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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河北涞水县永阳镇司法所副所长遭迫害经历


    文/刘秀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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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九日】我叫刘秀凤,女,1962年生人,原河北省涞水县永阳镇政府司法所副所长,法律服务所所长。前丈夫刘君也在永阳镇政府上班,原任永阳镇党委副书记(现已调离)。

    一.修炼法轮大法

    我在28岁时,因右肾衰竭被切除,到1995年左肾也衰竭不能排尿,全身肿的象面包,总去医院输液,也不管用。后严重到,只往体内输液,不能往外排尿,医生不敢再输液了。最后,医生赶我出院,怕我死在医院,我只好回家等死。当时我们就住在永阳镇政府,我把自己的后事都安排好了,就等着那一天的到来。

    就在我将要离开人世的时候,镇政府大院的一位老干部家属来看我,把她吓了一跳,(因为当时我已好几天不能出门了,脸肿的都变形了)。她说:“怎么不去医院看看?”我说:“医生说我这是尿毒症,没治了,除非换肾,换一个肾,好几十万块钱,而且还要等好长时间,就算能换上,也不是说百分之百的都能成功,我们哪来这么多钱换肾哪?”她说:“我听说永阳村里有炼法轮功的,能治病,咱们也炼炼去,看看行不行。”就这样,那位老大姐拉着我的手,去了东永阳村的炼功点。那天晚上炼功回来,我沉沉的睡了一整夜的觉,而且开始排尿,就这样我每天晚上去炼功点炼功,学《转法轮》,我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尿排的越来越多,排出的尿比米汤还浓、还黄、还粘。一个来月的时间,我的身体有了很大的改变,脸胖的象个红苹果,体重增加了十几斤。

    二.讲真相 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中共恶党开始打压法轮功。由于我坚信“真善忍”,镇政府领导多次找我谈话,问我“你是信仰共产党,还是信仰法轮功?你是要工作,还是要法轮功?”我说:“我信仰“真善忍”是为了使自己成为一个更好的工作人员,使自己有个健康的身体,不影响信仰共产党,不是反对共产党。”他们说:“你只能选择一种信仰,不能同时信仰两种。”我说:“如果必须选择一种信仰,那么我就信仰法轮功—“真、善、忍。”就这样,我的党籍被开除了。

    在这期间,我也以不同的方式向各级政府反映情况讲清真相,要求停止迫害法轮功,镇党委政府给我施加压力,让我写“保证书”、“决裂书”,和法轮功划清界线。我没有停止讲真相,更没有写什么书,镇政府的主要领导给我前夫施加压力,让他看管我,“转化”我,他们见没有效果,就把我的情况向县委、政府、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汇报,县里来人找我前夫刘君说:“你要管不了你媳妇,你这党委副书记就先别干了,连你媳妇都‘转化’不了,还能‘转化’别人?”在当时永阳镇所辖各村炼法轮功在全县是人数最多的一个镇,镇党委政府怕我进京上访,就派人不分白天黑夜的看着我,连睡觉也看着我。许多次,他们把村里炼法轮功的人抓到镇政府的大会议室里,把我和他们关在一起,让我“转化”,还让我“转化”其他学员,镇政府对村里的这些法轮功学员又打又罚,每人每次都罚款,多则两千,少则几百,我亲眼看见镇政府的人把东永阳村进京上访的张国华夫妇打的死去活来。

    我因给涞水县委书记韩雅生打电话,要求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因通过网上给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写公开信,要求国际人权组织谴责中共恶党暴行,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通过网上揭露涞水县委、政府、六一零、公安局和各乡镇政府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情况。一次,被送到县武装部的靶场;两次被送进党校,进行强制“转化”,回想起当时他们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情景,我的心就在流血……

