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23/145276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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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清和派出所对罗淑春身亡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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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清和派出所邪恶警察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破门闯入法轮功学员罗淑春的家,导致罗淑春坠楼身亡。清和派出所是犯罪的凶手,对罗淑春之死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罗淑春,女,五十五岁,吉林省长春市人,家住安达小区24栋2门5楼中门。生前曾工作在吉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做档案管理工作,二级警督。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后身心受益非浅,生活充实快乐。 九九年中共对法轮功实施灭绝性的全面镇压,罗淑春所在单位对她施加压力,如文革批斗般要其表态,罗淑春把法轮大法教人向善,提高人的道德,净化人的心灵,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事实写成书面材料,希望单位领导明辨是非,不要被中共造假宣传所骗。可是单位领导为一己之私,紧随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迫害有加,对罗淑春做出了“三开”的决定(即开除党籍、开除工职、停发工资)。住地的清和派出所恶警多次骚扰、绑架、关押罗淑春。 三开后清和派出所恶警到罗淑春家里,逼迫她写不炼功的保证,她坚定修炼,不写保证,一小警察出手就打她两耳光,罗淑春惊愕的发现,这个打她的警察竟是她的学生。在中共的教育下,恶警人性全无,对昔日的老师大打出手,具足了自相残噬的狼性。 二零零五年,罗淑春在清和派出所办理身份证的过程中,恶警得知是罗淑春时,欲对她绑架关押,一个年轻的小警察上来当胸就打了她好几拳,经朝阳分局所谓的批准后才放她回家。 二零零二年一次,恶警撬门入室,将罗淑春抬走。当天她正念走脱。 在多次绑架、拘留、关押后,罗淑春曾一度流离失所,过着有家不能回,有冤无处申的颠沛流离的生活。 清和派出所邪恶警察一刻也没有放松对罗淑春的迫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十一点多钟,恶警发现罗淑春在家,便疯狂撬门,撬坏门锁,强行入室,致罗淑春被迫害致死。 罗淑春被迫害致死后,清和派出所恶警为推卸责任,称其自杀,同时趁人去楼空之时,进行非法抄家,在屋内拍照,向附近居民散布说罗淑春正在家印资料,说有十六样证据可以证明罗淑春有罪,威胁家人,要找罗淑春的儿子欲加其罪,以其炼法轮功为名对家人施压,转移视线来掩盖恶警将罗淑春迫害致死的罪行。 邪恶的清和派出所恶警,禀承了中共的流氓本性,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实施“杀无赦”,私闯民宅,砸门别锁,进到别人家里如入无人之境,还到处拍照,查找证据,所谓的证据无非是一些让世人明白法轮功受冤真相的传单和罗淑春用过的电脑、打印机、VCD、手机等。欲加之罪,何患无词,这些在现代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被恶警们拿来当所谓的证据。即使是《九评共产党》书籍和光盘、真相传单也都是公开的,说的内容全是真实的。众所周知,任何一个国家的执政党和警察,他们的首要责任就是要保护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只有邪恶的中共和它们豢养的恶警才能干出执法犯法,入室强抢,草菅人命的罪恶行为。 罗淑春的死疑点重重。罗淑春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康健,性格开朗,自我约束提高道德水准,做好人中的好人。儿子在外地工作,母子感情甚好,生活充实快乐,其乐融融。五十几岁,正是享受幸福生活的最佳时期,亲朋好友没有人发现她有任何异常,她没有自杀的任何动机。 坠楼前,罗淑春曾打电话给她的同修求援,可见她没有要坠楼自杀的想法,相反求生的本能让她听到恶警的砸门声后,打出电话向外界求助。 到底罗淑春是如何坠楼?恶警进屋后至罗坠楼前这段时间,屋内到底发生了什么?在中共“打死算自杀”的密令下,邪恶的警察还有什么不能做的?无论罗淑春的死是恶警胁迫其无路可走不慎坠下,还是恶警先杀人后抛尸灭迹,罗淑春之死都属他杀! 罗淑春是在自己家里,她很可能刚刚吃过午饭,正在安然休息,也可能正要做饭,就在此时邪恶的长春市清和派出所的警察疯狂砸门,私闯民宅,直至破门而入,转瞬人去楼空。 那邪恶的警察就是入室抢劫杀人犯!他们比抢劫杀人犯还猖獗,因为他们奉命而来。小偷偷东西时要偷偷摸摸,怕人撞见,强盗在实施抢劫前要准备再三,还要选择时间地点,而清和派出所的恶警抢劫杀人无所顾忌,堂而皇之。 长春市清和派出所恶警执法犯法,私闯民宅,砸门撬锁,草菅人命,未受惩罚!我们强烈要求清和派出所交出杀人凶手,严惩罪犯!我们正告清和派出所:迫害正信,滥杀无辜,必遭天惩! 现今的中国,法轮功学员们走在街上,中共的国安就要说他们扰乱社会秩序,绑架关押;呆在家里恶警砸门而入反说他们破坏法律实施,欲抓捕判刑;他们死了,冤魂未散,邪恶的中共诬陷他们是自杀。 我们呼吁国际人权组织关注中国长春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虐杀,呼吁世界正义之士心系中国长春的法轮功学员,呼吁自由国度里的善良人伸出缓手,谴责迫害,制止虐杀,严惩凶手。还法轮功学员做人的权利! 相关电话(区号0431): 清和派出所: 朝阳区政法委: 清和街道办事处: 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吉林省委 长春市人民大街55号 邮编130055 吉林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长春市新发路11号 邮编130051 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长春市新发路32号 邮编130051 长春市委 人民大街78号 邮编130056 长春市政法委 人民大街78号 邮编130056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长春市人大 : 长春市政府法制局 吉林省人民政府 长春2007年第六届亚洲冬季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7/1/21/81871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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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2006年12月22日 发稿:2006年12月23日 更新:2006年12月23日 15:47: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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