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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县国保大队长吴宝良的恶行 |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日】朝阳县国保大队长吴宝良一直不遗余力的跟随中共恶党迫害大法弟子。他曾经数次到朝阳县长在乡大法弟子张岐家骚扰,三次把张岐从家中绑架,非法抄走二千元钱和一部手机,张岐的父亲本来就是一个生性懦弱、胆小的人,因承受不了吴宝良等人长期不断的骚扰、恐吓的压力,于二零零五年四月抑郁离世。朝阳县北四家子乡的孙红新等7人因炼功也遭到他的绑架、劳教、罚款。 大法弟子夏凤友:男,四十七岁,家住朝阳县七道岭乡,郝家窝铺村。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三日, 朝阳县大屯乡派出所指导员刘兴满撞见大法弟子夏凤友挂大法真相条幅,便展开疯狂的非法追捕,由于车速过快,造成夏凤友的摩托车撞到桥桩上,连车带人一同掉在桥下,刘兴满下车看夏凤友受重伤,便上车扬长而去。致使夏凤友没有及时抢救,失血过多死亡。 痞子出身的刘兴满又将夏凤友的哥哥夏凤玉上报朝阳县公安局,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七日,县局国保大队恶行累累吴宝良,片警李玉庭等人将夏凤玉再次绑架。吴宝良到夏家后声称是调查夏凤友的死因,但根本不调查,只管抓人。吴宝良带人还抄走夏家录音机两个,摩托车证件、大法书籍等。当家人要向吴宝良报案查夏凤友的死因时,吴回答:别的我不管,我就管抓人。毫无人性的吴宝良又将夏凤玉非法劳教,送往教养院继续迫害。吴宝良、刘兴满等人的行为完全是执法犯法。给好好的一家人带来了永远无法挽回的痛苦悲剧。 十一月四日,大法弟子闫旭光开车外出途中,被朝阳县国保大队吴宝良在大庙附近绑架,闫旭光因身体虚弱被释放,车被扣至今没还。 吴宝良等人屡次扣押大法弟子车勒索钱财,二零零三年大法弟子陈宝凤开的出租车被吴宝良扣押,勒索五千千元钱,后被车主要回四千。吴又找到陈宝凤妻子威胁要钱,不给就拘留陈的妻子,陈妻只好向亲属借了二千,后又给三千元钱,才肯罢休。 吴宝良一次把贺洪军的出租车以出租给大法弟子为由扣押,向家属勒索一万五千元钱,才让把车取回。以上只是吴宝良参与迫害的冰山一角。几年来吴宝良一直卖力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大法弟子曾多次劝告其不知悔改。 朝阳县国保大队吴宝良等人的累累恶行,不仅给无数个家庭造成了巨大痛苦、压力。同时也严重的亵渎了法律的基本价值,破坏了人类应有的道德良知。 作为执法者的警察本应用自己的良心和尊严行使自己神圣的职业――惩恶扬善。使国家走向健康的法治社会,使人民能够安居乐业,民众做任何事都有法治的规则可遵循,大家都共同的维护法律的基本价值。 在利益与“前程”面前,吴宝良放弃了自己的良知,对中共迫害法轮功运动的积极参与,因此由朝阳县六家子乡派出所所长升迁至朝阳县国保大队长。在中共的这场迫害运动中,受害者不仅是众多的法轮功学员,真正可悲的受害者是运动的执行者,揭开中共历次运动,哪一个运动的执行者最后得到了善终?造反派头子又有谁最后逃脱了清算?历史终究会还世间一个公道,善恶终究会得到应有的报应。受到高等素质教育的人蜕变成了为中共流氓统治服务的工具,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成了中共镇压异见人士,剥夺民众合法权益、人权、自由而私设的公堂。继而就上演了上文的一幕幕人间悲剧,而悲情制造者却是我们的“人民卫士”,当历史走过这一页时,能对自己的后人说一说自己曾经做过什么?在道义上执行者永远受到良心的谴责,始终无法正视自己的人生。作为法轮功学员,我们有义务和责任告诉所有的执行者:好好想一想自己的未来,选择一条正确的光明之路。 |
成文:2006年12月01日 发稿:2006年12月02日 更新:2008年03月09日 15:1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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