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我叫刘菊花,湖北黄冈人,今年五十九岁。原黄州赤壁教育组教研室主任,中学高级教师。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九日,长沙左家塘派出所在没有任何证据,材料及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把我绑架到白马垅劳教所,用他们的话说是“封闭执行”。这里我真实的叙述在白马垅劳教所所发生的迫害,以便于有关国际人权和相关组织调查、核实。
一、 邪恶的洗脑
恶警知道我曾经两次被关押在湖北沙洋劳教所但我没有转化,所以这里的恶警说对我“要下大功夫”。首先把我送进了七三队,也叫“严管队”。我去的时候只有两、三个大法学员,其余都是夹控。
进到这个黑窝里对大法学员的“见面礼”,当然就是邪恶的“洗脑”。白天我被一群犹大包围着,劝说、恐吓、辱骂交织在一起,同时还有恶警的威胁,包夹的体罚,谩骂,限制上厕所和洗漱等。晚上不准睡觉,逼着看谤师谤法的录象。两个包夹死盯着我的眼睛,稍一闭眼就重重的一拳打过来了,包夹张艳华打了还耍无赖,说:“谁打你,谁做证?”他们有时逼我站一通宵,有时逼我不停的走动。
十多天后,我的精神开始出现恍惚,看白墙好象一条大路,她们要我起来走动时,我经常一头撞到墙上,又反弹回来倒在地上,整晚就是那样撞来撞去的,头上撞起了好大的包,夹控万怡她们都看到了,并且也告诉了孙谨(中队长)。后来我身体出现了幻听幻视现象,口里总是自言自语,夹控吼我时,我一下就明白了,过一会又乱说。我看见地上到处是沟,在地上走路一跳一跳的,夹控问我为何跳着走,我说有沟,同时看见房间里有厕所,想在房里解手,嘴里流涎水,腰弯成九十度,自己还没感觉,夹控叫我把腰伸直,我说这不是直的吗?(当时夹控的记录本有记载,我的控告信中也有)。在这种情况下仍不让睡觉,只要稍闭一下眼睛,夹控就把清凉油抹到眼睛上,同时还狠狠的打我一拳。那时我的腿被打青了。我身体承受到极限了,我多次跟恶警提出要睡觉,指出她们这样做是违法的。她们却说:“人当然要睡觉,是你自己不睡,要睡就写嘛,写三书呀,写了不就可以睡了。”我说:“吃饭睡觉是天赋人权,没有附加条件。”她们却说:“这是什么地方。”从八月四日到八月二十日,除十七日睡了几个小时外,其余有十六天没让闭一下眼。八月二十一日之后,每天坐到十二点,一点,两点,三点,甚至通宵,因值班恶警而异。
有一天,四个包夹(张艳华,万怡,刘三娜,刘凤清)一齐上,把我两个手绑着,在我身上贴满了谤师谤法的白纸条,还在我的脸上,手上写满了字,我喊“救命啦,救命啦”想引起警察注意这邪恶的迫害,她们就用擦地的布把我的嘴塞住,照样乱写乱画。不一会恶警欧阳队长和另一个干警来了,她们瞅了一眼就走了。我很难过,竟然在劳教所搞起巫术来了也没人管,还口口声声讲什么“科学”。
恶警强迫我看些他们称的佛教录象,向我强行灌输那些东西,我向孙谨提出抗议,“你为什么逼我看佛教的东西?我不信佛教,信仰是自由的。”她说:“这里由不得你,你说不看就不看,这是什么地方,你是什么身份,要搞清楚。”她仍然指使夹控一连放了十多遍方才罢休。
九月份,劳教所邪恶的“攻坚战”(即暴力“洗脑”)开始了,由七十个恶警,上百名夹控组成五个“攻坚”小组,对二十九位没有转化的大法学员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
我所知道的只是此次暴力洗脑中大法学员受迫害的一些片断。