    他们用皮带抽、鞭子抽、用竹板子打、用桌子腿打、打嘴巴、用穿皮鞋的脚踢、用绳子捆、用铐子铐、让跪石子、跪桌子腿上。他们打人打累了,就强迫这些法轮功学员互相打,每个人打对方七十一鞋底子,不使劲打还不行,法轮功学员的脸被打得表皮脱落,往外渗着血水,脸都变形了,有很多人的眼里都充满了血,屁股和大腿都是紫的和青的。他们还对法轮功学员采用“羊上树”(逼着法轮功学员上树,上不去就毒打。)“蝎子爬”、“推小车”(一人在地上前面爬,另一人在后面扛着这人的两条腿,往前推。)、“踢皮球”(就是把人捆成一小团,被恶警踢过来踢过去。)用小木棍扎耳朵眼,等刑罚,只为一句话:“你还炼不炼法轮功?”回答是坚定的“炼!”接下来就是毒打,这些打手们,白天打,夜里打,夜深人静,没有别的声音,只有“叮咣、叮咣”的打人的声音,大法弟子一声不吭。打手们(公安人员)手里扬着鞭子说:“刘秀凤,你是共产党的败类,也是咱们司法界的败类,你说,你还炼不炼?说!”我说:“我炼法轮功不违背党章,对这个党是有好处的,也不违反法律,做到‘真、善、忍’才能有高尚的道德,有了高尚的道德,才更能自觉的遵纪守法”。他们说:“没想到你这个搞法律的,也这么痴迷法轮功,知不知道法轮功被定为×教了?你们已经是政府的敌人了,看在咱们是同行的份上,先放过你,上一边跪着去吧!好好考虑考虑,把保证书和决裂书写好,你看见怎么收拾别人了没有?”

    三.前丈夫被恶党逼迫、指使,殴打迫害我

    记得第一次镇政府把我送到靶场“转化”时,我儿子也去送我,当时他才十来岁,他以为象往常一样去哪里办事,欢天喜地的。刚一下车,看见有几个法轮功学员在太阳底下跪着,当时就把他吓哭了。儿子抱着我的腿哭着说:“我怕!妈妈!我怕!咱们回家吧!”在一边站着看的公安说:“回家?你妈别想回家了!”并对我说:“把警服脱了!”又对镇政府的人说:“给她拿两件换着的衣服!”镇政府的人把我儿子抱上车,儿子大哭大喊:“叫我妈上车!叫我妈上车!叫我妈回家!……”哭声喊声随车远去。

    几次“转化”班上,法轮功学员都被迫交了罚款,我也不例外,县里和镇里看怎么“转化”对我也不起作用,从“转化”班回来,就开除了我的工作,我前夫对我态度越来越不好了,经常打骂我,并逼着我和他离婚,我说:“法轮功好不好,你不是不知道,你的左半身麻木,左手不能提东西,看了半宿,一本《转法轮》没看完,第二天就好了,左手能提水了。”他说:“我知道法轮功好,可是共产党不让炼,我有什么办法?你别太出头了,上边盯的你很紧,实话告诉你吧!上边说了,你要是再打电话、写信、上访,他们让我把你打残了,就养着你这个残疾人,要不咱们就得离婚。永阳镇政府大院里不能有炼法轮功的。”我说:“我炼法轮功这一点,是改变不了的,你真把我打坏,你要负法律责任的,你不要听信共产党的鬼把戏,它们今天这样对待我,说不定什么时候轮到你头上呢!我不希望你和我离婚,这样对孩子的打击太大了。”他说:“现在无路可走,要不,你就和法轮功决裂,要不,你就和我离婚,要不我把你打残,叫你炼不了功,哪也去不了。”我说:“你能告诉我,这是谁这样指使你的吗?”他说:“从县到镇。”我知道他所指的县,是指县委、六一零、政法委,当时指挥这场迫害的主要是县委书记韩雅生,县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孙桂杰、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张海立。我说:“如果,非得这样的话,那就离婚吧!我希望孩子跟随我,适当给我些生活费和孩子的抚养费,其余的财产你看着办!”他说:“要钱一分也没有,要孩子也不给,我看你还是从镇政府光着屁股滚出去吧!”。

    有天晚上,我出去回来晚一些,他以为我干什么去了,就迫不及待的在镇政府大门口等我。我回到屋里,他疯了似的把我摁在床上张开大口咬住我的左脸,咬住不撒口。第二天早上一照镜子,我的左脸肿得象砖头,脸成了黑紫色,眼珠也充满了血。刘君恶狠狠的说:“算你便宜,我本想把你的鼻子咬下来,看你还敢不敢出去。”我真的十来天不能出门。他更狠了,用很粗的棍子打我的头和身体。有一次,他狠狠的打我的头,我在床上抱着头来回的滚,他边打边说:“我今天就是把你打傻了,打残了。”一直把我打晕过去,我刚醒过来,他又拿起棍子说:“你没死啊!没死还接着打!”我突然冲出屋子,从窗台上拿起了两瓶老鼠药,装兜里一瓶,回屋里打开了一瓶药倒进了嘴里,被跟在我身后的住隔壁的民政所长王非发现了,他把药瓶抢过去了,就喊:“刘书记,你别打她了,她喝了毒药了,看看她兜里还有没有。”他从我兜掏出那瓶毒药。刘君说:“爱喝不喝,爱死不死。”这时镇政府来了一大帮人,把我弄到医院进行抢救。

