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24/121534p.html |
辛敏铎被判冤狱 妻子鲍俊岑被罗织罪名非法开庭 |
【明慧网2006年2月24日】2005年8月3日,辛敏铎和鲍俊岑夫妇被恶警劫持,并遭非人折磨。2005年9月12日,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恶党法院将他们夫妇分别非法判刑13年和12年。辛敏铎和鲍俊岑夫妇上诉后,辛敏铎被维持原判,而鲍俊岑的案子被又搁置2个多月后,恶人继续拼凑材料,罗织罪名,于2006年2月20日在盘锦市兴区法院开庭,当庭没有宣布结果而结束。 辛敏铎和鲍俊岑被绑架案,延续半年多,已开庭两次。第一次2005年9月12日开庭,那天旁听的座位上坐了很多领导和许皓带领的国保大队的警察,这些人得意洋洋地坐满了前两排,并大声喊:“家属往后坐!”第二次2005年12月15日开庭,第一次被陷害说他们是共犯,这一次被国保有预谋的分开。那天去了一些律师和几个相关领导,国保去了几个,不喊也不叫地坐在旁边。许皓后进来在后面溜边。这次对鲍俊岑开庭,基本上没有领导参加,国保有宋波、姚成林、姜永松等都坐在后面,许皓却没了影。 案子越审越明;“造假证据”越抹越黑。明白真相的人越来越多,理解法轮功的人越来越多。 开庭了,公诉员裴光彦开始念公诉书,表情紧张,一会快、一会慢,一会嘀哩嘟鲁念过去了,让人听不着说什么。所谓的证据是:1、鲍被抓7次;2、写了两封信;3、明慧网上有两次声明。 鲍当庭驳回:我被抓(非法绑架)一次,(超期)押了3个多月,按15天算一次说我被抓7次,这是连续算不能说先后被抓(非法绑架)七次。 公诉员又说:“她写两封信是传播、制作宣传品”。律师驳斥:“信不能算宣传品,再说她也没传播,又不够两高规定数量,只一份;另一则是日记,构不成犯罪。” 公诉员又说:“她在明慧网上发表两个声明”。鲍说:“我没发,我也不会”。审判长问:“你委托别人了吗?”。鲍说:“没有”。又问:“你爸爸给你写的保证你知道吗?”。鲍说:“不知道,没看着”。 律师说:“当事人没写保证,也没看着,那么这和当事人没有关系,不能作为定罪依据;第一审鲍和辛是共犯,这一审的内容和第一审的内容没有一点关系,全是补的新证据,360度的大转弯”。 律师说:“这案子太不规范了,卷宗说在搜家时发现了信,为什么在清单上没有记录?一审怎么没指控?” 公诉员说:“她被抓还没来得及传播”。 鲍说:“我就是写自己的想法,想保存,没想传播”。 律师说:“她只有一份,有什么证据证明她要传播?” 公诉员的所有指控一一被当事人和律师驳回。公诉员最后哑口无言。 最后,当事人鲍俊岑陈述说:我无罪。律师也为鲍做了无罪辩护。 审判长宣布休庭,回去合议庭研究再下判决。 我们再次审视着:看兴区法院人员是否良知尚存。 希望社会各界善良、正义人士继续给予关注。盘锦大法弟子继续深入讲清真相,揭露邪恶的非法迫害。 盘锦市相关人员:(电话区号 0427)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6/3/12/70719p.html) |
成文:2006年02月23日 发稿:2006年02月24日 更新:2006年02月24日 13:40: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