李平:被拖到七三队办公室时听到不停的呼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一阵子后就听不到声音了。一个夹控对我说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吃那个亏,说李平先用电棍电,后打了一针就倒下,几小时都没醒过来,惨不忍睹。
杨菊生:由恶警袁佳负责“攻坚”。一个六十七岁的老太太,被强迫蹲六天六夜,脱肛,肠子掉出五寸多长(当时由赵所长的夫人卢医生诊断过),还要她蹲着,最后大小便没有,全身发肿,人只剩下一口气,方才不蹲。后来一只腿失去知觉,走路一瘸一瘸的。经过一年多在大法中调整方才痊愈。在残酷的军蹲期间,恶警袁佳说她蹲的不好,用脚重重的踢她,还说死了连狗都不如。袁佳指使包夹不停的打骂杨菊生,她闭了一下眼,一个包夹照她的眼睛打了一百多下,她曾经向白马垅法庭起诉过,但石沉大海。
刘丹(劳教所叫刘牡红):绝食了很长时间,九月份“攻坚”时,人瘦的已是皮包骨头,包夹都不敢看她。尽管这样并没有放过她,仍把她搞去“攻坚”迫害,把她吊铐了半月以上(脚落地,手吊着),不准上厕所,无奈大小便拉在裤子里。她经常出现昏迷状态,一次她问包夹:“我是为什么没吃饭呀?”包夹告诉她“你是不让你上厕所,所以没吃饭”,她连连点头说:“啊,啊!”之后又处于昏迷状态。最后日日夜夜咳嗽,呼吸十分困难,身体极度虚弱,据检查说肺有严重问题,胸腔积水。恶警怕她死在这里,拖去医院治疗。她半年多未来例假。
李梅:把她拖去强行打针,针打下去,七孔流血,全身发抖,站也站不住,后来她看见给她擦药的棉签发得好大好大,不知给她用的什么药。
杨贵仙:她是“攻坚”之后来的。喊“法轮大法好”时,恶警指使王芳等夹控把她“往死里打”,她的脸上,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还经常给她穿“约束衣”,罚站。有一天邪恶的包夹竟然把厕所里脏卫生巾塞在她嘴里,最邪恶的夹控易红霞把拖厕所大便的脏布条塞在她嘴里。
我接触到的大法学员的情况是很有限的,还有很多邪恶的迫害是我不知道的。
邪恶当然也不会放过我。九月二十一日开始对我进行“攻坚”迫害,由教育科副科长龚超莲负责。她找我谈话:“听说你在湖北两次劳教都没转化?”我说:“是”,她说:“这次来湖南转化。”我说:“那是不可能的。”她说:“不急,慢慢来,我们有的是办法。”
一到对面二楼,推开门,房间里阴森森的,没有一张床,只有两个夹控坐在那里,房间里什么也没有,我知道这是用刑的地方。开始有点胆寒,进去后我立刻提示自己:正念要强。于是我不停的背法,发正念,心态慢慢稳下来。一去就罚站,我不站,她们就强迫我站,之后特警刘队长过来训话:“你还没动笔?”我说:“写什么?”他说:“写三书呀!”我说:“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你会写的,我们会有办法叫你写的。”我说:“现在不要依法执政,公正执政,文明执证,尊重和保障人权吗?”他说:“你看,你看,你头脑中尽装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认识完全没上来。”他向夹控示意,“对她要好好搞,好好搞。”这个邪恶的刘队长把宪法规定的东西视为“乱七八糟”的东西,那么他要搞什么也就一清二楚了。
夹控张明开始骂我了,并寻找机会动手。恶警搞车轮战,一会这个训话,一会那个恐吓,威胁。日夜罚站,后来罚我站小板凳,凳面不到一尺长,半尺宽。人本来就没睡觉,头昏昏站在小板凳上,摇摇晃晃的,一上去就摔下来,摔下来又拖上去站,晚上还要站在小板凳上看电视。就这样不分白天黑夜的摔。我向龚超莲提出抗议:“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你凭什么要我站小板凳,我不能站。”她却邪恶的说:“你要站小板凳想问题,不然你根本不想问题。”
