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六日】在武汉汤逊湖洗脑班,除了有一批年轻的工作人员和一批年轻的陪教人员之外,还有一群挂着帮教牌子的邪悟人员,用“犹大”来形容他们一点也不过份。这些人全部居住在洗脑班的二楼,一日四餐,午餐和晚餐都是较为奢侈的三菜一汤。在邪恶充斥、歌舞弥漫的洗脑班里,他们除了对恶党言听计从、对学员招术使尽外,还常强拉转化后的人与他们一起做操、唱邪歌,跳兔子舞、恰恰舞等。有时还三五成群的交流他们的邪悟理论及犯罪经验,对别人说他们是“犹大”哈哈一笑,不以为耻。有些犹大还在趣味相投的同伙中,找到了自己的情感慰藉,如王红发与高艳;王志远与李青霞等。这些犹大对洗脑班的生活乐此不疲,每期班结束后还能领取恶党发的一千多元的血钱。这些犹大仗着自己曾经有过一些“表现得很坚定”的被迫害经历,在学员面前指指点点,大声训斥。这些犹大分别是:丁星樵:男,湖北云梦人,曾经有过“在某小学发真相资料而被绑架,后绝食绝水七八天抵制迫害”的经历,于二零零四年在洗脑班邪悟后,便当起了帮教(帮凶),并非常受恶党重用。因当过老师,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也骗取了很多学员的信任。其人抽烟,吃药,看五花八门的经,并经常对师父讲法挖空心思的所谓“研究”,有意的邪悟,如,胡说“高层次上已经不存在修炼了,已过坚定关的学员应该离开大法,应‘断奶’了”;“百分之二十旧势力是指不转化,拖延时间阻碍师父正法的学员”,并将师父经文中的“层层离法徒”说成是“离开大法的徒弟”等等。其对“坚修大法心不动”的弟子无能为力,却反说他们“是混事的,不开窍,是水货,不学法、不与他谈法就不是师父的弟子”等等。
杨慧珍:女,四十一岁,黄石人,声音响亮,其人与黄石犹大袁雪都曾有过二至三年的“被劳教”经历,因个人执著心不去,假意邪悟后,在汤逊湖洗脑班一直充当帮凶,其犯罪历史最长。其善于察言观色,且手段邪恶,曾用水泼学员头,用脚踢人,骂人,并胡说什么“转化是对的”,散布“不转化的学员身上发臭”,“转化后的学员一身轻”等邪悟言论。
王红发,男,中年人,据说天门二河人,在汉阳区居住,并与天门犹大高艳在洗脑班结为夫妻。其个子矮小,善于言词,并自认为风趣幽默,将师父所有关于旧势力的讲法背熟之后,断章取义的整理成自己的一套思维逻辑,强行灌输给学员,并认为自己悟得高。喜欢对学员说一些好听的话,如“我一看见你就挺喜欢你的”,“我知道你的心里其实也很苦的”等等。有时表现出一副小人模样,如强拉学员面壁而站,强捉学员手写决裂书,并伴有“看我怎么收拾你”以及“你看我象不象地狱的小鬼转世”等话语。
邓丹莉,女,中年,喜欢与学员做亲热状,言行矫揉造作,与其它帮凶装神弄鬼试探、捉弄学员,象个小丑。当学员表示反感或反抗时,便脏话开骂,如“你是个什么东西”等,并恶人先告状,胡说学员“魔性大发”。对不转化的学员,则与众多邪悟者凑成“一窝蜂”,群起而攻之。
张贵萍,女,四十四岁左右,潜江人,在学法前便与丈夫离婚,得法后与武汉杨光瑞(已离婚)在资料点做事,其在邪悟之前,言语有些神神叨叨,行为极端,邪悟之后对恶党与转化她的丁星樵充满感激,并认为自己以前做错了,转化后对洗脑班的“帮教”生活非常适应且喜欢,完全不懂正法修炼的内涵,却竭力向学员灌输“遇到迫害要向内找,邪恶就是自己,写决裂书就是放下自我,转化后的学员更可爱”等论调。其早已背离大法,却用师父《洪吟》中的话“修炼路不同都在大法中”来安慰自己,欺骗自己。
李青霞,女,三十多岁,声音高而大,湖北荆门人,为了讨好恶党,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在转化学员时大声喝斥,表情凶狠,完全丧失了一名年轻女性应有的道德修养,其行为表现让人不敢相信那也是曾经修过大法的她,也曾被关在“虎牙关第一看守所”,后又被“非法劳教”的她。
王志远,男,中年,湖北孝昌人,其因用人心衡量大法,在受到迫害后便放弃修炼,不再相信大法。明知被恶党利用,却甘愿苟且偷生,并在洗脑班为“天安门自焚事件”做伪证,编造邪悟谬论,让学员“走出”,并说这是为学员好。虽良知未泯,却长年利用大法所学,在洗脑班做害人害己之事。
此外,在汤逊湖洗脑班充当犹大的还有鲍爱华(丁星樵之妻)、鞠锦娇(女,洪湖人)、张海凤(女,安陆人)、刘立安等。这些犹大仗着有一批同伙,便不再思考自己的未来,甚至信口开河“为了转化学员,不怕下地狱,不怕形神全灭”。
希望上述这些犹大所在地区的大法弟子向他们及他们的亲人讲清真相,希望所有曾经在汤逊湖洗脑班被欺骗过的学员看一看文章《转化班骗术面面观》及《被洗脑时学员暴露出的种种对法理的误解和心性问题》,找回正念,从新修炼,并拿起笔来揭露邪恶,挽回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