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6年2月4日】我今年56岁,是95年7月份得法的。在得法以前,我有心脏病、风湿性关节炎,甲状腺机能亢进等病,感冒、头疼、月经疼痛还算小病。我有病,丈夫还是个醉汉子,活着没意思。那时孩子小,我整天搂着孩子哭:孩子的命最苦,如果没有妈了,谁还能照顾她呢?就在我整天想死的念头时,厂子的同事告诉我:学法轮功你身上的病就会不翼而飞。我心想:先让我来例假不疼了,我就学。我就这样一想,果真这个月来例假就不疼了。
我每天中午下班后,和厂子的同事一块炼功,晚上就读《转法轮》,直到深夜,当读到第28页:“当这个人骂别人的时候,他觉的占了便宜,出了气了。在这个宇宙中有个理,叫作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你不失,要强制你失。谁起这个作用?就是宇宙这个特性起这个作用,所以你光想得不行。”
当我读到这一段时,心想:我在厂里、宿舍里、家里是出了名的赖老婆,不管大事、小事,我没理最后也能说成是我的理,没有说不出来的,也没有人敢惹我。比如:我在厂里是干皮件裁剪工作的,厂里规定是11点半下班,我干活快,头脑灵活,早上就干完了,但不论10点还是9点半,我就去赶大集,回家做饭。有时厂里找不到我,同事们就把我告到厂长那里,厂长找我谈话,我就说:“家里没有菜了,孩子中午回家吃饭,进门热汤热饭吃了多舒服,我又没少干活,没耽误生产,不就是早走点,没有大缺点。”
在家里,丈夫、孩子一不顺眼,我就连打带骂的,整天家里吵吵嚷嚷的不得安宁,有时邻居听不下去,到我家拉仗,我把邻居也骂出去,以后谁也不敢管我家的事。
得法之后,我事事处处为别人着想,做事先考虑别人,在单位里按点上下班,和领导、同事的关系溶洽了。
我在没得法前,皮件厂的皮子节约剩下了,我也偷偷拿回家,找人给我、丈夫、孩子做皮衣、皮裤、皮手套。当我读了《转法轮》142页:“针织厂的毛巾头过去经常往家揣一块,职工都拿。学功以后他不但不拿了,已经拿家的又拿回来了。”开始我不愿把皮子交回厂,其一自己用着方便;其二如交给厂,厂长以为我是偷的,而且我们车间的人都拿,这不牵到整个车间的人了吗?当我反复读这一段法后,我决定退皮,我把节约下的皮子退给厂里,共折合人民币5000多元,我跟厂长说:“我是大法弟子了,师父教我这样做的。”公司经理、厂长跟我说:“你也快退休了,是给你买纪念品还是给你一部奖金?”我说:“我什么也不要,这是我应该做的。”
退休后在家,邻居有事找我,我会主动帮助他们,我家住楼底,出入方便,有时碰到老人买菜拿不动,我会帮他们带着,直到送回家。我们宿舍里每月都收卫生费,可没人打扫卫生,我主动买回大扫帚,每天清早我把整个宿舍扫一遍,夏天我们全家一块拔草,冬天一块扫雪,整个宿舍的都说:“还是炼法轮功的人好。”
2005年11月8号上午,610主任小高带领奎文公安局、经委、北苑派出所,北苑街办、居委会、厂保卫一行二十几人私闯民宅到我家,把我家的师父像从墙上拽下来了,把所有的大法书、影碟讲法磁带一扫而光,12点多又强行把我带到臭名昭著的610洗脑班。家人来看我,送来了停发退休金的通知单。我家里没有钱,女儿没工作,女婿又下岗了,生活指望我老俩口的退休金。
我被临抓走时,我门口周围的人说:“这么好的人也抓走,共产党养着闲人没事干,坏人抓好人,大院里的卫生没人打扫了,树叶、塑料袋、狗屎满地是,明天就见效了。”
1999年7月法轮功遭迫害后,我只因为为法轮功鸣冤就被非法扣在厂里,拘留多次,罚款近2万元。法轮功让我从一个贪图利益的人变成一个时刻端正自己的好人,这么好的大法却不许我炼,我能不鸣冤吗?!这样的好人被抓进洗脑班“转化”,这样的社会能“和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