九月二十六日下午,它们变换了“招术”,不再让我那么站了。她说五个小组已经撤了四个,就剩下这一个,它们要准备过中共的国殇日。他们先将 “必须转化”四个邪字贴在墙上,强迫我念。我不念。然后要我把脚跟提起来,把筷子折成三段,用其中一段撑在后根上,筷子滑了就打,最后它们觉的这样折磨太慢了,干脆什么花招也不搞就往死里打。它们抓住我的头发往墙上撞,又用厚鞋底在我的腿上,身上到处乱抽打,它们使尽力气的猛打,我大声的呼喊“打人啦!”,“打人啦!”恶警坐在门外有说有笑,根本不理。我知道它们总是逼着夹控下手,平时夹控没打没骂时它们就推开门对夹控说一声:“要严格要求。”夹控当然知道是什么意思。它们打得我遍体鳞伤。就在此时,也许我有放不下自我的执著。正念不足,答应抄它那个罪恶的东西,它们方才停手。晚上逼我抄,那时我大脑是麻木的,神智也不是很清晰。晚上让我睡了一两个小时。一觉醒来,大吃一惊,我这是在干一件什么事啊!于是马上声明作废。我清醒了,我明白了,我好危险啊,我差点毁在这里。
二十七日,强迫在这次坚攻中写了“三书”的学员到所里去“现身说法”,即念那个罪恶的东西。上午胡××(恶警),找我四、五次谈话,龚超莲也两次找我谈话,要我去念那个东西,我说我去,我会说我要说的话。龚说你如影响一大片我要处分你,加你的期,我说:“不管这些,我会说我要说的话。”她说:“那你去听一下,不说好吧?”我说:“那是不可能的。”龚说:“那好吧,她们都回去了,你继续留下来‘攻坚’。我也不过节了,就陪你搞。”说着就走了。
晚上七点多钟还是把我送到严管队去了,该“攻坚”小组撤了。
二、精神与信仰迫害
劳教所不允许大法学员手中有师父的经文,它们规定如夹控发现并收缴经文可获减期三天;大法学员收藏经文加期半月或二十天甚至更长。每月一次的所谓“安全检查”,实则是搜缴大法学员的经文。一次孙谨搜查我的房间时,我和刘丹提出抗议,之后两个同修也提出不许搜,我们不接受这种信仰迫害,可她根本不理。孙谨搜刘丹的身时,刘丹护着自己的身体,并说:“我不接受这种迫害”。一下几个夹控围上来把刘丹按在地上搜她的身,刘丹在地上滚了好一阵子。
一天晚饭后,我们房间集体上厕所回来,夹控陈雪妹看见我往衣领里塞东西,她死盯着不放,不一会,唿一下来了七、八个夹控把我围住了,要我取出衣领里的东西,我说:“没什么”。它们要上来搜,我对它们说:“你们闪开一下,让我想想。”它们说:“别耍花招!”就退开了。我在它们闪开的那一瞬间,我把经文塞进了嘴里吞下去了。陈雪妹气急败坏抓住我的头发,又打又骂,咬牙切齿的骂,旁边一群也都骂起来了,并急速的报告干部,象天塌下来了似的。
要说“学习”,大法学员只学大法。它们明知道这一点,可每天却强迫我们去上什么课,学什么“心理健康”、“抗战”之类的东西,一听就烦,坐不下去。我们跟孙谨提出:“我们不想听这些东西,不想上课”,她说:“你们想听什么?”,我们说:“想听大法”。她说:“这是什么地方,你是什么身份,你们明白吗?”我们说:“明白,祖国的大地,大法学员”。之后,通知我们去上课,我们坚决不去。于是又开始采取暴力。我和刘丹抓着床杆,几个夹控围上使劲的拖。拖到外面恶警王碧贤指着我骂:“给脸不要脸,连条狗都不如”之类的脏话。孙谨上班后也大发雷霆,我们不管它们怎么骂,就是不去,之后也就没有继续。
调七一队后,它们也组织过这样的“学习”,我也同样一方面向赵帅群(中队长)反映我不接受这种思想灌输,我只学大法,其它的东西我都不要,另一方面不参加所谓“学习”,即是拖去了我也不听不看,后来也未继续。
