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1/119939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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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金山市议会通过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决议(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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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记者黄凯莉、王英旧金山报导)2006年1月31日下午,旧金山市议会通过“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决议案。决议认为,法轮功学员在旧金山市、郡应免于受到迫害,并且,旧金山市相应的机构,包括警察局、人权委员会应该保护法轮功学员的权利和安全。 “谴责迫害法轮功”议案由市议员戴立(Chris Daly)提出,经旧金山城市运作和社区服务委员会于上周一以2比1通过后,呈交到市议会,于今天下午,在市议会中,由全体11位市议员投票,9票赞成,2票反对获得通过。 投票前,近百名法轮功学员在市政府大楼前召开记者会,有的炼功,有的手持“伸出援手制止迫害法轮功”等横幅,呼吁市议会支持这项议案。 法轮功发言人张雪容在获知决议通过后表示,对于市议会通过“谴责迫害法轮功”的议案,使旧金山加入保障法轮功人权的行列而感到高兴。她说:“我们应该让每一个人都有权利去修炼他自己的信仰”。 市议员Sean Elsbernd在议会中表示,这项议案主旨是关于个人的基本人权,法轮功修炼者应免于受到迫害,他呼吁其他市议员一起支持这项议案。 市议员Tom Ammiano表示,法轮功学员遭到迫害的事实非常清楚,皆已在各项书面中刊载记录,他支持戴立的意见。 以下为决议内容: 决议谴责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表达旧金山市、郡的立场,敦请联邦官员和国务院遵循美国国会304号决议。 鉴于,(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鉴于,美国宪法保障信仰自由、集会自由,以及言论自由,旧金山市是保障人权的倡导者; 鉴于,2004年,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一起)通过了304号决议,表达国会关于中国政府(中共)镇压法轮功的观点; 因此,现在通过决议,表达旧金山市议会的意见,法轮功学员在旧金山市、郡应免于受到迫害,并且,相应的机构,包括警察局、人权委员会应该保护法轮功学员的权利和安全。 市议会进一步决定,旧金山市、郡敦请联邦官员在304决议中表达的继续支持法轮功。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6/2/2/69562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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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2006年02月01日 发稿:2006年02月01日 更新:2006年02月01日 16:33: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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