    镇政府虽说是开除我工作,但又让我在火房里做饭,说是改造我,等着我转变态度再恢复工作。从七二零到我被非法劳教以前这段时间,刘君还几次撕毁、烧毁师父的法象和不少的大法书及经文。

    四.被非法关进看守所、政府招待所洗脑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日晚八点左右,县六一零、政法委派公安局把我从镇政府抓走,并刑事拘留关进了看守所,理由是:他们从网上看到以我个人真实姓名写的揭露涞水县委、政府、六一零、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如何在靶场和党校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的真实情况。所以非法劳教我一年。送去保定市劳教所的当天,因我右肾切除,血压很高,被拒收。六一零、公安局并不放我,直至非法关押了我一年才放我。这期间我曾申请复议,曾申请释放,但都无济于事。

    在二零零一年的被非法关押期间,公安局又把我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从看守所转移到党校进行“转化”。当时我前夫刘君就带着我儿子刘汉政来找我,他说:“我问问你还炼不炼法轮功,你要说不炼了,写了‘保证书’,我今天就把你接回家。你要是还炼,那咱们就离婚。”说着,他就拿出我和他从前写下的离婚协议书。我说:“我希望你再考虑考虑。”他说:“你要是不改变态度,我没什么考虑的。”我说:“我希望你能给我一部份生活费。”他摸了摸兜说:“我就带着二百块钱,给你,签字吧!”我接过二百块钱,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当时我儿子放声大哭:“妈妈你们别离婚!别离婚!把它撕了!把它撕了!”(指把离婚协议书撕了),儿子随刘君生活去了。

    二零零一年的秋天,六一零对我还是不死心,再次把我从看守所转到政府招待所,从保定找来两个邪悟的犹大对我进行“转化”。说是只要我公开“转化”,与法轮功“决裂”,可以把我安排到县六一零办公室工作,将近一个月也没达到他们的目地(当时负责“转化”我的是六一零主任张海立、县委办主任王某、和县委副书记孙桂杰)。最后又把我送回看守所。在临送回之前孙桂杰说:“你丈夫刘君要找小媳妇了,听说还是个大姑娘呢!你现在要“转化”还不晚,我们给刘君做做工作,你俩复婚。”我说:“‘转化’的事就不要提了,婚姻的事,他自己随便吧。”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日之前,我就提前申请涞水县六一零、公安局释放。到了五月十日那天,早上我就趁打饭机会出去,再也不回监室了。我问看守所长刘聊,我说:“从一开始我就不属于你们这里被监管的人。今天是非法关押我一年的最后一天。如果你们再继续关押我,那是你们违法,我今天必须从这里走出去,谁也挡不住!”

    刘耀华(县公安局纪检书记)无话可说,说:“你别闹了,星期一我向领导汇报,专门为你的事召开会议。如果上边不准放你,我也没有办法,那时候你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二零零二年的五月十三日,我的老母亲和我妹把我接出去。因为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刘君在没有给我离婚证书的情况下,就与一个带着男孩子的离婚妇女结了婚。

    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我不断的写释放申请,但他们以我不“转化”为由,继续非法关押我,怕我有生命危险,不断找医生给我测血压,问我有什么感觉,我说:“我头沉,头晕。”后来看守所一值班人员说:“你这血压怎么高的这么邪性,太高了。”后来,我就大声喊口号。我说:“法轮大法是正法!迫害法轮功有罪!放我出去!”有一次,我在看守所的墙上用红纸蘸着水写了正法口诀。看守所长看见问:“谁写的?”我说:“我写的。”他说:“把他擦了。”我说:“我不擦。”他就让被监管人员拿来脚镣,说:“给她把脚镣砸上。”当时我就喊“法轮大法好,迫害法轮功有罪!李老铁、孙桂杰放我出去(因为李老铁是当时涞水县委书记)!”晚上我也没吃饭。晚上,值班警察说:“刘秀凤,你吃饭吧!”并说:“你写申请吧,我们给你打开镣。”因为我总是写申请,他们把笔纸全都没收了,现在才给我送来笔纸。有段时间,他们不给笔纸,我用我的一件白上衣,当作纸给李老铁写了一封长长的信。看守所长说:“这件衣服,我们要真的交到李老铁手里,你还出的去?”