三、强迫劳动迫害
九月份的所谓 “攻坚”结束后,孙谨、袁丽华(大队长)、龚超莲及其它恶警多次找我谈话,要我干活。她们说这里的每一个劳教学员必须做生产,没有特殊的。我说:“我不是劳教学员,我不做”。她们说:“不做要加期”。开始,我没作声,后来想了想,我本来就是无罪的,把我绑架来迫害,它们不赔我损失(精神的和肉体的),还说什么不做生产要加期,这道理何在?所以后来我就不再沉默了。我说,我要控告你们。刘丹也不接受生产,房间四个人都不接受,其他房间也有同修不做。
大概是十一月份的月份表下来了(记载考勤的),我们不看,它们要夹控送给我们看,并要我们签字。我看了一下,上面写着旷工二十三天,即加期二十三天,我想了想写什么呢?我写要控告它们,将来要去新闻媒体曝光它们,不论时日长短,要它们负历史责任。刘丹签的大概是要它们无条件释放,不要做历史的罪人。之后又有一个月加期二十一天,还有加期十七天的,几个月之后,我就再没加期,年轻的大法学员还在加着。
零五年三份左右夹控放出话来说,你们每个人必须要搞生产,不搞的没有好日子过。没过几天,它们把李梅、吴小明调到四号房,逼她们答应做生产,她们坚决不答应,于是罚她们站了八天八夜,仍没答应。后来李梅(五十多岁)身体极度虚弱,脖子上长出了一个瘤子,疼痛难忍,它们方才罢休。李梅没有罚站前与我们同一个房间,她有说有笑,嗓音特别大,能吃能睡。经过八天八夜的迫害后,听着夹控每天拖着她出去打针时,那低沉的声音,痛苦的呻吟,我知道已经是判若两人了,我心里很难过,我向省司法厅监察室主任陈学文写控告信,控告它们对李梅吴小明的迫害。我质问它们:“已经死了七个大法学员,你们还要死多少,像这样对待李梅她还能支撑多久?后来李梅瘤子越来越大,带外面检查,说是癌症晚期,才放了。
大概是同年的五月,它们把刘丹和我分开了,恶警说什么刘丹是我带“坏”的,散布这种邪说。其实刘丹是个很有主见的人。它们把刘丹调到七一队,关进了小号,强迫她做生产,刘丹坚决不答应,于是日夜折磨她,抽调一些心狠手毒的夹控,到小号对付刘丹。据说刘丹在小号被非法关五个月了,受尽了折磨,她仍没做生产。
大概是零六年三月左右,它们对七一队三十多位大法学员再次发起奴役生产迫害,同时夹杂着暴力洗脑。它们将大法学员分类,一批一批的调到七二队(“转化队”),首先要她们答应做生产,不答应就“蹲小号”,答应了做生产之后又接着暴力洗脑。那时候每天可以听到大法学员的惨叫声。刘宇伟不做生产不“转化”,恶警用衣叉戳她的阴部,戳的下阴部位大面积青紫。恶警就是用这种极其残忍下流的迫害,使二十多个大法学员被迫干着奴役的劳动。同时她们都是被包夹抓着手,架着胳膊写“三书”的,她们真是生不如死。
九月份七一队只剩六个人,我走之后只剩下五个人。十月份听说它们再次向刘丹下毒手,又逼她生产,转化,据说刘丹已被迫害的生命垂危。
四、戴牌子迫害
一进劳教所,恶警就把写上大法学员的名字的牌子(即劳教学员的牌子)强行戴在学员身上。我想我是大法学员只戴法轮章,戴什么牌子。第一天我不戴,在办公室与恶警拉拉扯扯,它们戴上我取下。李琛骂我“赖皮狗”,最后还是被它们强行戴上了。那时整天围着洗脑,也顾及不了这些。
零五年初,农历大年三十,队里统一换牌子,我们原本就写上自己的名字,后来换的牌子上写什么:“白马垅劳教所七大队,普三等字样,我坚决不换,我跟她们说明不换的理由:(1)我不是劳教学员,我是大法学员;(2)你要我戴“普三”的牌子,却实行的是非法管理,你挂羊头卖狗肉。普三哪有什么夹控,到哪去都是自由的(如上厕所,洗漱),而对我们都是岗哨林立,何谈普三?你们想骗人,我不干。贺玉莲(副大队长)骂我是“蠢猪”“是什么东西”;王碧贤骂我“给脸不要脸”,我质问她们“你们是人民的警察,谁给你们骂人的权利?”,郑霞(大队长)骂我“放屁”。她们把我弄到办公室,要我站在办公门口想问题,我坚决不换,后来龚超莲来了,袁丽华来了,问了一下情况走了,我仍没换。
