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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新加坡案的一点认识


文/台湾大法弟子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日】十一月三十日新加坡法院对两名新加坡学员在中使馆前和平抗议一事做出不公正判决,认为他们有罪,判处他们罚款及坐牢。法官在开庭时拒绝学员所呈送的证物,并在开庭前不久吊销为学员辩护的律师的执照。

十二月一日,我得知判决,转告同修,请他们帮忙发正念。一位同修听到后说:“那就给钱啊,就不用坐牢了。”我觉的这是一个错误的认识。从常人的理来讲,全世界都知道,法轮功是无辜受到迫害的。从法上来看,这是旧势力、邪恶黑手烂鬼等对我们在人间的又一场迫害、干扰。这是在海外第一个政府对大法弟子做出错误判决,问题不在于钱,而是在于我们能不能认识到这是旧势力对我们的干扰、对大法的迫害。

师父要求我们不能承认旧势力的安排,那么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也不应该承认这个判决。新加坡政府的这个判决,将毒害多少世人?我们要如何更细致的对新加坡政府、新加坡人民讲真相,让他们了解自己犯下的错误,收回判决,甚至做出弥补,这才是我们应该要努力的方向。

我还想到一点,为什么会出现这个结果?是不是我们的心没有到位?记的一开始听说新加坡政府要审判这两名学员时,我曾告诉一位同修这件事,并告诉他有机会的话要赶紧向新加坡政府讲真相。结果他说:“新加坡政府就是亲共,你怎么跟它说也没用。”我与他交流后,他说帮忙发正念可以,但是不用刻意对新加坡政府讲真相。这不也是在承认旧势力、承认对我们学员的迫害吗?

就如许多同修讲的,旧势力对我们的安排是方方面面的,小到甚至我们的一思一念可能都存在着它们的因素。因此我们更要清醒的、理智的对待自己的一思一念,时刻用法理对照,才有可能摆脱旧势力的控制,真正走师父安排的路,这样也才是真正帮助那些处于迫害中的同修。

一点认识,如有不足,敬请指正。

成文:2006年12月02日  发稿:2006年12月03日  更新:2006年12月02日 21: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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