    他们死死关着我不放,一是说我不“转化”,更重要的是,他们做了恶事,心虚,怕我出去告他们。

    五.打工为生 不断遭受骚扰

    我母亲和我妹把我从看守所接出来之后,我成了一个一无所有,四处流浪的人。当时,我的身体非常虚弱,她们怕我承受不住,不敢告诉我,刘君结婚的事,我说:“我早就知道了,无所谓。”走在街上,我感觉这世界变的更加凄凉无情,更加陌生,变的与己无关。感觉自己与这人世间,相距好远好远呐!我无处可去,一贫如洗,我只好住在妹妹家里,休养一段时间后,我只好靠打工维持生活。

    开始在一家冰棍厂打工。一天中午我骑自行车回家,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在公路上,那个骑车的小伙子为躲一辆黄河车撞了我,当时我被撞晕在公路上大约半个小时,我睁开眼看见有几十个人在围观,感觉身上头上疼痛难忍。但我相信修大法的人不会有问题的,我挣扎着起来,站在一旁正在发抖的那个小伙子赶忙上前把我扶起来,他要带我去医院看看,我说不用,养养就好了。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我不诈你的钱。”当时我被撞的披头散发,两小腿在地上被擦的没皮了,血淋淋的,右肘缺了一小块骨头,血象泉水一样往外冒,地上一大滩血,自行车飞出去老远,拧成麻花。这时小伙子的师傅来了,掏出了一叠子钱,千数来元吧,他让我自己治伤,我拒绝了。他们把我送回我妹家,我发现后背左肋骨有被撞折的地方,右小腿软骨被撞折了。后半夜,我靠着墙炼功,第二天,早上我就扶着墙,能自己下地洗脸了。

    二零零二年夏,我到涞水西关一家做保姆,看护一位80多岁的老太太。十月份,这位老太太说我人好,教她念法轮大法好,把她的身体念好了,不拉稀了,也能走路了。让我去北京照顾她的妹妹,让我救救她去,我就和她一同去了北京丰台区。这位北京的老太太也和我念法轮大法好,身体也有很大的好转变。后来她到丰台区的一家医院住院,我看见一位高个的中年男子,拄着双拐,头总是歪着,我问他:“您身体哪不好?”他说:“类风湿。”我说:“你怎么没练练气功,法轮功就很有奇效。”他警觉的说:“你怎么提法轮功?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我说:“我不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我原来搞司法的,我就是学法轮功把身体学好的。”他说:“你不要再提法轮功的事了,不然你在这里就呆不了了。”过了两天,丰台区公安局的人就把我带到公安局去了,并通知涞水六一零、公安局把我接回去。我不上车,我说:“我还得打工生活呢!”他们说:“每月多少工资?”我说:“二百五十元。”这点工资,还没咱们当地的工资多呢,回去吧。我们和县里领导说说,给你找个地方上班吧。这样,我就被涞水县公安局的人骗回去了。回来后,六一零就让县公安局把我拘留了十六天。从那开始六一零、县公安局对我拘留、劳教一概不给法律文书,拘留不给拘留证,放人不给释放证,我从看守所出来时也没给释放证,他们打算长期把我非法关押起来。在我强烈的抗议下,才把我放出来。

    从拘留所出来,我到当地的玻璃厂干活,六一零又派县公安局找到玻璃厂,告诉他们厂子不许招收炼法轮功的人,厂里认为我干活好,也服从领导,就找我谈话,让我表个态:“你就说不炼法轮功了,还可以继续在厂里干活。”我说:“你们认为我干活好,愿意留就留下来,不愿留我就走,我不会向你们表什么态的。”

    从玻璃厂出来,我无处可去,我的几个妹妹帮我买了些锅碗等炊具,我就开始卖面条,因为地方偏僻,没有资金注入,没有技术,加上不会经营,有时连房租费也卖不出来。在这期间,我多次找县委办、六一零、永阳镇政府要求恢复工作,付给我单位拖欠我的工资,永阳镇政府只给了我三百元工资。他们说:“想回来工作可以,我们也欢迎你,但必须写个‘保证书,’‘保证’不炼法轮功。”我说:“这一点是做不到的!”

