修炼大法,刘秀凤遭当地610及公安局警察的各种迫害,曾多次被强制洗脑和非法拘留。

2001年5月刘秀凤被涞水县610非法判劳教1年,因其右肾切除、血压太高,保定劳教所拒收,于是涞水县610指使涞水县警察把她非法关押在涞水县看守所1年。

期间,涞水县610强制刘秀凤的丈夫刘君与刘秀凤离婚。离婚后刘秀凤没得到一分钱的财产,没有居住的房屋,单位并开除她的党籍和工作,连基本生活费都不给。

刘秀凤被非法关押在涞水县看守所1年后,涞水县610 、公安局、看守所不顾刘秀凤随时都有脑血管崩裂死亡之危险,仍继续非法关押她。经刘秀凤强烈抗议才被家人接回。

出狱后刘秀凤无家可归,身无分文,过着流浪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涞水县610、公安局仍对她进行迫害。

2004年11月20日晚,王福才指使警察非法拘留刘秀凤,并于2005年1月23日非法将刘秀凤劳教,这次保定劳教所又因刘秀凤右肾被切除、左肾功能弱、血压高、心脏不正常为由拒收。但王福才指令警察继续拘留刘秀凤,同时既不给拘留证也不给劳教书,剥夺刘秀凤的申诉权,也为防止将来被绳之以法而隐藏了证据。其间刘秀凤因为身体多次出现危险,但王福才都下令不许放。

2005年4月30日王福才把刘秀凤及两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保定610进行强制转化,刘秀凤遭保定610打骂、威胁强迫写四书、罚站。由于刘秀凤的心脏和血压频频出现危险状态,市610通知王福才把她们拉回涞水,而王福才却下令把刘秀凤非法关押在拘留所,不许释放。

2005年10月19日,拘留所给刘秀凤检查身体,检查结果高压260,低压140,严重的心律不齐。10月20日上午刘秀凤晕倒在拘留所的院子里,医生认为得送医院。在这种情况下王福才才下令放人。

刘秀凤现在被迫害的夫离子散,没有家庭、没有工作、没有固定收入,没有居住的房屋,身体被迫害得不能从事正常的体力劳动。

请求检察院对王福才提起公诉,绳之以法,要王福才承担刑事责任及赔偿责任。

日前,刘秀凤按照《宪法》,《刑法》、《国家赔偿法》、《国务院劳动教养规定》,要求检察院对610办公室主任王福才提起公诉,控告王福才严重践踏法律,迫害人权,依法追究王福才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并提起有关部门对610这个迫害人权的非法机构依法撤销,同时对控告人的610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依法撤销,令其停止一切迫害人权的行为。

刘君(原刘秀凤的丈夫)手机号:13930855835

请知情人提供以下责任人的电话号码:

涞水县委书记:孙金博
涞水县政法委副书记:锁宝贵
涞水县610办公室主任:王福才
涞水县公安局长:彭宏志
涞水县公安局政保股:戴春杰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6/4/1/71425p.html)

成文:2006年03月21日  发稿:2006年03月22日  更新:2006年03月21日 23:13:03


意见建议请寄 feedback@minghui.org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6 MINGHUI.ORG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