零五年六、七月份,一次打饭时史永青(后来的七三队中队长)发现我没戴牌子,就问我:“刘菊花,牌子呢?”我没回答。我一贯是时戴时不戴,除上商店、打水、外出戴一下外,一般我是不戴的。那一段时间夹控也认真起来了,一天点名时,夹控王芳说:“你牌子呢?快戴上。”我不理她,她就开始骂人了。我就把牌子扔了,宣布从此以后不戴了。王芳说,那好,你不戴今天你就别吃饭了,别上厕所了,我也不会要你出这个门。我说问问队长,看哪个队长能回答这个牌子和我的生命划等号,不戴牌子就不准吃饭,不准上厕所。她说:“不用问了,我说了算”,后来值班队长缓解了这个矛盾,还是让我吃了饭,上了厕所。后来我每次出门时夹控把牌子夹在我身上,回后我就丢了,她们又捡起来。
十月底七三队撤消,并到七一队去了。那里的夹控要给我颜色看,说什么一定要把我“调教”好。每天都用牌子来迫害我,折磨我。这个谈话,那个威胁,如夹控袁建荣,刘子英,陈曼莉,王芳,陈雪妹等,一会要你站,一会要你坐,一会不让洗漱,一会不让你上厕所,名堂挺多。牌子仍是夹控夹在我身上,我常常把它扔掉,它们捡起来又别上。到了十二月左右,我和曾丽萍干脆把牌子扔了,曾丽萍说:“只要我还有口气,谁也莫想把牌子戴在我身上。”她把牌子扔到窗户外边去了,夹控把门堵着,不准我们上厕所,其实不让人上厕所就是不让人吃喝。它们也不让人洗漱,就是要置大法学员于死地。
上午我要上厕所,夹控堵着门,我只好大声呼喊:“我要上厕所!我要上厕所!”几个夹控围上来,王芳卡住我的脖子,不让我发出声音,她卡的死死的,后来她们看我要背过气去了,才要她松了手。由于我不停的呼喊,全队的同修都关心着这件事情,纷纷谴责王芳等对我的迫害。后来恶警把我弄到七三队空房子里和柴房里,要夹控劝说我。开始恶警说一定要我自己戴上,我说我一定不戴,最后夹控说:“我们给你戴上你不要总是丢,丢了到处找,我们也烦。”我说:“到底是谁烦谁?你们强行戴在我身上还烦我,这是什么道理呀?”夹控说:“那以后就这样你也少丢点,我们也不骂你”。我说:“那要看情况”,我又回到了房间。曾丽萍坚决不肯戴,有四天没吃没喝,也不让她上厕所,也没让洗漱,后来人完全不行了,不停的咳嗽,人像要倒似的,还不让上厕所,又把她拖着抬着去打吊针,打吊针期间让她上厕所,三天吊针打完了,又不让上厕所,又折磨了一周,直到人看上去好象要出问题了,他们也有点害怕,怕她倒在这里,就把她放了。其实她已经被非法超期关押了好几个月。
后来我扔牌子,它们把我弄到柴房去罚站。有一次我站晕倒了,夹控陈小燕大声喊恶警,赵帅群(中队长)一看,叫她们把我弄到医务室去检查,当时心里很难受,一路上吐着,拖着,恶毒的夹控刘子英骂我装假。医生叫我休息,不要再站,可过了一阵平静下来后,赵帅群还让我站。零六年大年初三,史永青点名,我不戴牌子,她拿着点名的板子照我脸上重重的抽了一板子,把我的脸抽的通红。我说:“你象个人民警察吗?你配做人民警察吗?你动手打我,我会控告你。”后来我也真的控告过她。
五、逼做早操的迫害
