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18/121085p.html |
甘肃金昌市永昌县恶警的犯罪事实 |
【明慧网2006年2月18日】1999年7.20以来,甘肃金昌市永昌县恶警王建国、李国玉、段富强、李建军积极追随江氏集团盯梢、跟踪、抓捕、殴打大法弟子。其中王建国、李国玉在当时任永昌县公安局副局长(现任永昌县公安局政委)彭维平的指挥下直接策划、实施了7.20以来所有发生在永昌县城关镇的一切破坏大法和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恶活动。在此期间段富强、李建军曾经充任过重要角色。 2003年前,段富强是永昌县城关派出所的所长,段与李在数次的破坏活动中博得永昌县政法委、610的赞赏而调为永昌县河西堡镇派出所所长;之后,又兼永昌县公安局副局长一职。李建军则成为永昌县朱王堡镇派出所所长,王建国由警员成为永昌县城关镇派出所副所长。 恶警彭维平、王建国、李国玉、段富强、李建军等策划、实施了2001年7月份发生在永昌县城灯光球场在公众面前用绳捆、挂纸牌、强行跪地后再行公开非法宣判大法弟子的罪恶活动。 当时被非法宣判的有:张延荣(12年)、胡尚学(12年)、秦德新(12年)、樊永成(12年)、秦积昌(8年)、褚大义(8年)、岳培福(8年)、王泽芳(8年)、王永芳(7年)。当时的县公安局副局长彭维平读的所谓“宣判词”。 近期抓捕大法弟子雷占香的主要实施者是恶警王建国。 (区号0935) 手机 宅电 办电 |
成文:2006年02月17日 发稿:2006年02月18日 更新:2006年02月18日 13:14: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