    二零零二年的7月20日,我去永阳镇政府要工资,永阳镇政府不但不给工资,还通知县六一零来人抓我,六一零办公室主任王福才二人,到镇政府后,还想“转化”我,让我写“保证书”,说是我不写“保证书”就劳教我。我说:“我找你们要工资是正当的,你们还要找借口迫害我?”他们让派出所给我做笔录,把我扣在镇政府两天才放我。

    二零零二年到二零零四年十一月这段时间,县六一零、公安局和涞水镇派出所,多次到小吃部非法搜查,进行骚扰。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晚,我正在一家饭店打工洗碗(因小吃部已无法营业接近关门),县六一零指使公安局对我进行非法拘留。并于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三日,送我去保定市八里庄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经劳教所检查,因为我右肾切除,血压又太高,表示不收。下午接着测,继续给我量血压,还是不收。因为按劳教规定,属于我这种摘除重要器官手术,血压很高的人,劳教所是不能收的。没办法,公安局才把我接回涞水县。路上我向他们要劳教书,他们让我看了看,又要了回去。

    本来应该放我回去,六一零主任王福才下令不准放,继续非法关押。这段时间,我不断给县六一零、公安局写释放申请,他们置之不理,根本不管我死活。我就在拘留所里大声喊口号:“法轮大法好!”“共产党迫害我,铲除共产邪教!”同时,把我退出邪党组织的三退声明贴在墙上,并给涞水县组织部写了公开退党信。

    六.被非法关押在所谓的“法制教育中心”和拘留所强制“转化”

    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六一零把我和两位法轮功学员(一位女50多岁是卢桂芬,一位60岁,白发苍苍的是方永珍)送到保定市六一零办事处即所谓的法制教育中心进行强制“转化”。让我们三个,每个人的所在乡镇出三千元“转化”费,并派出一名陪教,在保定小白楼里办洗脑班,对我们进行迫害。他们不顾我血压高,心脏不正常,给我施加很大压力,强迫写“四书”。我给他们讲法轮大法如何好,他们罚我立站,打我嘴巴,还说把我扔进地下室里。我说:“你们不用这样慢慢折磨我,你们要是不怕违法,就把我的脑袋拿下来,拿不了我的脑袋,我是不会“转化”的,你们就死了这条心吧!”“五一”前,保定市六一零看我血压总是那么高,心脏跳动不正常,我的态度又很坚定。就通知涞水县六一零、公安局把我接回涞水县,继续对我非法关押。

    回到拘留所,我的心情很沉重,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好几次晕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县公安局怕我死在拘留所,就为我办理了“暂缓执行”,就是可以放我出去。可是,县六一零王福才和当时的政法委书记锁宝贵下令不准放。拘留所长李庆红对我说:“我们不愿关着你,我们冒着多大风险呢?公安局给你办了“暂缓执行”后,等于我们这没有你这么个人了,一旦你有个三长两短,我们负不起这个责任,上边这些混蛋们,我们有什么办法?我了解这些情况后,就给涞水县检察院写了一封控告信,要求检查督促纠正六一零的违法程序,惩治犯法行为,呼吁救命。

    第三天,县公安局通知拘留所放人。他们找医生给我测血压,高压260,低压140,强行给我输液,我不让输液,拘留所长说:“不让输就捆上。”我想那你就输吧,输完液,他们就通知我妹妹来接我。当我妹妹来接我时,县六一零、公安局还要让我妹妹做担保人,保证我如何如何。我妹说:“我们什么也不保证,什么也保证不了,你们对我大姐多次拘留,两次劳教,多次‘转化’,把我姐摧残成这样了。你们应该向我们保证,我姐的身体必须没有生命危险。”他们说:“你不保证,别想把人接走。”第二天上午(十月二十日上午)我去厕所回来,感觉头部不好,心脏也不好,就象睡觉一样躺在地上,什么也不知道了。我也不知躺了多长时间,拘室的人发现我躺在地上,就喊大声,拘留所长让人把我抬进屋里,立即找来医生,看了我的血压后说:“血压虽然不很高,情况比以前严重。”他看了看我的眼、腿,又用针灸扎我的人中穴说:“快送医院吧,这病我治不了了。”拘留所长立即请示六一零,之后通知我妹妹来接我。这时我睁开眼睛,但感觉左边身发沉,左臂抬不起来,几个警察把我拉起来,由我妹夫把我接走,结束了这段被非法折磨的生活。