每天早晨劳教所规定劳教学员要做早操,我不是劳教学员,我不做操。七三队、七一队大法学员几乎都没做操,但它们规定我们在夹控做操时,要站起来。平时它们也这么宣布着,但我们都坐着不动,也就算了。大概是零五年七月十八日,恶警李琛值班,她命令所有的大法学员都要站起来,我坚决不站起来。我问她:“为什么要站起来?”“我要你站起来就站起来!”我说:“这劳教所也不是你们家开的,你可以为所欲为?”她把我弄到办公室去,问我:“为什么不站?”我说:“早上我本来就应该是打坐炼功的,你们故意不让我们炼,还罚我站。”她说:“叫你站起来就是罚站?”“既然不是罚站,夹控它们做它们的操,你管我站着还是坐着,你一定要我站,那就一定是体罚我,那我一定不接受。”她说:你要明白你的身份,不是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说着就把夹控曹红喊来,并说,以后做操时,要她立正站好。我问她:“那要不站呢,你是不是还要指使它们拖拉,打骂?”她说:“那我不否认”。“这可是你公开指使它们打人骂人,你可要记住,你要为你说的话负责,我会控告你”。后来我也真的控告了她。之后几天夹控把我拖起来架在那里站着,慢慢的夹控没有恶警巡视也就不管了。
就在这天,隔壁房间的朱桂林(大法学员)也没站起来,被夹控拖出去打骂的很厉害,她绝食抗议对她的迫害。绝食七十多天,几次迫害性灌食差点死过去,奄奄一息。后来同修不忍心让她把命丢在这里,劝她吃饭。现在身体慢慢恢复了一些。
六、不准坐床
劳教所规定大法学员不能起早床,只能按时起床。有一天我睡不着,早上五点多钟坐起来了,这一下就象原子弹爆炸一样,把整个七三队炸开了,郑霞骂夹控,夹控围着骂我。我想这算个什么事,人睡不着就在床上坐一下,犯了个什么法?况且它们岗哨林立,一会看手是怎么放,一会看盘没盘腿,大法学员人格受到极大的侮辱不说,还这么骂我,道理何在?我不管它们怎么骂,我照样每天早上五点多钟坐起来发正念,背法。为了减少恶警对夹控的压力,我出面,口头反映我的要求,现在每天要我睡十多个小时,我睡不了,睡了对我身体健康没有好处。我要提前起床,后来它们也就没说什么了。
有一天史永青值班,她看见我坐在床上,她要夹控把我拖下来,王芳(最邪恶的夹控)把我从床上拖下来,还没等我站稳,用力推我一掌,我当的一声倒在地上,如果我不是修炼人当时就完了,我倒在地上半天没爬起来,我坐在地上大声呼喊:“王芳打人啦,王芳打人啦!”,王芳又把我的脖子卡的死死的,用擦地布塞住我的嘴,过一会史永青来了,骂我发神经,丝毫也不阻止王芳行恶,其实就是她指使的。
七、不准闭眼、动嘴,规定坐姿、站姿
劳教所规定大法学员不准闭眼,不准动嘴巴,说你闭眼在炼功,动嘴在背法,同时大法学员的腿在床上只能伸着,而不能弯曲,我要它们拿出法律依据来,它们拿不出来。它们什么也拿不出来就说是它们的什么所规队纪。那我当然也不会理它那一套,我经常闭眼睛,任它们怎么吼,怎么骂,我都不睁开,因为这些都是我的合法权利。
它们也不要大法学员端正的坐好,说你在炼功,要你歪坐着,为了证明是没炼功,还要摇晃着,真是可笑。六十七岁杨三春,她每天习惯的端正的坐好,双手放在膝盖上,腰挺直,眼睛微闭,一坐就是一上午或一下午,这时夹控和恶警就受不了,总要来训斥,谩骂,不要她挺直腰,要她歪坐,要她摇动。夹控陈曼莉骂得最多。站着也是,两脚自然站立,它们也是受不了,陈曼莉经常踢我的脚,说什么脚分开,又站着太直,像炼功的,要我歪站着,脚并拢等等。
限制大法学员的视线,在房间里不准看门外,窗外,走在路上只准低头看地下,不准抬头看前、后、左、右,否则训斥谩骂。一天去商店,正好七一队也在商店买东西,我看我女儿在那里,我远远的看了她一眼,恶警王碧贤马上叫夹控把我围住,要我向后转,挡住我的视线,不准我看女儿。
八、非法超期关押迫害
喻颖祝第一次非法劳教到期,本应回家过年,通知厂里接人。厂里邪恶的坏人说:“你们放她回来,如果又上北京的话影响厂里的奖金,你们还是把她关到年后再放。仅凭这一句话,没有任何手续,白马垅劳教所又把喻颖祝多关了近一个月。
