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8/144195p.html |
武汉市东西湖何艳遭迫害的事实 |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八日】何艳:女,31岁,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四中音乐教师,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在学校里她是公认的好教师,她为人谦和,对工作认真负责,学生们对她评价很好。就是这样一位受学生爱戴的教师,却在一九九九年中共对法轮功迫害开始后,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被多次非法关押并被劳教迫害,以下是何艳老师在这几年中被迫害的事实。 二零零零年六月,她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一句公道话,被北京警察无理关押。后被东西湖新村派出所民警押回,以“扰乱社会秩序”名义非法送东西湖妇教所拘留十五天,接着又送到警校强制洗脑。在区警校,她和其他被非法关押的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完全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一人一间小房并有一名帮教看管,不准炼功,吃喝拉撒全在里面;他们还被组织强迫每天看侮辱诽谤大法录像,并被要求每天写感想及揭批书。她因不写,被关禁闭几天几夜,腿上被蚊子叮了密密麻麻无数个包,脚也站肿了。迫害一个多月后,六一零人员让她家人担保才放她回去。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东西湖又在党校办洗脑班,便又把她骗到洗脑班,直到二零零一年九月份才放她回家。期间她和被关押的其他学员几次绝食抗议对她们的非法关押。其中一次绝食时,当时的六一零主任林正兴强行让帮教人员拉她们去食堂,说不吃也要到食堂坐着,学员不去。何艳当时指出他们的行为违法,林正兴竟大声说:我就违法了,你去告!在场的人都听到了这句话。 回家后,学校一直没有让何艳上班,而且从二零零零年六月起她的工资一直未给她。二零零二年九月,学校才通知她到校担任图书管理员,可是才上班一个多月,新村派出所的几名警察又把何艳从学校绑架到了三店办班,这次她遭受的迫害更加严重。法轮功学员都单独关到一间房,让她们罚站,如不站便上铐子,有的年纪大的学员被迫害的血压升高,有的站的两眼发花。何艳被强迫站了近一个多星期,两腿严重浮肿、变色、脚肿的发亮,每天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一闭眼就有人喊名字,工作人员还说不转化就一直让她站下去,同时还不断的找一些邪悟的人对何艳进行精神上的迫害,有的对她连打带骂而且还连续几天不让她洗澡。由于何艳一直不为所动,当时洗脑班负责人钱昌来便指使一帮人到她家里非法抄家。在十一月份何艳被非法送到何湾劳教一年。在劳教所的一年时间里,何艳还经历过吊铐、暴晒、被强行拉着跑步等酷刑折磨。何艳的丈夫经受不了这一打击跟她离了婚,她的母亲因唯一的女儿被劳教承受不了,去精神病院住了几次院。一个好端端的家庭被迫害的支离破碎。 二零零三年底何艳从劳教所回来后,区六一零、居委会还经常派人骚扰她。何艳回家后便要求上班,学校不予安排,她不断的找各个部门反映,最后学校才安排她当职员,剥夺了她教书的权利。 |
成文:2006年12月07日 发稿:2006年12月08日 更新:2006年12月07日 22: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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