    七.恶党迫害对我的家人造成伤害

    中共恶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不仅对我的身心造成巨大伤害,也给我的儿子(刘汉政)和我原来的丈夫刘君造成了很大伤害,每次我被抓走,他们父子俩就在家不断的哭。我儿子告诉我说:“妈!你每次被抓走后,我爸就哭。他一边哭一边说:“秀凤啊!我对不起你呀!我保护不了你呀!你怎么就不听我的话呀!说个不炼,不就得了吗?他们把你打成什么样,我也管不了哇!”后来,儿子高烧40多度不退,我想,这是他极度痛苦的表现,他将永远不能和自己亲爱的妈妈见面,或相处了。对于他来说,就是天塌了,因为,他不知道我是死是活,就算我活着,不知何年才能出来,就算出来,也不可能在一起生活了。那天晚上,他们父子俩一夜痛哭,刘君结婚的头天晚上依然痛哭:“秀凤啊!我实在管不了你了,你今后怎么办呢!谁管你呀……”儿子刘汉政心灵受到了强烈的打击,学习成绩日趋下降,身心极度痛苦,象傻子一样。尽管他现在的妈,对他也好,但无法取代我在他心目中的位置。每看到警车,就害怕,永远也抹不掉他心中伤痕,心中的阴影。他初中没上完,就辍学了。今年未满18周岁,到哪里上班,都因未成年人而被拒绝。

    特别是当刘君又与一个带着男孩子的女人结婚后,在孩子心灵中,来了一次沉重的打击。在恶党的迫害下,他屈服了,一个好好的家庭被中共恶党拆散了。目前我的身体被迫害的不能从事正常生产劳动,只能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来维持生活,主要靠我妹妹他们帮助我。我连一间居住的房屋都没有,永阳镇政府拖欠我两千多元的工资也不给,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费,县六一零不批准,说是不“转化”不给办理最低生活保障费。现在,我成了一个四处流浪的人。

    从拘留所出来,我继续向涞水县检察院控告县六一零王福才迫害我的犯罪行为,要求检察院对他提起公诉,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

    八.总结涞水县委政府、六一零、公安局对我的迫害,主要如下:

    (一)、非法剥夺我对“真善忍”的信仰和维持我身体健康以给我生命延续的法轮功功法的自由。

    (二)、涞水县委、政府、六一零、公安局无视道德、无视国法、无视我的生命和身体状况,多次对我迫害,两次被非法劳教。被退回后,拒不释放,公安局为我办理了“暂缓执行”还是不放,血压高达:高压260,低压140还是不放,明知继续非法关押违法、明知有生命危险,继续关押有罪,还在错上加错,罪上加罪,六一零的行为不亚于故意致人于死,导致的后果是严重的。

    (三)、为了达到他们对我转化的目地指示授意刘君,对我使用暴力和其它方面的身心虐待,企图将我致残、致死。

    (四)、逼迫刘君与我离婚,干涉婚姻自由。

    (五)、开除工作(没有文字开除决定,只用嘴一说)拖欠工资,不准办理最低生活保障费(我本人没有积蓄,也没有其它生活来源,不能从事正常的生产劳动)断绝了我的生活来源。

    (六)、迫害本人株连亲人,县委、政府、六一零、公安局不仅对我迫害惨重,对我原来的丈夫刘君和我儿子的身心迫害也非常严重,刘君与我离婚是被逼的,迫不得已的,再次结婚心也是很苦的,生活负担也很大。几年时间,他突然的苍老了许多,为了保住他的工作,维持正常的生活,为了养活我们的儿子,他不得已走了这条路。我儿子刘汉政自从我们离婚后身心受到严重创伤,身心状况很不好,学习成绩日趋下降,变得呆傻,一看见警车就恐惧。他虽然与刘君一起生活,但他心里总是欠缺半个天。

    (七)、县委政府、六一零、公安局在对我的迫害中严重违反法律程序,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对我七次强化洗脑,三次拘留,两次劳教(第一次一年,第二次三年),七次搜查,除第一次有劳教书外其它任何一次程序都没有正当法律文书,第一次释放我没有释放证,拘留没有拘留证,没有释放证,搜查没有搜查证,这几年六一零、公安局抄走了我不少的大法书和经文。

    (八)、县委、政府、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主要负责人:韩雅生、李老铁、孙金伯、孙桂杰、锁宝贵、张海立、王副才,公安局长(前任:谭书平)现任局长彭洪志应对我们全家三口的精神、身心、经济上的迫害承担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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