周爱华本应该要零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回家,通知当地接人时,当地迫害大法学员的坏人说什么“教期少写了半年”,要它们再关半年,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仅凭一个电话又多关周爱华半年。
杨菊生,本应该零六年三月三日释放,后来说什么没有人来接,拖至三月九日才放她。杨菊生第一次也是同样的理由推迟一周释放。在这里释放的大法学员绝大部份都要延期,按期走的极少极少。
九、扣压控告信
大法学员要写控告信也十分困难,要反复给恶警打报告,经批准才发给你纸和笔,还要夹控坐在旁边盯着,看你写了些什么。
控告信据我知道都未发出去,我给国务院、全国人大、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劳教所所长及整改办写了几十封控告信,都如石沉大海没有回音。我给所长的一封信,后来赵所长来了,我当面问他,他说没收到。我寄给省公安厅的信,同时把底稿寄给我家人,他们也没收到,其余的家信都收到了。有夹控告诉我,说我的控告信没发出。
十、逼夹控打骂大法学员
一天易红霞边骂我边说:“干部把你交给我,我要你怎么样,你就怎么样”。我问她:“你是来劳教的还是来执法的?”开始她回答说是来执法的,我说:“哪个干部承认的?”后来大概警察告诉她叫她不那么说,她就改口了。她十分嚣张,狂妄,不知下毒手打骂了多少大法学员,是史永青手中最恶毒的一根棍子。
罗永红,李颖原来与我一房间时不怎么打人,后来我到七三队时,发现她们竟成了打人的凶手,我问她们:你们为什么会变的这样?她们说,史永青总是把她们弄到办公室去,训斥她们,说易红霞为什么一个接一个的转化了大法学员,你们为什么转不了?不管用什么方法,只要能转就行,干部总是支持你们的,我们不管过程,只要结果,你们做不好就要扣你们的值班奖。
贺玉莲也经常要夹控在几天之内把某某大法学员“搞定”,不管通过什么手段都行。它们都在向夹控要转化的结果,多么可怕的执法机关,真是邪恶至极呀。
陈曼莉说:“我与你一无仇二无冤,干部叫我怎么做就怎么做,我们也只是不想叫干部扣值班奖”。这话我在控告信中写过,也当面问过她们都没否认。
我曾书面和口头问过很多民警,夹控是不是代表白马垅劳教所来执法的?如果是的,你们要为它们的行为负历史责任,若不是的为什么它有那么大的权力,举手就打,开口就骂?我们反映它们打人为什么不处理。他们没有哪个能够把个问题说清,都不能正视这个问题。
此外还有用记录本对大法学员进行的迫害。本子上每天记录着大法学员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把人的精神搞得紧紧张张的。
我这里说的每一种迫害一笔而过,在实际生活却是极其残忍的。
例如:就拿不准闭眼这种迫害来说吧,不在其中很难想象它的邪恶,如当你一闭眼时夹控单独打或骂、集体围攻打和骂,接力似的打骂,白天打骂,晚上打骂,或往你眼里涂清凉油,恶警恐吓威胁,骂到最后我们有的同修最后一提到闭眼睛就真的好象做了亏心事似的,连忙解释“我没闭眼睛,我没闭眼睛”,是非、正邪被它们骂没了。人睁眼闭眼是天赋人权,古往今来没有哪个说闭眼睛也犯法,而这个黑窝里的一群流氓就这么干着,它们把人的眼睛,嘴巴,耳朵,四肢,思想等等,统统用所谓的所规队纪进行邪恶的规定,把人的一切合法权利甚至于生理机能都控制起来,违背了它们那一点,就这么骂着、打着,就这么折磨着,企图把人的精神整垮,正念整没了。
几年来的迫害,就我知道在劳教所已经有左淑纯、陈偶香等多人被迫害致死,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后放回去死亡的还不算在内,如郑小华,曹建中等都是一放回去很快就去世了。逼疯的我知道的就有杨有元,徐少安,李青等等。迫害致残的也听说有很多,但都叫不来名字(可以调查到)。
我看到这种精神和肉体折磨的可怕后果,我时刻记住师父的话,师父在《大法学员的正念是有威力的》的经文中说:“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我把自己摆在大法学员的位置,不配合邪恶,一次做不好,逐步做好。一次特警队长指着我的鼻子训斥我,我平静而严肃的对他说:“请你把手收回去,指指点点对人不礼貌,请注意人民警察的形象。”他把手缩回去了,并说:“我是这个习惯。”还有些警察口出脏话骂人时,我很严肃的质问她:“是谁给你这样的权利开口就骂人?”我们没有做亏心事,是堂堂正正的大法学员,应该听师父的话,“正一切不正的”。所以两年多来,谁迫害我,我就控告谁,凡我知道的同修遭迫害我也一样控告,口头的、书面的一起来,我决不承认更不接受它们的迫害。
回家之前我给大队和教育科写了封信,说了我对这个恶党和政府的看法,我说:“劳教所把我打骂醒了,使我清醒的看到这个党疯了,这个政府疯了,它疯狂的迫害黎民百姓,它已经完蛋了。我为我当初被骗入这个流氓团伙感到羞耻。你们现在这么维护着它,也许有一天它会对待我们一样对待你们,那时你们就会明白了,因为它就习惯于挑动群众斗群众……。”见到我的信后,郑霞发好大脾气,大声吼叫着说,这次一定要处分你,我看你疯了,你越搞越不象话,不转化,不学习,不劳动,不戴牌子,什么都不搞,干部对你那么好,你从来不说干部好,总是说我们这不是那不是,我一定要处分你。”我说:“我是在跟你们讲真话,我真心的为你们好”,后来也没处分我。
* * * * *向同修及有关家属通报一下白马垅劳教所九月份的情况
九月份我走了之后七一队只剩下五个人:喻颖祝、刘丹(刘牡红)、朱桂林、李甲菊、龚德秀。
喻颖祝:在进劳教所之前就绝食过一个多月,送劳教所体检时,身体状况很不好,白马垅医务室检查不合格,要退回去,可送人单位把喻颖祝弄到一个私人诊所开了一张假诊断书,又送来了,白马垅劳教收了。当时邪恶的决定书上大概判的是一年半,送人的恶警又去从新打印了一张决定书,加了一年,说什么原来弄错了。对她的问题一再做假迫害她,她向白马垅提出申诉,要求解决她的问题,但没有回音。大概是六、七月份她绝食抗议了很长时间,把她弄到七三队。有一天有几个夹控围上来企图抓住她的手,强迫她写“三书”,喻颖祝见此情况立即把茶杯一摔,想以死相拼,它们见此情况后方才暂时罢休。她身体状况很不好,经常闭气,没力,心脏跳动很快,请同修及亲人关注着她的情况,尽快营救她出去。
朱桂林:为做早操不站起来而遭打骂,为此她绝食抗议七十多天,现在身体还没完全恢复。有一段时间她早上睡不着,提前起床在凳子上坐一下,邪恶的夹控袁丽等五、六个围上来打她,后来又调到另外一个房间,经常看她被罚站。她没有钱买生活用品,同修互相之间帮助一下,也常常受到刁难,请家人多来关心看望她。
龚德修:心脏出现了很不好的状态,她要求炼功调整身体,不但不让她炼,还经常看到夹控用绳子把她捆绑在地上,也经常看到它们逼她去打针吃药。
李甲菊:走路一瘸一瘸的,腰伸不起来,吃不下东西,消瘦的很厉害,经常看到邪恶们把她弄到医务室去。
原七一队三十多个大法学员,被一批一批都弄到转化队残酷迫害去了,强迫她们做生产,强迫写“三书”。九月份就剩下五个,刘丹情况我在纪实中已经介绍了,据说十月份刘丹又在遭迫害,所以同修及亲属一定要密切关注她们的情况,凡是不让接见的,那一定是在迫害当中,而且身体已经弄的不成样子了,大家都向各级反映情况,尽快营救出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